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佑勇,男,汉族,1970年10月出生,湖北大悟人,中共党员,
法学博士,教授,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入选“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全国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国家“万人计划”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
1994年9月至1997年7月,在
武汉大学法学院宪法学与行政法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学习,获法学硕士学位,并留校任讲师;
1997年,任教于
武汉大学法学院;2002年,破格晋升为教授;2003年,被遴选为博士研究生导师;
在《中国社会科学》、《法学研究》、《中国法学》等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200余篇,被《新华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高校文科学术文摘》、《人大复印资料》等转载80余篇次。
入选
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2004年),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2009年),第六届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2010年),享受
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2012年)、中宣部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2015年)、国家“万人计划”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2016年)。
入选江苏省第三、四期“
333工程”第二层次培养对象,江苏省第五期“333工程”第一层次培养对象,江苏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江苏省“五个一批”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