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xié)韵,一作“谐韵”、“协韵”。
诗韵术语。谓有些韵字如读
本音,便与同诗其他韵脚不和,须改读某音,以协调
声韵,故称。南北朝有些学者按当时语音读《
诗经》,感到好多诗句韵不和谐,便将作品中某些字临时改读某音。明
陈第始用语音演变的原理,认为所谓叶韵的音是古代本音,读古音就能谐韵,不应随意改读。“叶韵”或称“叶句”(叶,同“协”,和谐之意)。
叶韵又称
叶音。由于
语音发展、变化,后人读先秦韵文,有些地方便会感到不押韵,于是就临时改变其中某一字的读音,使之谐合。晋代
徐邈、
北周沈重已有改读之例,而
南宋吴棫的《诗补音》和《
韵补》始集大成。这种改字一般是主观的,像《诗经·行露》上下章同一“家”字,
朱熹分别叶音“谷”、“空”,大为人所诟病。这种
叶音法,跟后世科学地归纳古韵、构拟古音是完全不同的。
明末清初,
顾炎武根据《
诗经》等先秦韵文
韵例、
古文字谐声关系以及声训、假借材料,离析《
广韵》
韵部,得到先秦实际韵部,现代
音韵学进而据音理、方言、
对音而构拟出古音,这才是科学的方法。不过,叶音说是人们认识古音的一个阶段,其中也有确能反映上古音中字音关系、韵部分合的,如“下”叶音“户”,此二字在上古确实都在匣纽鱼韵。
南京大学刘晓南认为叶音大多反映作音者当时的方音,可参看其论著。
③又《
集韵》同旪。《前汉·五行志》次四曰旪用五纪。《注》师古曰,旪
读曰叶。
1.
南北朝时,学者因按当时语音读《
诗经》,韵多不和,便以为作品中某些字需临时改读某音,称为叶韵。后人并以此应用于其他古代韵文。此风至宋代而大盛。
明
陈第始建立“时有古今,地有南北,字有更革,音有转移”的历史语言观,认为所谓叶韵的音是古代
本音,读古音就能谐韵,不应随意改读。参阅明陈第《毛诗古音考序》。
2.
宋叶梦得《
避暑录话》
卷上:“
安禄山亦好作诗,作《樱桃诗》云:‘樱桃一篮子,
半青一半黄,一半寄怀王,一半寄
周贽。’或
请以‘一半寄周贽’句在上,则协韵。”清俞樾《茶香室三钞·蜀音押韵》:“然则
顾亭林谓《
毛诗》有以方音协韵者。如《小戎》之‘参’‘中’。”
鲁迅《集外集·通讯(复张逢汉)》:“译诗就更其难,因为要顾全音调和协韵。”
(2)音韵学用语。一种因不知
古今音异而随意把某字临时改读为某音以求和谐的作法。开始于南北朝,盛行于宋朝,朱熹是代表。明末陈第始用语音演变的道理反对这种不科学的作法,认为所协之音实即
古本音,每字只有一个古音,而不应
随文改读。
宋
严羽《沧浪诗话·诗体》:“有协韵,《
楚辞》及《选》诗,多用协韵。”
郭绍虞校释:“盖由时人不知古音,故创为协韵之说。《楚辞》及《选》诗犹合古音,故沧浪谓‘多用协韵’。”清
钱大昕《音韵问答》:“《邶风》:‘宁不我顾。’《释文》:‘ 徐音古。’此亦协韵也,
后放此。
陆元朗之时,已有
韵书,故于
今韵不收者,谓之协韵。”参见“叶韵”。
——可见“叶韵”与“协韵”不同之处在于:叶韵,只是音韵学用词一个意思。而协韵,除了含有“叶韵”意义外,还有“用韵协调”之形容词意义。即“协韵”比“叶韵”含意更广。
在
繁体字中,“叶韵”的“叶”不能写作“树叶”的“叶”的繁体(葉),而是简化字中的“叶”,因为此字在古时为另一字,和“葉”(叶的繁体)不同音(读xie二声)且也不同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