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洗钱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 (Financial Action Task Force on Money Laundering -- FATF) 是西方七国为专门研究洗钱的危害、预防洗钱并协调
反洗钱国际行动而于1989年在巴黎成立的政府间国际组织,是世界上最具影响力的国际反洗钱和反恐融资领域最具权威性的国际组织之一。其成员国遍布各大洲主要金融中心。其制定的反洗钱四十项建议和反恐融资九项特别建议(简称 FATF 40+9项建议),是世界上反洗钱和反恐融资的最权威文件。截至2005年2月,该组织已拥有33个成员以及20多名
观察员。
欧亚反洗钱与反恐融资小组 (EAG) 是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确认的7个
地区性反洗钱与反恐融资国际组织之一,于2004年10月在
莫斯科成立,是世界上覆盖面积最大、涉及人口最多的地区性反洗钱和反恐融资国际组织,包括
俄罗斯、
中国、
哈萨克斯坦、
吉尔吉斯斯坦、
塔吉克斯坦、
白俄罗斯6个成员国,以及意、法、英、美、日、德等国和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
世界银行、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
上海合作组织、
国际刑警组织等19个
观察员。2005年12月
乌兹别克斯坦被接纳为 EAG 第7个
正式成员。2007年12月,
印度、
土库曼斯坦和
波兰被接纳为 EAG 的观察员。
反洗钱对维护
金融体系的稳健运行,维护
社会公正和
市场竞争,打击腐败等
经济犯罪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洗钱是严重的经济
犯罪行为,不仅破坏
经济活动的
公平公正原则,破坏
市场经济有序竞争,损害金融机构的声誉和正常运行,威胁金融体系的安全稳定,而且洗钱活动与贩毒、走私、
恐怖活动、贪污腐败和偷税漏税等严重
刑事犯罪相联系,已对一个国家的
政治稳定、社会安定、
经济安全以及
国际政治经济体系的安全构成严重威胁。“911”事件之后,
国际社会更加深了对洗钱犯罪危害的认识,并把打击资助恐怖活动也纳入到打击洗钱犯罪的总体框架之中。针对国内国际反洗钱和打击
恐怖主义活动所面临形势,中国政府在2003加大了反洗钱的工作力度。
人民银行也从组织机构和
制度建设以及加强监管方面加强反洗钱工作。
(2)监督FATF成员执行《40条建议》。所有成员通过年度
自我评估和双边评估,监督各成员执行40条建议的情况。
(3)关注和检讨洗钱和反洗钱措施的
发展趋势。鉴于洗钱
犯罪手段发展日新月异,FATF成员要搜集关于洗钱犯罪发展趋势的信息,以便FATF能够及时修改40条建议,以
有效控制洗钱犯罪。
《反洗钱40条建议》被各个国家作为制定本国反洗钱
法律体系的基础,而《反洗钱40条建议审查意见》则为各国遵循《反洗钱40条建议》提供了指南。
2000年,FATF公布了不合作国家和地区的25条标准,同年公布了第一批不合作国家和地区名单。一旦进入不合作国家和地区名单,如果不采取有效措施,该国家或地区就面临着FATF的
反措施,在吸引外资、国家结算等方面受到限制,从而蒙受经济损失。
2005年1月,反洗钱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第16任轮值主席 Jean-Louis Fort 先生致函中国人民银行
周小川行长,邀请中国成为 FATF观察员。同年2月,由人民银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外交部、公安部等部门组成的中国政府代表团首次参加了在巴黎召开的反洗钱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全体会议。2006年11月,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对照 FATF +9项建议最新标准对中国的反洗钱/反恐融资工作进行了全面现场评估。2007年当地时间6月28日,在法国召开的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全体会议以
协商一致方式同意中国成为该组织正式成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