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22年11月,中华民国
北洋政府以
大总统令颁布的《学校系统改革案》中规定的学制系统。为区别于
壬子癸丑学制,又称新学制。此改革
案由全国教育会联合会提出。《学校系统改革案》列有七条标准:适应
社会进化之需要,发挥平民教育精神,谋个性之发展,注意
国民经济力 ,注意
生活教育,使教育易于普及,多留各地方伸缩余地。
历史背景
六三三学制(Six-three-three system)起源自于1910年代的美国。1918年,《
中等教育的基本原则》报告肯定了六三三学制的地位。
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
中国近代工业得到进一步发展,战后
民族资产阶级不仅要求在政治、经济方面给予创造继续发展的条件,也要求在教育方面能提供具有
文化知识的劳动力和
科学技术。
1920年10月,以
资产阶级教育家为主干的
全国教育会联合会第六次代表大会在江苏召开,会上提出了改革学制系统案。1921年10月,联合会第七次代表大会在广州召开,把通过的《学制系统草案》向各省区教育会和各
高等教育机关征询意见。1922年9月,“北洋政府”召开学制会议,就全国教育会联合会整理的草案做了修订,再交同年10月在
济南召开的联合会第八次代表大会讨论。最后,于11月1日以
大总统令公布了《学校系统改革案》。
历史沿革
追寻1922年壬戌学制的提出、起草以及整个议决过程时,会发现一个十分值得关注的现象:新学制是由全国省教育会联合会提出草案、最终形成决议并通过的。
全国省教育会联合会(又称
全国教育联合会)是一个由各省教育会及
特别行政区教育会推派代表组成的全国性民间教育组织,即今天所谓的“NGO”,1915年由
江苏省教育会副会长黄炎培等人发起成立,1925年解散。其间一共召开11次会议,历次会议都对教育界
重大问题提出大量议案,表达教育界的主张。
1919年10月,全国省教育会联合会在山西
太原召开第五届年会,开始讨论新的学制系统。1920年第六届年会,又有安徽、奉天、云南、福建诸省教育会提出改革学制提案。年会要求各省教育会成立学制系统研究会,“以研究结果制成议案,分送各省区教育联合会,及第七次(全国教育联合会事务所)”。
1921年10月,全国省教育会联合会
第七届年会在广州召开,以讨论学制改革为中心议题,其中有
广东等11个省区的代表提出了11件学制改革议案。经会议讨论,议决以
广东省提案为大会讨论蓝本,提出了新的学制系统草案。
这里有必要说明一下以广东提案为蓝本的缘由。按1920年第六届年会议决,广东省教育会为此组成了一个阵营庞大的学制系统研究会,由下列人员组成:省教育会正副会长及评议员共30人、小学校以上各校长18人、大学及
专门学校毕业曾研究教育者9人、教育行政人员14人,共计71人。并从中选出40人,按照学制对应学段,“计分初等教育部十人、中等教育部十人、师范教育部十人、高等专门大学部十人”,共4个小组,同时参酌各国学制分部研究。最后将研究结果制成草案,提交省学制大会讨论通过。对此1922年《新教育》杂志第4卷第2期《广东省提出学制系统之经过及其成立》一文有详细介绍。其程序之民主、组织之合理、研究之详备、态度之审慎、效果之切实,令笔者折服,足以资今人写作“
调研报告”的范本。故此,广东草案
被作为讨论蓝本。
继第七届广州年会后,各地教育界纷纷开会讨论新学制,许多教育杂志还专辟了学制改革研究专号,一时形成举国上下讨论新学制的热潮。当时的
北洋政府教育部迫于形势,于1922年9月在北京召开“学制会议”,邀请教育专家和各省行政负责人对“新学制草案”进行审订、修改。
学校修业年限
《改革案》对各级学校
修业年限作了规定:①
初等教育6年。其中初级小学4年(可单设),
高级小学2年。②
中等教育6年,分初高两级,各为3年。初级中学施行普通教育,可单设,亦可根据地方需要,兼设各种职业科。高级中学分为普通、农、工、商、师范、家事等科。师范学校修业年限为6年。③
高等教育3~6年,其中大学4~6年,专门学校3年以上。大学院为大学毕业及具有同等程度者研究之所,年限不定。
课程标准纲要
全国教育会联合会于提出《学校系统改革案》的同时,组织了新学制课程标准起草委员会。1923年复订刊布了
新学制课程标准纲要。规定小学校课程为国语(包括语言、读文、作文、写字)、算术、卫生、公民、历史、地理、自然、园艺、工用艺术、形象艺术、音乐、体育等学科。初级中学课程分社会科、言文科、算学科、自然科、艺术科、体育科等。高级中学分普通科和职业科(有师范、商业、工业、农业 、家事等科);普通科以升学为目的,又分为两组:第一组注重文学和社会科学。第二组注重数学和自然科学。课程均分公共必修、分科专修、纯粹选修3部分,各科课程以学分计,以修满150学分为毕业。
后期师范学校和
高中师范科课程编制相同。都分为公共必修、师范专修、纯粹选修科目3部分。
大学和专门学校的课程,依具体实际情况,参照各校意见,送教育部核定。
主要特点
壬戌学制的主要特点是:①缩短小学
修业年限,
延长中学修业年限。②若干措施注意根据地方实际需要,不作硬性规定。③重视学生的职业训练和
补习教育。④课程和教材内容侧重实用。⑤实行
选科制和
分科教育,兼顾学生升学和就业两种准备。
1922年制定的新学制,主要是采取当时美国一些州已经实行了10多年的“
六三三制”,表明
中国现代教育制度从效法日本转向了效法美国,由军国民主义教育转向了
平民主义教育。但它却并非盲从美制,而是中国教育界经过长期酝酿、集思广益的结晶。新学制的颁布和实施,标志着中国
资产阶级新
教育制度的确立,标志着中国近代以来的学制体系建设的基本完成。
“1922年学制”“壬戌学制”“新学制”“
六三三学制”指的是同一个学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