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落实
全国教育大会和《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实施方案(2018—2022年)》精神,贯彻落实新时代全国高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和《教育部关于加快建设
高水平本科教育 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的意见》、
“六卓越一拔尖”计划2.0系列文件要求,推动
新工科、
新医科、
新农科、
新文科建设,做强
一流本科、建设
一流专业、培养一流人才,全面振兴
本科教育,提高高校人才培养能力,实现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经研究,教育部决定全面实施
“六卓越一拔尖”计划2.0,启动
一流本科专业建设“
双万计划”。
1.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工作分三年完成。每年3月启动,经高校网上报送、教育主管部门或高校提交汇总材料、
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提出推荐意见等,确定建设点名单,当年10月公布结果。
2.入选
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的专业,如同时入选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按照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公布。空出的
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名额可延至下一年度使用。
3.根据2019、2020年
一流本科专业点建设情况,2021年将对各专业类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的建设数量和建设进度进行统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