间接致癌物也称
前致癌物,是经过
酶的代谢激活后,产生寿命很短的中间代谢产物,称为近似致癌物。最后分解为带正电的亲电基团——亲电子反应物,即称为
终致癌物。
大多数的致癌物不是其原型致癌(
直接致癌物),而是需要在哺乳动物体内经过代谢激活后才有致癌作用,这些致癌物又称间接致癌物。
终致癌物可与生物大分子如
DNA、
RNA、
蛋白质相结合,而造成DNA损伤,但这种损伤是可以修复的,如未经修复,则成为致癌的启动因子。被启动的细胞经免疫防御可以停上向癌变发展。
天然物质及其加工产物在
国际抗癌联盟(IARC)1978年公布的34种人类致癌物中占5种,取黄曲霉毒素、环孢素A、烟草和烟气、槟榔及酒精性饮料。
人工合成的包括有:多环或杂环芳烃[如
苯并(a)芘、苯并(a)蒽、3-甲基胆蒽、7,12-H甲苯并(a)蒽、二苯并(a,h)蒽等];单环芳香胺(如邻甲苯胺、邻茴香胺);双环或多环
芳香胺(如2-萘胺、联苯胺等);喹啉(如苯并(g)喹啉等);
硝基呋喃;
偶氮化合物(如二甲氨基偶氮苯等);链状或环状亚硝胺类几乎都致癌。但随着烷基的不同,作用的靶器官也不同;烷基肼中二甲肼可致癌,肼本身有弱致癌力;
甲醛和
乙醛;氨基甲酸酯类中的
乙酸、
丙酯和
丁酯均致癌,其中,以
氨基甲酸乙酯(乌拉坦,亦称脲烷)致癌能力最强,
卤代烃中的
氯乙烯的致肝癌作用已受到广泛注意。其特点是诱发肝血管肉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