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小说可指由相对于现代人而言的古代人创作的小说体裁文学作品,如《
西游记》,《
红楼梦》等。也可指由现代人创作的,以古代社会为背景,投射现代人
情感诉求的小说作品。
“小说”一词最早见于“饰小说以干县令,其于大达亦远矣”——《
庄子·外物》。古代小说指汉代之前的“小说”本意指浅琐的言论,有别于高文典册著述的“大达”之辞,尚未形成“说”的一种文体。汉代以后在
目录学出现“小说”概念。
桓谭《
新论》:“若其小说家合残丛小语,近取譬喻,以作短书,治身理家,有可观之辞。”
四、雅俗共赏。“治身理家,有可观之辞”,内容大抵或托古讽时,或记古托事。托古的仿百家而浅薄,记古的近
史典而谬误,包罗万象而不足推敲。
唐代
刘知几在《
史通·杂述》中第一次对小说进行了分类,他将小说分为十类:“一曰偏纪,二曰小录,三曰逸事,四曰琐言,五曰
郡书,六曰家史,七曰
别传,八曰地理书,十曰都邑簿。”
南宋的
吴自牧以“说话”为基础,将小说分:“烟粉、灵怪、传奇、公案、
朴刀、
杆棒,发迹变泰(发发踪参)之事。”
宋朝民间“
百戏伎艺”中的“话话”分为四家:“小说、说铁骑儿、说经、讲史”。
罗烨将小说分为“烟粉、灵怪、传奇、公案、兼朴刀、捍棒、妖术、
神仙”八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