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守安
首都师范大学中国书法文化研究院院长
刘守安,山东省东明县人。毕业于山东大学中文系。现为首都师范大学中国书法文化研究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校学术学位委员会委员,国务院学位委员会艺术博士点通讯评委,国家社科基金评委,北京市社科规划办艺术学科评委,北京市第十届社科优秀成果艺术学科评委,中国书法家协会会员,中华全国美学学会会员。北京书法家协会副主席兼教育委员会主任,北京书法院副院长。
工作及贡献
曾任曲阜师范大学《齐鲁学刊》副主编、主编12年,1997年调任首都师范大学书法文化研究院(所)工作。曾任山东省美学学会副会长,山东书画学会副会长,山东高校学报研究会副会长,期间在美学文艺学、清代文学、书法理论等方面有较多研究成果。出版文学美学、文化学、书法方面的著作多部,发表有关论文数十篇,书法作品曾参加过若干展览并为国家和地方博物馆等收藏,曾应邀赴澳门台湾韩国日本美国参加书法展览和讲学。曾主持国家艺术科学课题“中国书法文化研究”和北京市课题“中国古代书迹题跋研究”工作。2006年被评为“北京市优秀教师”。2007年被评为首都师大“师德先进个人”。
曾任中国书法家协会“建国六十年书法论文选”编委,《当代书法论文选·书法史卷》(1949-2009)执行主编(荣宝斋出版社2010年出版)
近几年来,作为国务院学位办艺术学科博士点通讯评委,多次接受艺术学博士点、硕士点的通讯评审教育部评估所委托的各省市的艺术学学科建设成果、艺术学研究成果的评审
作为国家社科同行评议专家,接受委托参加了云南(《诗品研究》),上海(两岸书法教育比较研究),山东(齐鲁文化比较研究),河北(书法技法研究),湖北(中国美学范畴研究),江苏(新时期美术思潮与流派研究),甘肃(敦煌书法艺术研究)等课题评审
受国务院学位办、教育部委托,多次参与全国艺术学优秀博士论文的匿名评审,先后评审博士论文20余篇;受北京市委托,评审市艺术学优秀博士论文的工作。
教育部语信司委托,主持评审“汉字行楷书写规范”课题(2008年)
教育部基教司委托,参加中小学图书馆艺术类推荐藏书评审(2007年)
教育部中小学教材审定委员会委托,主编普通高中实验教材《书法》及《书法教学参考书》(人民美术出版社,2004年)
自97年始为书法专业博士生硕士生开设“美学与艺术学”“中国书法文化学”课程,并制作《中国书法文化》课件
曾参与北京市社科规划项目《书法与中国文化》,主持北京市教委规划项目《学书津梁》丛书(均已通过鉴定并出版),主编《全彩中国书法艺术史》(2002,10月,宁夏人民出版社)《国宝大典·传世画藏》(第一副总编),主编《大学生艺术素质教育拓展丛书》(共12册,2003年已出版)。
曾在《文学评论》《中国文化研究》《社会科学战线》《文史哲》《中国人民大学学报》《文艺理论研究》《社会科学探索》《书法研究》《中国书法》《书法世界》等学术期刊发表文学、书法研究文章数十篇。
曾多年担任《齐鲁学刊》主编。近几年作为书法方向的硕士生、博士生导师,为研究生授课并指导学位论文写作,在美学文学书法理论方面基础扎实,并对史学、文化学、社会学文献学传播学等有广泛涉猎。
所撰之《一代诗史梅村诗》(1万字),《书法与哲学》(1.2万字),《中国书迹与“书法艺术”》(2.4万字)等论文,受到专家较高评价。《谈书法文化问题》和《中国书法:作为一种文化》两篇文章被《新华文摘转载论文《姚鼐的文章论》、《方苞生平与思想探微》、《论刘大櫆的诗歌》、《论钱谦益对明代文学的评价与总结》等等与文学相关的论文都在核心刊物上发表。参加主编的《美学概论》曾获山东社科二等奖,主编之《齐文化研究论文选》获山东优秀图书奖。
荣誉与奖励
2010年 获北京市文艺评论一等奖
2010年 中国文联文艺评论三等奖
2007年 获首都师范大学“师德先进个人”称号
2006年 获得山东社会科学创刊20周年优秀论文
2006年 获“北京市优秀教师”称号
2003年、2004年、2005年、2006年、2007年、2008年、2010年 获首都师大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奖7次
1995年 获山东教育厅“优秀学报工作者”奖
1994年 主编(第二)之《美学概论》获山东社科优秀成果二等奖
1994年 因主编《齐鲁学刊》成绩突出,被评为全国优秀编辑,获田家炳基金奖励
1994年 因主编《齐鲁学刊》成绩突出,记二等功一次(一等功空缺)。
1988-1993 任第七届山东青年联合会常委,兼教育界工作委员会主任。
1983-1988 任第六届山东青年联合会委员,曾获山东“优秀青联委员”称号
出版图书
学术成果
承担并主持课题
1、“中国书法文化研究”,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项目,自2003年至2007年,已结项。(项目编号:03BF051)
2、“中国书法与中国文学”,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项目,自2011年至2014年,进行中。(项目编号:11BF047)
3、“中国古代物质文化史”,国家出版基金重大项目,其中主持《书法、篆刻》(4卷)和《中国古代文具》(1卷)的编撰,每卷35万字、百余图版,共计175万字,数百幅图版,现正进行中。
4、“中小学书法教育指导纲要”编写制定,受教育部基教司委托,作为牵头人、第一稿撰写者,2011年5月接受,经各方面反复讨论修订,2013年1月教育部发布。
5、“中国古代书迹题跋研究”,北京教委项目(2003年),已完成。
著作
(1) 《全彩中国书法艺术史》(2002年,主编,宁夏人民出版社,2009年再版)
(2) 《学书津梁》六册(2001年,二人主编之一,高等教育出版社
(3) 《中国绘画鉴赏》三册(2000年,副主编,九州图书出版社、天津美术出版社)
(4) 《龙典》(2001年,副主编,九州图书出版社)
(5) 《大学生艺术素质拓展丛书》12册(2003年6月出齐,安徽美术出版社
(6) 《中国书法》(2003年,主编,安徽美术出版社)
(7) 《清代文学家研究》(2002年,独著,石油大学出版社)
(8) 《文学概论》(1984年,三人合著,山东教育出版社
(9) 《美学概论》(1992年,第一副主编,齐鲁书社)
(10) 《齐文化研究论文选》(1996年,主编,齐鲁书社)
(11) 《中国历代著名文学家评传》(1986年,参编,山东教育出版社)
(12) 《书法》、《书法教学参考书》(教育部中小学教材编委会委托,主编普通高中教材,人民美术出版社2005年出版)
论文
(1)《中国古代“书写”文化简论》 (1.9万字,原发于2012年第5期《艺术百家》,《新华文摘》2013年第1期转载)
(2) 《从“艺术自觉”到“文化自觉”》(《人民日报》2012年9月23日,人民网,新华网同期转载)
(3) 《中国书法与当代社会》(《艺术百家》2009年3期)(《新华文摘》2010年第7期全文转载、列入封面要目;2010年获北京市文艺评论一等奖,中国文联文艺评论三等奖)
(4) 《“意义的世界”与“文化的世界”》(《书画世界》2008年7期,《新华文摘》2008年21期转载,转载题目为《谈书法文化问题》)
(5) 《中国书法:作为一种文化》(《中国书法》2005年6期,《新华文摘》2005年19期转载)
(6) 《中国书法与中国文化》(《山东社会科学》2006年6期,获得山东社会科学创刊20周年优秀论文奖)
(7) 《中国书法与中国艺术》(《中国书法》2006年5期)
(8) 《重视对书法的“文化研究”》(《人民日报》2006年5月1日)
(9) 《中国古代书迹与“书法艺术”》(全文2.4万字,《中国学者心中的科学·人文》大型专题论文集收入,云南教育出版社 2002年6月,后收入《北京书法年鉴》)
(10) 《“抄读”与“文从字顺”》(《书法世界》2003年2期)
(11) 《中国书法:作为一种技艺》(《中国书法》2003年2期)
(12) 《在规则中求自由》(《中国书法》2003年11期)
(13) 《书法的“学”与“习”》(《中国书法》2002年4期)
(14) 《自然性情的回归》(《光明日报》2000年2月17)
(15) 《龙说》(《人民日报》2001年元月1日)
(16) 《文化共享,艺术共赏》(《中国图书评论》2001年5期)
(17) 《书法与哲学》(《书法研究》1995年2期)
(18) 《一代诗史梅村诗》(《文学评论》1997年2期)
(19) 《姚鼎的文章论》(《中国人民大学学报》1998年1期)
(20) 《姚鼎的诗论》(《首都师大学报》1997年6期)
(21) 《论姚鼎的散文》(《北京社会科学》1998年3期)
(22) 《姚鼎与理学和考据学》(《山东大学学报》1998年1期)
(23) 《姚鼎及其山水诗文》(《东方论坛》1998年4期)
(24) 《论刘大櫆的诗歌》(《中国文化研究》1997年4期)
(25) 《钱谦益对明代文学的评价和总结》(《学习与探索》97年3期)
(26) 《方苞生平与思想探微》(《首都师大学报》2005年5期,获2006年《首都师大学报》论文一等奖)(5年内论文评奖)
(27) 《论钱谦益对明代文学的评价与总结》(《学习与探索》1997年3期)
(28) 《刘大櫆的诗歌理论》(《文艺理论研究》1993年4期)
(29) 《论钱谦益的文学思想》(《北京社会科学》1993年2期)
(30) 《刘大櫆的散文理论》(《文史哲》1993年4期)
(31) 《论刘大櫆的散文》(《社会科学战线》1994年2期)
(32) 《梅村诗中的女子及闺情诗》(《江海学刊》1993年5期)
(33) 《略论王士祯的诗歌创作》(《山东社会科学》1993年4期)
(34) 《钱谦益诗歌略论》(《齐鲁学刊》1993年5期)
(35) 《梅村与佛禅》(《东岳论丛》1993年4期)
(36) 《书法与哲学》(《书法研究》1993年2期)
(37) 《审美主体的精神结构概说》(《甘肃社会科学》1993年5期)
(38)《写入记忆深处的学书往事》 (《中国教育报》2012年4月12日,节录自《回家看看-刘守安教授书法展作品集》自序)
书法作品
曾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人民政协报》、《中国文化报》、《北京日报》、《大众日报》、《中国书画报》、《书法导报》、《书法》、《书画艺术》、《书法艺术》(韩国)、《书通》(韩国)、《墨象》(韩国)、《中国时报》(台湾)等发表书法作品100余件,被国家博物馆及地方博物馆、等收藏30余件,在港、澳、台、韩参加国际性展览等。
2007年5月应人民大会堂管理局之约,为人民大会堂书写毛泽东七言古诗(6米×3米)一幅。
最新修订时间:2024-10-05 1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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