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之獬
明末清初历史人物
孙之獬(1591—1647),字龙拂,山东省淄川县(今淄博市博山区白塔镇大庄村)人。天启二年(1622年)举进士,为庶吉士,继为翰林院检讨。天启七年(1627年)充顺天乡试正考宫。崇祯初年,廷臣请毁《三朝要典》,独哭争,遂被列入阉党逆案,革职为民。
人物生平
投靠阉党
孙之獬是明朝天启年间进士,授检讨,迁侍读。孙之獬做官时正是魏忠贤当权时期,阉党吃香,他便成为阉党成员,着实过了一段好日子。崇祯元年(1628年)魏忠贤倒台后,明崇祯帝下令毁掉由阉党编写的以排斥、诛杀异己为目的的《三朝要典》,孙之獬曾抱着《三朝要典》到太庙痛哭,为士林所不齿。这年八月,朝廷“削孙之獬籍”,让他回乡居住。
剃发乞降
顺治元年(1644年)四月二十二日,清军打败李自成进入山海关的第一天就下令剃头。五月初一日,摄政王多尔衮率领清军过通州,知州迎降,多尔衮“谕令剃发”。初二进北京,次日多尔衮给兵部和原明朝官民分别发出命令,命兵部派人到各地招抚,要求“投诚官吏军民皆着剃发,衣冠悉遵本朝制度”。这是清朝进入北京后正式下达剃发和易衣冠的法令。孙之獬为得满清欢心,有心“标异而示亲”。一日上朝时他变得“焕然一新”,不但剃了发,留了辫,还改穿了满族官吏的服装。当时,朝臣分满汉两班,上朝的时候,满班大臣说他是汉人,不许他入班;汉班大臣说他是满人打扮,也不要他。徘徊于两班之间的孙之獬进退不得,狼狈万状。
上书剃发
于是孙之獬一怒之下便上疏提议让朝廷之前颁布的剃发令加快执行。疏言:“陛下平定中国,万事鼎新,而衣冠束发之制,独存汉旧,此乃陛下从中国,非中国从陛下也。”,多尔衮采纳了这一提议,于顺治二年(公元1645年)六月间,下令再次颁发“剃发令”,规定:“全国官民,京城内外限十日,直隶及各省地方以布文到日亦限十日,全部剃发。”
激烈反抗
剃发,本是流行于满族的习俗,而几千年来汉人因“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的观念,成年后是不剃发的,“衣冠束发”成为汉人的外在标志。剃发严重伤害了汉人的感情,使他们失去了作为汉人的外在标志和不做奴隶的最后一道心理防线。人们纷起抗争,悲壮激烈的反剃发斗争风起云涌。
当时反剃发有多么惨烈、流过多少血泪,是难以想象的。
暴尸通衢
顺治三年秋,山东爆发了谢迁领导的农民起义,这时孙之獬正巧衣锦还乡。农民军攻入淄川,将其活捉,五花大绑示众街市,人们在他身上遍刺针孔,插上毛发,以惩罚其献媚清廷,创下剃发残害同胞的罪行。众人将其斩首市曹,暴尸通衢。消息传出,人们无不拍手称快,皆云罪有应得。
历来做官者多有为了利禄而卖身投敌的,但他们一般都要找一个冠冕堂皇的借口,例如“被逼无奈”、“同存共荣”等等,以掩饰自己的贰臣身份。明末有一大批明朝官员降清,他们对外说是因为清军帮他们打李自成,为明朝报了仇,所以他们投降了清廷。但类似“羞向两天传姓字”的高调他们平日也唱过,因而在做了贰臣后心里还是有些愧疚的,哪怕在“以暴易暴”之后,也尽量少去助纣为虐、为虎作伥。即使是以卖主求荣而闻名于史的吴三桂,也曾当面劝阻过多尔衮剃发令的实施。
身后之事
孙之獬死后,时任山东巡抚张儒秀上奏:土贼丁可泽勾引叛贼谢迁等陷淄川县,原任招抚江西兵部尚书孙之獬被贼肢解死。
顾炎武闻此消息,奋笔写《淄川行》以贺:
张伯松,巧为奏,大纛高牙拥前后。罢将印,归里中,东国有兵鼓逢逢。
鼓逢逢,旗猎猎,淄川城下围三匝。围三匝,开城门,取汝一头谢元元。
孙之獬的死讯传到京城,顺治帝给吏部下旨,讨论抚恤之事。侍郎陈名夏金之俊建议,恢复孙之獬的原有官职,并给予抚恤;马光辉及启心郎宁古里建议,孙之獬已被削去官籍,不应当给予抚恤。“两议上,命用光辉议。”即两个议案一同上报朝廷,顺治帝最后采用了马光辉的建议,没有给予孙之獬任何旌表和抚恤。
艺术形象
蒲松龄作《聊斋志异》,内有《骂鸭》一篇,讲一个人偷吃了别人的一只鸭子,身上因而长满鸭毛,且痛痒难当,最后还亏鸭的主人出面骂了一通,那小偷才褪去了鸭毛。这故事也许与孙之獬有关,但只怕不管人们怎么骂,也难使孙之獬褪掉那一身鸭毛的。
人物评价
王家桢《研堂见闻杂记》对这一段历史有很清楚的记载:中原之民,无不人人思挺螳臂,拒蛙斗,处处蜂起,江南百万生灵,尽膏草野,皆之獬一言激之也。原其心,止起于贪慕富贵,一念无耻,遂酿荼毒无穷之祸……”
其坟被掘
淄博博山新区大庄村,有座孙氏墓园,最近里面的古墓被人盗了。
据山东广播电视台新闻中心《早安山东》报道,民警赶到案发现场后发现,墓穴边上有一个直径六十公分、深约3米的洞穴,周围散落着一些作案工具,和一些矿泉水瓶、烟头。据史料记载,孙氏墓园建于明朝,距今已有400年的历史,2015年被列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其中最为著名的人物,当属明末清初的兵部尚书孙之獬。
参考资料
淄博古墓被盗.齐鲁网-淄博.
最新修订时间:2024-12-12 1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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