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物品的详细分类参见
IATA《危险物品规则》,危险物品
品名以《
中国民用航空危险品运输管理规定》载明的为准,并参照现行有效的IATA《危险物品规则》。
《安全生产法》在第七章附则中第一百一十七条规定:危险物品,是指
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品等能够危及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的物品。
危险物品,即由于其化学、物理或者毒性特性使其在生产、储存、装卸、
运输过程中,容易导致火灾、爆炸或者中毒危险,可能引起
人身伤亡、
财产损害的物品。显然,这是从物品的性质上所作的界定。通常讲,危险物品主要包括: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品。
3、其他能够危及人体安全和财产安全的物品。如枪支、
管制刀具等。
1、
归口管理:各类危险品管理必须以国家有关
法律法规为准,由相关部门归口管理。危险品的采购、提运、保管必须严格遵照公安部门和交通运输部门的有关规定办理。
2、危险品的保管:危险品必须建立严格的“收支库存账目”。购入的危险品,必须有两人按规定认真进行检验,合格后方可入库。危险品存放,集中
专用仓库和保险柜中分级、分类、定位保管,严加保卫,注意存放安全。由生产管理部和安全保卫部负责。
(3)易挥发且蒸气有毒或与空气混合后易引起爆炸的药品,盖严
瓶塞置
阴凉处。
3、生产中危险品的使用:接触有毒药品时应带橡皮手套;接触
有毒气体时,须带好
防毒口罩或面具;烧煮
强酸、强碱时,要带好眼罩(镜)。危险品的领用必须审批限量发放,并由生产使用人员亲自办理,不得由非生产使用人员转手办理。使用人员必须熟悉危险品的性质和防护知识,操作谨慎,确保安全。管理人员必须会同保卫部门人员对使用危险品的全过程予以严格控制和监督。对领、用、剩、废、耗的用量必须详细记录;剩余药品应及时
退库不得在生产车间、实验室过夜;剧毒品的容器废液、残渣等应妥善处理,严禁乱抛。在生产和实验
休息时间,使用人员严禁将危险品使用现场,在工作交接班时,必须严格进行危险品使用管理的交接手续。保管人员每周
应将危险品的购、用、存的数量清理一次,分别报
生产管理和安全保卫部各一份。
4、防止事故及
法律责任:涉及危险品生产、经营、运输、储藏、使用的企业,要认真做好防护工作,确保
国家财产和
人身安全。如发生事故立即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并报相关部门。对违反规定造成
直接经济损失或重大事故的责任人进行经济处罚,已经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