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别配额(CountryQuotas),或称“地区配额”,是
进口配额制的一种,是在总配额内按国别或地区分配给固定的配额,超过规定的配额便不准进口。
协议配额(AgreementQuotas),又称双边配额,是由进口国家和出口国家政府或民间团体之间协议确定的配额。如
协议配额是通过双方政府的协议签定的,一般需在
进口商或
出口商中进行分配;如果配额是双边的民间团体达成的,应事先获得政府许可,方可执行。
协议配额是双方协调确定的,通常不会引起出口方的反感与报复,较易执行。
自主配额(AutonomousQuotas),又称
单方面配额,是由进口国家完全自主地,单方面强制规定在一定时期内从某个国家或地区进口某种商品的配额。这种配额不需征求输出国家的同意。往往由于分配额度差异容易引起某些出口国家或地区的不满或报复。因此,有些国家便采用
协议配额,以缓和彼此之间的矛盾。
为了区分来自不同国家和地区的商品,在进口商品时进口商必须提交原产地证明书。实行国别配额可以使进口国家根据它与有关国家或地区的政治
经济关系(即国家或企业、个人的收支状况,比如
国民生产总值、
社会总产值、企业的产量与
效益、个人的收入与支出等)分配给予不同的额度。配额的份额有的是进口国单方规定的,也有的是由
进出口双方协商规定的。如果有针对性的规定在一定时期内只从某些国家或地区进口某种商品的配额,则称“选择性配额”;若并非专对某些国家或地区,而是对所有来源国家或地区都分别确定一个不同的具体限额,则称“分配限额”。
鉴于美国热轧进口数量节节升高,
欧盟考虑自2003年9月29日开始实施的第二轮年度
进口配额,将采用全球进口配额的
热轧卷,改按国别分配贸易方式,若热轧卷配额按国家地区进行细分,则将对美国热轧出口欧盟产生重大影响。2002年3月29日,
欧盟委员会为防止美国实施201
保护条款后,国际钢铁产品大量入欧洲市场,因而对5种钢铁产品实施进口配额限制,包括
热轧卷、非合金热轧板材、非合金热轧窄带钢、合金热轧扁平材和
冷轧薄板。据了解,
欧盟实施的配额管制措施为期3年,即自2002年3月延续至2005年,配额数量主要依据1999~2001叁年间的平均进口数量,每年增长10%到2004年9月底的年度配额,将从320万吨增加到352万吨。除热轧卷外,其它4项产品配额均按2~8个特定国家和
全球配额细分,其中,非合金
热轧板材进口配额为:斯洛伐克17.9723万吨,
波兰12.0061万吨,匈牙利9.0494万吨,巴伐利亚6.1195万吨,其它国家10.2903万吨。
欧盟表示,根据进口许可监测统计,截至2003年底,全年度美国出口到欧盟的
热轧数量相当可观,因此,欧委会计划自2003年9月29日开始的的第二轮年度进口管制中,依据国家别重新制定
进口配额,以遏止某些国家不当扩大进口。
配额是指一国政府在一定时期内对某些敏感商品的进口或出口进行数量或
金额上的控制,其目的旨在调整
国际收支和保护国内工农业生产,是非
关税壁垒措施之一。配额可分为
进口配额和
出口配额两大类。
进口配额按照管理方式可分
绝对配额和
关税配额。
绝对配额是指在一定时期内,对某些商品规定一个最高进口数量或金额。一旦达到这个最高数额就不准进口。
绝对配额又分两种形式.。其一,采取“
全球配额”,它适用于来自任何国家或地区的商品。主管当局按
进口商申请先后或按过去某一时期的进口实绩,批给一定的额度,直到总配额发放完为止;其二,采取“国别配额”,这是在总配额中按国别和地区分配配额。不同国家和地区如果超过所规定的配额,就不准进口。
关税配额不绝对限制商品的进口数量,而是在一定时期内对一定数量的进口商品,给予低税、减税或
免税的待遇,对超过此配额的进口商品,则征收较高的关税或
附加税和罚款。我国还有数十种
机电产品和一般商品实行
进口配额管理。
出口配额可以分为“自动”出口配额(
被动配额)和
主动配额。其中“自动”出口配额是指
出口国家或地区在进口国家的要求或压力下,“自动”规定某一时期内(一般为3年)某些商品对该国出口的限制额。在限制的配额内自行控制出口,超过限制额即不准出口。从实质上讲这是不得不实行的
被动配额,故在“自动”两字上加上引号。
主动配额是指出口国家或地区根据境内外市场上的容量和其他一些情况而对部分出口商品实行的配额出口。我国实行主动
配额管理的商品,相当一部分是在国际市场的优势出口商品或垄断商品,盈利空间较大,且大多涉及出口主导行业。实行被动
配额管理的商品主要是
纺织品。我国对54类68种343个
商品编码实行配额出口许可证管理。对于所限制的商品,无论以何种
贸易方式进口,
海关均需凭
进口许可证放行。
进口配额,又称进口限额。它是发达国家实行进口数量限制的重要手段之一。主要有两大类:(1)
绝对配额。绝对配额是指在一定时期内,对某种商品的进口数量或
金额规定一个最高数额,达到这个数额后,便不准进口。这种方式在实施中,有以下两种形式:①
全球配额。即属于世界范围的
绝对配额,对来自任何国家或地区的商品一律适用,按进口商品的申请先后批给一定的额度,至总配额发放完为止,超过总配额就不准进口。
全球配额并不限定进口的国别或地区,故配额公布后,进口商往往相互争夺配额。邻近的国家或地区依其优越地理因素,在
竞争中居于有利地位。为了减少这种情况所带来的不足,一些国家采用了国别配额。②国别配额。即在总配额内按国别和地区分配给固定的配额,超过规定的配额便不准进口。为了区分来自不同国家或地区的商品,在进口商品时进口商必须提交原产地证明书。实行国别配额可使进口国家根据它与有关国家或地区的政治
经济关系分配给予不同的配额。例如,1987年底,我国与美国就
纺织品贸易达成协定,使我国对美纺织品成衣出口年增长率,从1988年1月1日起4年内,由19%下降到3%。
(2)
关税配额。
关税配额是指对
商品进口的绝对数额不加限制,而对在一定时期内,在规定的关税配额以内的进口商品,给予低税、减税或
免税待遇,对超过配额的进口商品征收高
关税、
附加税或罚款。这种方式在实施中也有以下两种形式:①优惠性关税配额。即对
关税配额内进口的商品给予较大幅度的
关税减让,甚至
免税;超过配额的进口商品征收原来的最惠国税。
欧盟在普惠制实施中所采用的
关税配额就属此类。②
非优惠性关税配额。即对关税配额内进口的商品征收原来正常的
进口税,一般按最惠国税率征收;对超过关税配额的部分征收较高的
进口附加税或罚款。例如,1974年12月,
澳大利亚曾规定对除男衬衫、睡衣以外的各种服装,凡是超过配额的部分加征175%的
进口附加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