(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教育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起草有关
地方性教育法规草案和实施办法。
(三)统筹管理本部门
教育经费;参与拟定筹措教育经费、教育拨款、教育
基建投资的办法和方案;监督全省教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情况;按有关规定管理国外对我省的教育援助、
教育贷款。
(四)检查实施全省中等和
初等教育各类学校的办学标准、教学基本要求、教学基本文件;组织编写中等和初等学校的
统编教材;指导中等及中等以下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组织对普及九年
义务教育的督导评估与复查;开展对中等及中等以下学校的督导评估和检查验收工作;统筹和指导全省
少数民族教育工作。
(五)统筹管理全省普通
高等教育、
研究生教育以及
高等职业教育、
成人教育、
社会力量举办的高等教育工作;制定高等教育评估标准、教学及教材建设基本文件,指导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组织和指导高等教育评估工作。
(六)规划指导高校党建工作和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德育工作、体育卫生与
艺术教育及国防教育工作。
(七)主管全省教师工作。组织实施各级各类
教师资格证书制度;统筹规划学校教师和管理人员的队伍建设;会同主管部门做好高校教师高级技术职务评审工作。
(八)统筹管理全省各类
高等学历教育的招生考试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编制普通高校、
成人高校、
中等职业学校以及研究生层次的
招生计划,
组织协调招生管理工作;负责各类高等学历教育的
学籍管理工作;
归口管理高校毕业生就业
制度改革,配合有关部门制订高校、中专毕业生就业计划和有关政策,组织实施
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
(九)指导并管理全省高等学校的
自然科学、
哲学和
社会科学研究;组织、协调高等学校的高新技术应用研究与推广工作;协调并指导高等学校承担国家重大科研项目的实施工作;指导高等学校国家重点实施室、
工程研究中心的发展建设。
(十)负责全省中等职业及以上学校和专业的设置、合并、撤销的审批和申报指导工作;负责全省
社会力量办学的管理工作。
(十一)归口管理全省
教育系统对外交流与
对外宣传工作。负责出国留学人员、来华留学人员和
外国文教专家、教师的有关管理工作,负责有关教育方面的出国(出境)人员的审查工作以及同
港澳台地区的教育交流工作。
(十二)指导、协调全省各级各类学校的后勤、
校办产业和勤工俭学工作以及
电化教育、
教学仪器设备和图书资料的装备工作。负责全省教育
信息统计、分析和发布。承担
教育督导的日常管理工作,指导有关的教育学会、协会、基金会的工作。
(十三)贯彻执行国家
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编制全省语言文字工作中长期规划;组织协调对言语文字的规范和标准的
监督检查;指导
推广普通话和普通话的
测试工作。
周静:湖北省教育厅党组书记、厅长、省委教育工委副书记、省政府教育督导室主任、主任督学
张幸平:湖北省委教育工委专职副书记、省教育厅党组成员(正厅长级)
周启红:湖北省教育厅副厅长、党组成员、省委教育工委委员(正厅长级)
冯启东:湖北省纪委监委派驻省教育厅纪检监察组组长、省教育厅党组成员、省委教育工委委员
2019年11月,湖北省教育厅学前教育和高中教育处获得“
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
荣誉称号。
2021年6月,湖北省教育厅思想政治教育与社会科学研究处
党支部被授予湖北省“全省先进
基层党组织”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