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异型
心绞痛为
自发性心绞痛的一种。1959年,Prinzmetal等将
冠状动脉痉挛引起的
缺血性心绞痛命名为“变异型心绞痛”,指出此心绞痛的发作与活动无关,疼痛发生在安静时,发作时
心电图ST段抬高,发作过后ST段下降,不出现病理Q波。变异型心绞痛可导致
急性心肌梗死及
严重心律失常,甚至
心室颤动及猝死。
情绪紧张和过大的精神压力也是发生冠脉痉挛的一个重要原因,严重的冠脉痉挛可能是Tako-tsubo
心肌病的重要
发病机制之一。
Kounis还曾提出“过敏心绞痛综合征”的概念,发现发生
过敏反应的患者可能会出现心绞痛症状,原因就是因为
肥大细胞释放大量缩血管物质和促
血小板聚集物质,比如
组胺,
白三烯,血栓烷素等物质,既可以使原有粥样硬化斑块破裂,
血栓形成,也可以导致正常的
血管收缩,出现冠脉痉挛。
指出此心绞痛的发作与活动无关,疼痛发生在安静时,发作时心电图ST段抬高,发作过后ST段下降,不出现病理Q波。其六个月内发生
心肌梗死及死亡者较多。变异型心绞痛可导致
急性心肌梗死及
严重心律失常,甚至
心室颤动及猝死。
存在静息性
心绞痛的患者,如果同时合并
一过性ST段抬高,而
冠脉造影未见明显固定病变,可诊断为典型变异型心绞痛。但是,对于大多数患者,很难捕捉到典型的一过性
心电图变化(ST段抬高或压低)。在冠脉造影时,出现血管(“正常冠脉”或粥样硬化性狭窄部位)一过性狭窄或闭塞,如果应用扩冠药物后狭窄或闭塞能够很快消失,或自行消失,同时能够除外导管局部刺激,则可以考虑存在
冠脉痉挛。
激发试验对冠脉痉挛诊断价值较大,但是存在一定风险,尤其是早年的
麦角新碱激发试验可能会引起多支血管同时收缩,导致严重的
心律失常,休克,甚至死亡。近年来,日本学者较多应用
乙酰胆碱作激发试验,其
半衰期短,代谢快,相对安全。但是,在目前临床实践中,并不推荐常规使用激发试验诊断冠脉痉挛。
在冠脉痉挛的临床处理中,首先应该注意详细询问病史和查体,以及采用必要的
辅助检查,积极寻找可能导致和诱发冠脉痉挛的
全身因素和疾病是十分重要的。针对原发的全身情况,合并的内分泌疾病,
慢性炎症和过敏状态的处理是冠脉痉挛治疗的前提。在此基础上,应用合理的
药物治疗。
钙拮抗药的应用是变异型心绞痛患者有别于其他ACS患者的地方,应结合患者的心率、血压及心功能情况选择
钙拮抗剂。可首选
地尔硫卓,尤其在急性期反复发作时,可以静脉持续应用。对于合并缓慢心律失常的患者,也可以选择
二氢吡啶类钙拮抗剂,如
硝苯地平缓释剂等。
还可以同时合用静脉或口服的
硝酸酯类药物。由于多数变异型心绞痛患者在夜间或凌晨发作,在药物应用时,应当根据
时间生物学的原则,可考虑睡前加用一次钙拮抗剂和硝酸酯类药物。
由于在使用
β受体阻滞剂时,β受体的扩血管作用被阻滞,而
α受体的缩血管作用相对增强,可能会诱发和加重
动脉痉挛,一般不主张应用β受体阻滞药,除非合并较严重的肌桥或固定狭窄。
对于没有合并严重固定狭窄的变异型心绞痛患者,在严格戒烟,积极治疗诱发痉挛的全身情况和疾病,以及强化药物治疗后,大部分患者并不需要
PCI或CABG治疗,除非
影像学检查提示局部存在明确的不稳定斑块(如夹层、
溃疡等)。而且,即使接受了再血管化治疗,因为冠脉痉挛的神经体液异常基础仍然可能存在,患者仍需坚持上述药物治疗。而对于变异型心绞痛合并心律失常,以解除冠脉痉挛治疗为主,不主张常规
植入器械,包括
起搏器和
IC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