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讱
明朝大臣
刘讱(1484-1559),表字不详,号春冈,河南承宣布政使司开封府鄢陵县(今河南省许昌市鄢陵县)人,刑部尚书刘璟之子。正德十二年(1517)进士,授宁国推官,摄芜湖县事,累官刑部尚书。能持法治狱,终以雪冤狱事坐黜。
史籍记载
刘讱,鄢陵人。父璟,刑部尚书。讱登正德十二年进士,为宁国推官,摄芜湖县事。武宗南巡,中贵索贿不得,系讱诏狱。世宗立,复官。寻擢御史,迁南京通政参议。历南京刑部尚书,召改北。
初,帝幸承天,河南巡抚胡缵宗尝以事笞阳武知县王联。联寻为巡按御史陶钦夔劾罢。联素凶狡,尝欧其父良,论死。久之,以良请出狱。复坐杀人,求解不得。知帝喜告讦,乃摭缵宗迎驾诗“穆王八骏”语为谤诅。言缵宗命己刊布,不从,属钦夔论黜,罗织成大辟。候长至日,令其子诈为常朝官,阑入阙门讼冤。凡所不悦,若副都御史刘隅,给事中鲍道明,御史胡植、冯章、张洽,参议朱鸿渐,知府项乔贾应春等百十人,悉构入之。帝大怒,立遣官捕缵宗等下狱,命讱会法司严讯。讱等尽得其诬罔,仍坐联死,当其子诈冒朝官律斩,而为缵宗等乞宥。帝既从法司奏坐联父子辟,然心嗛缵宗,颇多诘让,下礼部都察院参议。严嵩为之解,乃革缵宗职,杖四十。讱亦除名,法司正贰停半岁俸,郎官承问者下诏狱。嵩以对制平狱有功,令兼支大学士俸,嵩辞乃允。时法官率骫法徇上意。稍执正,谴责随至。讱于是狱能持法,身虽黜,而天下称之。
官场履历
正德十二年,登进士,授宁国府推官,兼芜湖县事。明武宗南巡时,朝中权贵索贿不成,于是逮捕其下诏狱。明世宗即位后,恢复原职,此后升为监察御史,迁南京通政参议。嘉靖十八年,担任大理寺左少卿。嘉靖二十年,任都察院右佥都御史、后改都察院左佥都御史。嘉靖二十三年,任大理寺卿。嘉靖二十五年,任刑部右侍郎;同年改左侍郎。嘉靖二十六年,任南京都察院右都御史。嘉靖二十七年,任南京工部尚书。嘉靖二十八年,改南京刑部尚书;同年改北京刑部尚书。
获罪经过
当时河南巡抚胡缵宗尝以事笞阳阳武县知县王联,王联亦被按御史陶钦夔劾罢。王联为人歹毒,曾经殴打其生父王良,当论死,后王良请出狱,此后又因杀人事连坐,求解不得。其知世宗喜欢密告,于是诬陷胡缵宗有迎驾诗“穆王八骏”等词,并命子诈为常朝官,入阙门讼冤。其所不喜欢的人,包括副都御史刘隅,给事中鲍道明,御史胡植、冯章、张洽,参议朱鸿渐,知府项乔贾应春等一百一十人,悉数诬陷。世宗大怒,逮捕胡缵宗等人下狱,并命刘讱会同法司严加讯问。刘讱得到王联之子的诬告,坐王联死罪,其子诈冒朝官律斩,而为胡缵宗等乞求宽恕。世宗虽然奏准王联父子死罪,但心里仍然讨厌胡缵宗,下礼部都察院参议。严嵩为之和解,革令胡缵宗撤职,杖刑四十下。刘讱亦因此除名,法司正贰官员均停半年俸禄,郎官承问者下诏狱。
最新修订时间:2023-09-04 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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