吗啡片,为纯粹的
阿片受体激动剂,有强大的镇痛作用,同时也有明显的镇静作用和镇咳作用。
本品为强效
镇痛药,适用于其他镇痛药无效的急性
锐痛,如严重创伤、
战伤、
烧伤、晚期癌症等疼痛;
心肌梗死而血压尚正常者应用本品可使病人镇静并减轻心脏负担;应用于
心源性哮喘可使
肺水肿症状暂时有所缓解;
麻醉和手术前
给药可保持病人宁静进入嗜睡;因本品对平滑肌的兴奋作用较强,故不能单独用于内脏绞痛(如胆肾绞痛等),而应与阿托品等有效的解痉药合用。根据
世界卫生组织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提出的癌痛治疗三阶梯方案的要求,吗啡是治疗重度癌痛的
代表性药物。
本品为纯粹的
阿片受体激动剂,有强大的镇痛作用同时有明显的镇静作用,也有镇咳作用(因其具有
成瘾性不用于临床)。对
呼吸中枢的抑制作用使其对
二氧化碳张力的
反应性降低,过量可致呼吸衰竭而死亡,本品使平滑肌兴奋,增加肠道平滑肌张力,引起便秘并使胆道
输尿管支气管平滑肌张力增加,可使外周
血管扩张,尚有缩瞳镇吐等作用(因其可致成瘾而不用于临床)。阿片类药物的镇痛机制尚不完全清楚,实验证明采用
离子导入吗啡于脊髓胶质区可抑制
伤害性刺激引起的背角
神经元放电,但不影响其他
感觉神经传递。按
阿片受体激动后产生的不同效应分型,吗啡可激动μκ及δ型受体,故产生镇痛呼吸抑制欣快成瘾。阿片类药物可使
神经末梢对
乙酰胆碱、
去甲肾上腺素、
多巴胺及
P物质等
神经递质的释放减少并可抑制
腺苷酸环化酶,使
神经细胞内的
cAMP浓度减少提示阿片类药物的作用与cAMP有一定关系
急性毒性LD50:
大鼠口服905mg/kg、皮下700mg/kg、腹腔920mg/kg、静脉23mg/kg。
4、中毒解救:距口服4~6小时内,应立即洗胃以排出胃中药物,采用
人工呼吸给氧,给予
对症治疗,补充液体,促进排泄,
静脉注射拮抗剂纳洛酮0.005~0.01mg/kg,成人0.4mg,亦可用
烯丙吗啡作为
拮抗药。
1、本品为国家特殊管理的
麻醉药品,务必严格遵守国家对麻醉药品的
管理条例,医院和
病室的贮药处
均须加锁,处方颜色应与其他药处方区别开。各级负责保管人员
均应遵守交接班制度,不可稍有疏忽。使用该药医生处方量每次不应超过3日常用量。处方留存两年备查;
6、对
血清碱性磷酸酶、
丙氨酸氨基转移酶、
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
胆红素、
乳酸脱氢酶等测定有一定影响,故应在本品停药24小时以上方可进行以上项目测定,以防可能出现
假阳性;
8、孕妇及
哺乳期妇女用药:本品可通过
胎盘屏障到达胎儿体内,少量经乳汁排出,故禁用于婴儿、孕妇、哺乳期妇女。本品能对抗
催产素对子宫的兴奋作用而延长产程,禁用于临盆产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