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12月15日,在
北京奥组委16楼会议室,
陈逸飞、
郑渊洁等24名在艺术、文化领域具有杰出成就专家学者,对662件吉祥物有效参赛作品进行艺术评选。12月17日,由
靳尚谊、
常沙娜等10名中外专家组成的推荐评选委员会,对进入推荐评选阶段的56件作品进行了审阅和评议。
熊猫、
老虎、
龙、
孙悟空、
拨浪鼓以及阿福6件作品被定为吉祥物的修改方向。
2005年3月28日,时任北京奥运会组织委员会主席
刘淇等领导和专家审看了吉祥物的多组方案,“福娃”创作方向得到肯定,从七组修改方案共计108件作品中选出。
2005年4月29日第53次执委会上,
北京奥组委的执委们对吉祥物修改方案进行了审定,认为,“福娃”(圣火、
大熊猫、鱼、藏羚羊、
龙)的理念具有中国特色,考虑到
龙的形象不同国家理解上存在分歧,建议用鸟的形象代替。劳动节期间,韩美林对“福娃”方案进行了进一步的修改完善,提出了以北京传统风筝“京燕”造型代替“龙”造型的修改方案。
2008年北京奥运会吉祥物
形象定位基本完成。
2005年6月9日,
第29届奥林匹克运动会组织委员会第54次执委会一致审议通过了修改后的2008年北京奥运会吉祥物方案。8月18日,吉祥物
设计方案通过
国际奥林匹克委员会审核。
作为一届
奥运会的核心形象之一,吉祥物有着巨大的
商业价值,是宣传奥运会、进行奥运会市场开发的重要载体,必须进行
知识产权保护,以避免出现法律纠纷。2005年10月底,2008年北京奥运会吉祥物的国内、国际法律注册保护工作完成。
福娃与五种
自然元素相对应,除
欢欢外,其它均是中国的四种著名动物。每一个吉祥物的颜色都代表着
奥运五环的一个颜色。每个吉祥物也都代表一个愿望,在中国古代
文化传统中是通过标志或符号来表达愿望。
每个福娃名字都是
叠音字,押韵,是中国人对孩子表达爱意的传统方式。五个名称连在一起便是“北京欢迎你”,吉祥物统称“福娃”,意为“吉祥的娃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