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实
哲学术语
名实论,中国古代哲学范畴。名指名词、概念,实指实际存在的事物。中国古代哲学家们因反映的社会政治利益和所处的认识发展阶段不同,对名实关系有着不同理解,展开过长期争论,形成了中国古代哲学的名辩思潮,由此推动了中国哲学的认识论、辩证法逻辑的发展。
简介
源起
名,指名称、形式
实,指内容
最早产生于先秦。春秋战国之际,社会处于大变革时期,旧有之名已不能容纳新的现实,于是产生了名实之辩。孔子主张“正名”,用周礼固有之名去纠正已经变化了的内容。墨子则强调不是名决定实,而是实决定名。后墨继承发展了这一观点,认为名是事物的概念。名的作用在于指谓、描绘内容,名实的关系是“以名举实”,并从逻辑学的角度对名实关系作了深入探讨,极大地促进了名实论和形式逻辑理论的发展。后来荀子也提出“制名以指实”(《荀子·正名》),认为名是用来指谓实的、约定俗成的概念,它决定于实,一旦形成也不能轻易改变。
名实观
即关于名称与现实或概念与实在关系的根本观点。
面对春秋时名实相悖的现实:
孔子主张“正名”,强调以礼为原则做到名实相符,言行一致。
墨子主张“非以其名也,以其取也”,着眼于对事物本身的把握。
老子提出名的相对性问题,指出“道常无名”。
庄子进而主张“大道不称”,但又认为“名者,实之宾也”,肯定实对名的决定。
名家从合同异与离坚白两个方面论证概念同具体事物的关系,分析了事物及其概念的异同关系。
后期墨家将概念区分为达名、类名、私名,认为它们反映的实有不同范围。
荀子提出“制名以指实”,将名区分为大共名、大别名和小别名,分析了名实乱的表现,对名实问题进行了较为详尽的论述。
其他相关
发展历史
孔子的‘正名’理论
‘名家’
在孔子和墨子
稷下学派的这些观点,引起了以后许多哲学家们的重视。名家学派的惠施合同异公孙龙白马非马形而上学的结论。后期墨家内涵和外延两个方面坚持了唯物主义的名实观。
荀子唯物辩证地解释‘名实’
战国末期的唯物主义哲学家荀况诡辩论倾向。
秦汉后‘名实关系’理论的发展
秦汉以后,名实关系仍然是哲学论争的重要问题之一。董仲舒王夫之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2-01-14 0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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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述
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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