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第十四行政督察区是
中华民国时期四川省曾经设置的一个
行政督察区,于1935年设置,共辖9县;1942年增辖2县后共辖11县;1948年改称剑阁行政督察区;1949年12月废止。其行政机关称为
四川省第十四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与保安司令部
合署办公,驻
剑阁县城。
民国二十四年(1935年)4月,
国民政府统一“川政”后,
四川省实施
行政督察区制,全省共划分为18个
行政督察区,置行政督察专员。6月,四川省第十四行政督察区正式成立,
专员公署(全称
四川省第十四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简称第十四区专署)暨保安司令部驻
剑阁县普安镇(今普安镇),
田湘藩任首任专员兼保安司令,并兼任剑阁县县长。民国二十七年(1938年)12月1日起,第十四区专员不再兼任剑阁县县长,专署和
剑阁县政府开始分署办公。民国三十七年(1948年)更名为剑阁行政督察区,俗称剑阁专区,专署相应改称剑阁行政督察专员公署,俗称剑阁专署。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1949年12月15日,专署和保安司令部人员撤离剑阁迁往
江油县
中坝镇。1949年12月18日剑阁解放后于1950年3月20日改设为
剑阁专区,专员公署驻
广元县嘉陵镇(今
广元市利州区嘉陵街道),属川北人民行政公署;1953年1月改称广元专区;同年3月4日并入
绵阳专区。
1942年至1949年辖剑阁、昭化、广元、苍溪、阆中、江油、彰明、平武、北川、
青川、
旺苍11县。
1949年12月15日,专员公署和保安司令部人员撤离剑阁迁往
江油县中坝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