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通行宝钞
中书省贰佰文,从洪武八年(1375年)至洪武十三年(1380年)止,洪武十三年(1380年)废中书省升六部,造钞属户部,铸钱属工部。大明通行宝钞户部肆抬文,系 1380年后铸。
存世极罕。中书省造
大明宝钞,一级,值黄金600克;户部造大明宝钞, 一级,黄金300克
(一)明代三百年,仅发行这一种“大明通行
宝钞”,而且宝钞的印制和发行始终是集中于中央政府,这种统一性是
前代不曾有过的。
(三)明代钞法的一大漏洞,就是它的倒钞法。洪武九年(1376年),明政府曾定倒钞法,在各地设
行用库收换昏烂钞。洪武十三年(1380)又规定了调换昏烂钞的界限,凡
票面金额、文字可以辨认的都可以继续使用,不许对用旧钞买货者提价,但实际上,政府收税只收新钞,而民间对旧钞则降价使用或拒用。这就形成了新旧钞的
差别价格,造成了以后的通货膨胀。
(四)明钞的发行,推行只出不进政策,即只投放不回笼或是多投放少回笼。政府发
纸钞支付俸给军饷,而向民间收取物资和金银财货,收租税却只搭收少量新钞或干脆不收钞。这些特点充分暴露了大明钞法剥削的本质。明代为了推行宝钞,曾实行“户口钞盐法”,即每户大人配食盐一斤,收钞一贯。而“
门摊课程”即店铺商人用钞交纳门摊课。强制商人和普通老百姓用钞,但收效不大。
大明宝钞在发行
流通过程中不断贬值,虽然在从
成祖到宣宗的二三十年间曾采取过措施来维持宝钞的
购买力,但也未能挽留住它行将退出历史舞台的脚步。到弘治年间(1488—1505)宝钞在
商品货币经济中已无意义,民间只用银和钱进行交易。明中叶以后,宝钞已无人使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