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原子能机构(International Atomic Energy Agency;IAEA)是一个同
联合国建立关系,并由世界各国政府在原子能领域进行科学技术合作的机构。总部设在
奥地利的
维也纳。组织机构包括大会、理事会和秘书处。
机构历史
1954年12月,第九届
联合国大会通过决议,要求成立一个专门致力于和平利用原子能的国际机构。经过两年筹备,有82个国家参加的规约会议于1956年10月26日通过了国际原子能机构(简称“机构”)的《规约》。
1957年7月29日,《规约》正式生效。同年10月,国际原子能机构召开首次全体会议,宣布机构正式成立。
2021年9月27日,在奥地利维也纳召开的国际原子能机构理事会会议中,理事会成员国一致推选韩国为下届国际原子能机构(IAEA)理事会主席国。
据俄罗斯卫星通讯社2022年5月6日报道,国际原子能机构称,与保障
切尔诺贝利核电站安全的自动监控系统的联系已经恢复。
2023年7月4日,国际原子能机构在官网发布消息,该机构认为日本核污染水排海计划符合国际安全标准。当地时间7月5日,国际原子能机构在
日本福岛第一核电站内开设IAEA职员常驻办事处。
机构宗旨
谋求加速和扩大原子能对全世界和平、健康及繁荣的贡献,确保由其本身、或经其请求、或在其监督或管制下提供的援助不用于推进任何军事目的。
运作机制
国际原子能机构的组织机构包括大会、理事会和秘书处。大会由全体成员国代表组成,每年召开一次会议;秘书处为执行机构,是总干事领导,下设政策制定办公室与技术援助及合作司及核能和核安全司以及行政管理司、研究和同位素司以及保障监督司。
35名成员中,11个成员由国际原子能机构大会指定,任期一年。这11个成员按地区分配,由各地区内核工业最发达的国家担任。其他24名成员由大会选出,任期两年在每届都是固定的。
组织机构
国际原子能机构的组织机构包括大会、理事会和秘书处。它的法定原子能机构的决策机关是大会和理事会。这两个机关共同决定原子能机构的方案和预算并任命原子能机构的总干事。
大会
由全体成员国组成。大会每年召开一次,一般在9月,为期一周。大会下设全体委员会和总务委员会,后者兼有证书委员会的职能。
由原子能机构的全部176个成员国的代表组成,每年召开一次会议;理事会由35名成员组成,每年举行4次会议;其中13名由理事会指定,22名由大会选出。理事会由43个国家的代表组成。
理事会
由35国组成的理事会为该组织最高执行机构;秘书处由总干事领导下的专业人员和工作人员组成,总干事由理事会任命,6名副总干事负责6个独立的部门;下设科学咨询委员会、技术援助委员会、行政和
预算委员会和保障委员会;每年召开一次由全体成员国代表组成的大会。
由35个理事国组成,其中13个为指定理事国,22个为选举理事国。指定理事国由世界核技术(包括原材料生产)最先进国家(10个)和1有关地区最先进国家(3个)担任,任期一年。但事实上除了西欧(不包括英、德、法)和拉丁美洲两个地区的指定理事国有轮流担任的情况外,其他指定理事国都是常任的,因为这些国家每年都被指定为理事国。中、英、法、俄、美均为指定理事国。选举理事国按地区平衡分配的原则由大会选举产生,每年改选一半,任期两年。理事会于每年举行四次会议。
秘书处
秘书处是执行机构,由总干事领导,下设政策制定办公室、技术援助及合作司、核能和核安全司、行政管理司、研究和同位素司以及保障监督司。 机构总部设于奥地利维也纳
维也纳国际中心。它共有137个成员国。最近的第49届大会(2005年9月26日至9月30日)在该机构总部附近举行。
为日常执行办事机构,由总干事领导。下设技术援助及合作司、核能与核安全司、行政管理司、研究和同位素司、保障监督司,分别由五个副总干事领导。此外还设有三个研究单位:塞伯斯道夫实验室(奥地利)、
的里雅斯特国际理论物理研究中心(意大利)、国际海洋放射性实验室(摩纳哥)。总干事由理事会任命、大会批准,任期四年。
机构职能
为了履行这些职责,原子能机构设有一个紧急情况反应中心,该中心拥有24小时的反应能力,训练有素的工作人员以及与全世界220个联络点通信能力。该中心还是对付核事故问题机构间委员会的秘书处,这个秘书处是联合国系统协调核事故和放射性紧急情况对付措施的中心点。
成员国一直鼓励原子能机构编拟指导性的意见,以协助各国对未来可能的重返事件作出规划,并就对付此种情形提供国际上协商一致的指导意见。据此,原子能机构于1996年在其《安全丛刊》中发表了一份对核动力源卫星重返的紧急情况规划和防范措施的文件。这份文件的目的是以全面综合概述当空间系统使用的核动力源意外地重返地球大气层并对地球表面产生影响时可能出现的事故或紧急情况的管理情况。该文件的主要对象是负责对潜在的放射性紧急情况作出规划的政府组织,而且,在即将出事而又尚未作出任何规划的情况下,这份文件可以为迅速采取行动提供宝贵的参考。
鉴于原子能机构的法定和法律职责、经验以及久经考验的基础设施,理应由原子能机构作为联合国系统内一切涉及辐射安全的活动,包括那些与外层空间活动有关的活动的参照点。此外,原子能机构致力于在《援助公约》和《规约》为其规定的职责范围内,利用各种资源来促进、便利并支持缔约国之间的合作。为此,原子能机构准备提供下述方面的援助。
收集下述方面的资料并传播给缔约国和成员国:
发生核事故或辐射紧急情况时可提供的专家、设备和材料;
可用来对付核事故或辐射紧急情况的方法、技术和研究成果;
收到请求时在下述任何方面或其他适当的方面向缔约国或成员国提供援助:
发生核事故和辐射紧急情况时编拟应急计划以及适当的法规;
为处理核事故和辐射紧急情况人员制定适当的培训方案;
发生核事故或
辐射紧急情况时转达援助请求及有关的资料;
拟订适当的辐射监测方案、程序和标准;
对建立适当的辐射监测系统的可行性进行调查;
发生核事故或辐射紧急情况时向缔约国或请求援助的成员国提供为初步评估事故或紧急情况而拨出的适当资源;
在出现核事故或辐射紧急情况时为缔约国和成员国斡旋;
为获得并交换有关的资料和数据而与有关的国际组织建立并保持联络,并将这些组织的清单提供给缔约国、成员国和上述各组织。
总干事
2019年10月30日,国际原子能机构理事会举行会议,宣布
拉斐尔·马里亚诺·格罗西当选新一届总干事。12月3日,格罗西就任国际原子能机构总干事。
1、威廉·斯特林·科尔(William Sterling Cole)1957年10月7日—1961年10月6日 美国籍
2、西格瓦德·阿恩·埃克伦德(Sigvard Arne Eklund)1961年10月6日—1981年11月30日 瑞典籍
3、
汉斯·布利克斯(Hans Blix)1981年12月1日—1997年12月1日 瑞典籍
4、
穆罕默德·巴拉迪(Mohamed M.El Baradei)1997年12月1日—2009年12月1日 埃及籍
5、
天野之弥(Yukiya Amano)2009年12月1日—2019年7月22日 日本籍
代理
科尔内尔·费卢塔(Cornel Feruta)2019年7月22日—2019年12月2日 罗马尼亚籍
6、
拉斐尔·马里亚诺·格罗西(Rafael Mariano Grossi)2019年12月3日—今 阿根廷籍
成员国
国际原子能机构规定,任何国家只要经过机构理事会推荐与大会批准,并交存对机构规约接受书,即可成为该机构成员国。
加入时间:
成员国总数:177个(截至2023年4月4日)
注:
1994:
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于1974年加入国际原子能机构,1994年6月13日从该机构成员退席
2003:
柬埔寨于1958年加入国际原子能机构,2003年3月26日从该机构成员退席。2009 年11月23日,国际原子能机构大会根据理事会的建议,恢复柬埔寨成员国身份。
2003:前
南联盟改为塞尔维亚和黑山。2006年6月,国际原子能机构的成员由
塞尔维亚和
黑山共和国继续。
机构活动
主要活动
国际原子能机构不是
联合国的专门机构,但机构与联合国订有关系协定,同
联大、经社理事会和
安理会有直接联系。
1991年,安理会通过第687号决议,机构接受安理会的委托参与了销毁伊拉克大规模毁灭性武器(
核武器部分)的核查活动,为执行第687号决议做了大量工作。
主要活动有:
1、向成员国提供技术援助,帮助它们开展和平利用核能的研究和应用;
2、与有关国家和国际组织订立“保障监督协定”,对由机构本身或经其介绍提供的技术援助项目、对成员国或其他国际组织以及根据核不扩散义务(《不扩散核武器条约》、《特拉特洛尔科条约》、《南太平洋无核区条约》等
防止核扩散条约规定的义务)委托监督的项目实施保障监督,以确保这些项目不用于任何军事目的;
3、组织研究和制定有关核能利用的安全条例,并向世界各国推荐使用;
4、与有关成员国或专门国际机构签订科学研究合同;
5、召集各种科技会议,通过建立情报网、图书馆和出版书刊等方式组织关于原子能和平利用的资料交流。
经过历时四年艰苦的谈判,1997年5月,机构特别理事会完成了关于加强保障监督机制措施的“93+2计划”,通过了保障监督附加议定书范本。这标志着机构的保障监督能力和范围从仅核查各国申报的核活动扩大到可探察无核武器国家的秘密核设施和核活动。
1997年9月,机构缔结了《乏燃料管理安全和放射性废物管理安全联合公约》、《修订〈关于核损害民事责任的维也纳公约〉议定书》及《补充基金来源公约》。
核燃料供应计划
2011年3月,国际原子能机构理事会批准了一项新的多边核燃料供应方案,旨在满足那些没有能力生产核燃料的发展中国家和平利用核能的需要,同时降低核武器扩散的危险。
此前,国际原子能机构已经批准两项多边核燃料供应计划,其中该机构与俄罗斯合作建立的一座核燃料银行已经在俄西伯利亚地区启用,另一个由国际原子能机构控制的核燃料银行方案也于2010年底在理事会会议上获得通过。
2011年11月21日至22日,国际原子能机构在奥地利首都维也纳的国际原子能机构总部举行中东无核武论坛。
2021年9月9日,国际原子能机构核安全和安保司司长莉迪·埃夫拉尔在线上新闻发布会上说,国际原子能机构专家组计划12月前往日本福岛第一核电站,审查引发强烈质疑和反对的日方核污染水排放入海计划。
埃夫拉尔说,专家组成员将由国际原子能机构总干事拉斐尔·格罗西从11个国家挑选,可能包括日本的邻国。国际原子能机构官员可能明年赴日,向日方通报审查结果。埃夫拉尔本月7日开始访日,与日方敲定审查计划。
日本经济产业省9日确认这一消息。
2022年6月8日,在维也纳举行的国际原子能机构(下称“机构”)理事会上,美、英、法、德就对伊保障监督问题推动通过理事会决议,中方对决议投反对票。中国代表、中国常驻维也纳联合国代表团首席馆员王昶强调,中方反对有关国家推动机构理事会通过决议对伊朗施压。事实一再证明,施压不仅无助于解决问题,反而会激化矛盾,导致局势升级。
2022年8月9日报道,中国外交部裁军大使李松在《不扩散核武器条约》审议大会上称,中国赞成在国际原子能机构内设立特别委员会,以解决关于AUKUS伙伴关系的所有顾虑。
2023年7月,近日,国际原子能机构发布了《日本福岛核污染水处置综合评估报告》。中国生态环境部(国家核安全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外交部发言人已经代表中国政府表明了态度,该份报告未能充分反映所有参加评估工作各方专家的意见,有关结论未能获得各方专家一致认可。主词条:
日本福岛核污染水处置综合评估报告取得成绩
国际原子能机构自成立以来,在按照《规约》规定的两大职能(保障监督与和平利用核能)方面均做了大量工作。在保障监督领域,已与140多个国家和地区组织签订了全面保障监督协定及单项保障监督协定,核武器国家也分别与其缔结了自愿保障监督协定。特别是1997年5月通过的保障监督附加议定书,标志着机构的保障监督能力和范围从仅核查各国申报的核活动扩大到可探查无核武器国家的秘密核设施和核活动。在促进核知识和核技术的传播、加强核安全国际合作方面,机构先后主持制定了一系列与核安全、辐射安全、废物管理安全标准有关的国际公约,如《及早通报核事故公约》、《核事故或辐射紧急情况援助公约》、《核安全公约》等。尤其是1997年机构缔结了《乏燃料管理安全和放射性废物管理安全联合公约》、《修订〈关于核损害民事责任的维也纳公约〉议定书》及《补充基金来源公约》。
由于成绩卓著,2005年
诺贝尔和平奖授予国际原子能机构和该组织总干事
穆罕默德·巴拉迪,以表彰他们在阻止核能在军事领域内的使用以及在和平利用核能等方面做出的贡献。
与华关系
1984年1月1日,中国政府递交了接受机构《规约》的接受书,成为正式成员国。
1988年9月,中国与机构正式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国际原子能机构关于在中国实施保障监督的协定》,1989年9月18日生效。
1988年12月,中国参加了由国际原子能机构主持制定、并由其总干事保存的《
核材料实物保护公约》。
1990年6月22日,中国与国际原子能机构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国际原子能机构技术援助协定》。
1997年5月,在机构特别理事会上,中国声明接受机构“93+2”计划的某些具体措施,并承诺将在适当时候与机构缔结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使这些措施得以实施。
1998年12月,中国与机构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国际原子能机构关于在中国实施保障监督的协定的附加议定书》。
2002年3月28日,中国政府通知机构已完成附加议定书生效所需的内部程序,附加议定书对中国生效。
2006年4月,中国加入《乏燃料管理安全和放射性废物管理安全联合公约》。
2009年9月,中国批准《核材料实物保护公约》 修正案。
2010年8月16日,中国原子能机构与国际原子能机构签署了核安保合作协议,以进一步加强双方在核安保法规标准等方面的合作。
2022年8月,国际原子能机构等国际组织重申坚持
一个中国原则。
历史事件
日本强震
2011年3月14日,日本政府请求IAEA派出专家小组,双方目前正在就工作场所和期间等细节展开协商。
2011年3月15日,日本常驻维也纳国际机构代表中根猛向共同社透露,日本政府已请求国际原子能机构(IAEA)最快数日内派出专家小组帮助应对东日本大地震引发的核电站事故。预计IAEA将首先派出环境监测小组。IAEA此前曾表示,若接到日方的具体派遣请求将做出回应。IAEA总干事天野之弥在当天举行的记者会上称“将尽早派出”。日本政府希望在国际机构的协助下防止灾害进一步扩大,并从中立的立场获得事故评估。国际原子能机构总干事天野之弥15日在维也纳国际原子能机构总部表示,日本大地震对日本核电设施造成破坏,并不意味着应当放弃包括核电在内的和平利用核能项目。
2021年3月15日,国际原子能机构总干事
天野之弥在维也纳国际原子能机构总部表示,日本大地震对日本核电设施造成破坏,并不意味着应当放弃包括核电在内的和平利用核能项目。
2011年3月15日,由于3·11日本
本州岛海域地震引发
福岛核电站多机组爆炸,日本政府已向国际原子能机构发出求助。
伊朗问题
直至2008年底,国际原子能机构理事会成员国在如何解决
伊朗核问题上存在分歧。代表
欧盟的英、法、德三国和美国坚持要求伊朗立即停止铀浓缩活动,否则将把伊朗核问题上提交
联合国安理会处理。包括俄罗斯、中国在内的一些成员国则主张通过
外交手段,在国际原子能机构框架内解决伊朗核危机。
朝鲜核问题
2014年9月4日国际原子能机构(IAEA)表示,捕捉到了朝鲜正在重启位于宁边的5兆瓦的核反应堆的迹象。IAEA称,朝鲜正在不断进行补修作业和施工工程,虽然仅从卫星影像资料来看很难确定此举的目的,但这与一直声称正在发展核持有能力的朝鲜的主张相吻合。
IAEA当天公布关于宁边核设施的年度报告书,认为宁边核反应堆有水蒸气和冷却水排出,从而证明朝鲜正在启动。朝鲜2013年4月宣布,为了探索核遏制力,会重新启动宁边核园区内的核反应堆。朝鲜一直主张,开发核武器是应对由美国主导的侵略战争的“宝剑”。
IAEA在这次的报告书中称朝鲜的核开发计划“仍然是一个严重的问题”,他们一直在利用卫星影像监视宁边的情况。
报告书指出,2013年8月以来,IAEA通过分析卫星视频,观测到核反应堆里有水蒸气和冷却水排出。这就是能证明反应堆已启动的佐证。
报告书还指出,IAEA在2009年4月之后没有接触过5兆瓦级的核反应堆,因此无法确认核反应堆的启动状态。2009年朝鲜禁止IAEA视察员入境后,朝鲜境内就没有视察员了。
报告书表示,朝鲜正在宁边核园区的多处不断进行补修作业和施工工程,虽然仅从卫星影像资料来看很难确定此举的目的,但这与一直声称正在发展核持有能力的朝鲜的主张相吻合。
朝鲜公布计划重启核反应堆后,专家们预测若其间闲置的设施没有出现大的损坏,只需半年左右的时间就能重启。对此,IAEA总干事天野之弥去年年底曾表示,朝鲜试图重启宁边研究用的反应堆。
美国科学国家安保研究所也表示,通过6月底拍摄的卫星照片,确认了朝鲜正在启动核反应堆的事实。
日本核污水
2022年2月14日,国际原子能机构专家组抵达日本并前往福岛县调查核污染水入海事件。
2022年4月29日,据日本共同社报道,国际原子能机构公布了2月进行的日本福岛核污水调查报告。国际原子能机构总干事格罗西表示,福岛第一核电站核污水排放入海的准备工作有了“重要进展”。最新公布的报告中称,排放设备的设计“采取了恰当的预防措施”,东电实施的辐射影响评估“以全面且详细的分析为基础”。但报告中未给出有关核污水排放入海安全性的最终判断,调查小组将于2022年下半年再次验证最新的实施计划,并在排放开始前公布结论和综合报告。
2022年9月9日,据日本共同社报道,日本经济产业省当天发表声明称,国际原子能机构调查团将于11月14日至18日再次访问日本,并将前往东京电力公司福岛第一核电站,对核污染水排海安全性进行验证。调查团将由国际原子能机构官员和来自多国的专家组成。预计调查团将调查福岛第一核电站排海计划相关设施建设状况,并与日本经济产业省和东京电力公司就相关问题交换意见。
2022年11月,随着日本福岛第一核电站核污染水排海日期的日益临近,国际原子能机构调查团10日前往福岛渔港进行鱼类样本的采集。
2023年7月4日,国际原子能机构在官网发布消息,该机构认为日本核污染水排海计划符合国际安全标准。
2024年4月23日至26日,国际原子能机构(IAEA)的调查团将访问日本,对东京电力福岛第一核电站核污染水的海洋排放进行核查。这是自2023年8月排放开始以来的第二次调查。将于4月24日对福岛第一核电站进行实际考察。
库尔斯克核电站
2024年8月27日,鉴于严峻形势,国际原子能机构总干事格罗西将率领国际原子能机构代表团访问俄罗斯库尔斯克核电站。
出版物
安全丛刊第115号-关于防止电离辐射和辐射源安全的国际基本安全标准:一项安全保障措施(1996年),粮农组织、原子能机构、劳工组织、核能机构(经合组织)、泛美卫生组织和世界卫星组织,维也纳。
安全从刊第119号对核动力源卫星重返的紧急情况规划和防范措施(1996年),维也纳,原子能机构。
总部地址
国际原子能机构坐落在奥地利首都维也纳的
联合国城是一组银灰色的现代化建筑群,由一幢圆柱形会议楼和6幢高度不一的办公楼组成。其中最高的一幢楼和旁边的另一幢楼,就是国际原子能机构总部所在地。
国际原子能机构组织机构包括大会和理事会和秘书处。大会是由全体成员国代表组成,每一年召开一次会议;秘书处是执行机构,是由总干事领导,下设政策制定办公室和
技术援助及合作司、核能和核安全司、行政管理司、研究和同位素司以及保障监督司。
自成立以来,国际原子能机构在保障监督和
和平利用核能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并先后主持制定了《及早通报核事故公约》、《核事故或辐射紧急情况援助公约》、
《核安全公约》、《乏燃料管理安全和放射性废料管理安全联合公约》、《修订〈关于核损害民事责任的维也纳公约〉议定书》和《补充基金来源公约》等一系列与核安全、辐射安全、废物管理安全标准有关的国际公约。
1984年,中国政府向国际原子能机构递交了接受规约的接受书,成为该机构正式成员国。几十年来,中国参与了该机构一些国际公约的制定工作,并与该机构签署了一系列公约和协定。
在2005年、诺贝尔和平奖授予国际原子能机构和该组织总干事
穆罕默德·巴拉迪,以表彰他们在阻止核能在军事领域内的使用及在和平利用核能等方面做出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