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建章
陕西省佳县1950年全国劳动模范
刘建章(1897—1958)原名师晏。陕西葭州(今佳县)人。中共七大正式代表。全国劳动模范
简介
刘建章(1897—1958)原名师晏。陕西葭州(今佳县)人。中共七大正式代表。全国劳动模范
简历
刘建章,1897年3月25日生,陕西佳县乌龙镇刘家渠人。出身贫苦农民家庭。1913年到店铺当学徒。1935年4月参加革命工作,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36年12月遵照党的指示,参加创建陕甘宁边区第一个消费合作社——延安县南区合作社,任会计。1937年3月初被选为南区合作社主任。在其倡导下,1938年2月成立信用社,得到广大社员的赞成和拥护。1939年10月被选为南区合作总社主任。在1940年7月召开的第二次社员代表大会上提出建立纺织工厂的建议,得到大会通过,并决定在南庄河分社建立新合纺织工厂。1941年5月该厂正式建成投产。在其影响带动下,妇女纺织运动很快在南区展开。南区合作社办纺织厂的创举,对于打破国民党顽固派对陕甘宁边区的经济封锁具有重要意义。同时倡议南区合作社包运全区公盐,到年底超额完成运输任务,为农户分了红利;还领导南区合作社代为银行发放贷款,帮助移民难民和少数贫苦农民发展生产,协助农民组织扎工变工队;还筹划创办了信用合作社,配合政府创办农场等等。是1943年1月西北高干会议结束时受到表彰的22名领导干部之一,受到毛泽东和党中央的奖励,毛泽东亲笔为其题词:“合作社的模范”。南区合作社也受到表彰,毛泽东为之题词:“模范的合作社”。1943年初被选为延安县联社主任兼南区总社主任。同年冬出席陕甘宁边区劳动英雄和模范工作者大会。同年6月在陕甘宁边区合作社联席大会上受到奖励,得到毛泽东接见。同年底被选为陕甘宁边区第三届参议会参议员。1945年4月至6月作为陕甘宁边区代表团成员出席中共七大。1949年2月调任陕北合作局局长。5月任陕甘宁边区延属分区联社代理主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1950年被评为全国劳动模范。1951年4月调任宁夏省合作事业管理局代局长。1952年12月至1954年6月任宁夏省合作社联合社理事会副主任,1954年6月至9月任甘肃省供销社理事会副主任。1955年6月任甘肃省供销社党组书记。1956年8月至1958年6月任甘肃省供销合作社主任。1958年10月20日因病逝世。
抗争历程
因家贫,少时只读过一季“冬书”和两年小学。1913年,为抵还父亲欠债,到绥德一家地主店铺当伙计。1915年逃出,到山西临县借钱做小本生意。后回佳县务农。192 7年佳县大旱,携全家逃荒到延安县的南庄河落户。1935年,延安县城以外的大片土地已被红军占领,老百姓开始扬眉吐气。刘高兴地参加了革命工作,并于当年加入了中国共产党。
1936年冬,刘按照中共组织的指示,在延安南区沟门参与创办全县第一个消费合作社,并担任会计。当时,由于新生的民主政权的威望尚未完全树立,加上头一年试办合作社亏了本,因而群众对入股办社没有积极性。刘为了说服群众,自己借款到国统区购进苏区缺少的食盐、布匹、火柴……又走乡串户以低于市场的价格卖给群众,还把群众家里的羊毛、皮革收起来,带到国统区变卖。农民亲自感受到合作社的好处,入股的人日渐增多。1937年2月,南区合作社营业部在沟门成立;3月,刘被选为南区合作社主任。
1938年10月抗日战争进入相持阶段后,国民党顽固派对陕甘宁边区实行重兵包围和经济封锁,边区的财政经济日益困难。为了帮助群众战胜困难,刘采取了实物入股和与私商合伙办社两项重大改革。前者解决了一大批想入股但手头没有现金货币的普通农民的实际困难,使入股人数迅猛增加;后者吸收了私商的资本,使股金扩大,先后在三十里铺、沟门、南庄河、罗家崖等村镇办起了合作分社和运输队、油坊、粉坊。1939年10月,成立了延安县南区合作总社,刘被选为主任。
日本的侵华战争使西北各省赖以食用的海盐、淮盐无法西运,陕、甘、宁、青和新疆到处闹盐荒。边区境内定边县花马池,蕴藏着大量食盐资源,却因交通落后无法大量外运。为解决日益严重的财政困难并满足民众生活需要,边区政府决定开展全民运盐,给每个农户都分摊了公盐运输任务。鉴于户户运盐不利于节约人力畜力,加上不少农户缺少长途运输的经验,刘提出各农户以公盐代金方式向合作社入股,由合作社包运包缴的办法,得到农民响应,很快交出了入股代金。1941年3月起,南区合作社的十个运输队一齐出动,到年底即超额完成了全区公、民盐的运输任务。
南区合作社在刘领导下不断发展。到1945年夏,资产总值已达4.2亿元边币,工作人员增加到2200人,业务范围由单一的供销扩大到生产、服务、运输、信用、文教和卫生领域,成为陕甘宁边区的一面旗帜,多次受到中共中央和边区政府的表扬与奖励。1943年1月陕甘宁边区高级干部会议结束时举行授奖仪式,刘接到的锦旗上,有毛泽东亲笔书写的“合作社的模范”六个大字。同年底他又出席边区劳动英雄和模范工作者大会,1944年7月在边区合作社联席会议上再次被评为特等合作英雄。
解放战争时期, 刘先去山西碛口整顿南区社设在那里的营业部, 又随军参加攻打榆林的战斗。1948年4月延安光复,他重返南区重建合作社。新中国成立后,刘被评为全国劳动模范,出席了1950年在北京召开的劳模大会。后一直在宁夏甘肃供销合作战线担任领导工作。1958年10月20日因病在兰州逝世。
最新修订时间:2024-05-20 1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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