剃发易服
清朝初期的政策
剃发易服,指清军入关前后清朝统治者令其统治下的全国各民族改留满族发型,改著满族服饰的暴政。
历史背景
顺治元年,清兵入关后,以多尔衮为首的满洲贵族为巩固对全国的统治,颁布“剃发令”,因引起汉族的不满和反抗,于是公开废除此令。顺治二年(1645年)清兵进军江南后,多尔衮下令再次颁发剃发令,规定:“全国官民,京城内外限十日,直隶及各省地方以布文到日亦限十日,全部剃发”。在发布剃发令的同时,还颁布了“易服令”,顺治二年(1645年) 7月9日,清廷颁布“易服令”规定“官民既已剃发,衣冠皆宜遵本朝之制。”
汉族大部分都被迫剃发结辫,改穿满族衣冠。剃发易服对巩固清政权、维护其对汉人长达二百多年的统治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事件背景
满汉衣冠
汉族自古以来就非常重视衣冠服饰。《孝经》有言:“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汉人成年之后就不可剃发,男女都把头发绾成发髻盘在头顶。
满族的发型与汉人迥异,男子把前颅头发剃光,后脑头发编成一条长辫垂下。汉人的服装汉服以交领、右衽、无扣等为主要特色,满装的主要特点是立领、对襟、盘扣等。
清代满族成年男子把前颅头发全部剃去,只留颅顶后头发,编结成辫,垂于脑后,主要是便于山林中骑射。满族人认为发辫是真魂栖息之所,视为生命之本,在战场上阵亡的八旗将士,必将发辫带回故里,隆重埋葬,称“捎小辫”或“金钱鼠尾”。关外满族人服饰以长袍马褂为主,满服的特点是厂襟、马蹄袖,前后开叉等。
直接原因
崇德元年(1636年)十一月,皇太极召集满洲贵族和重要官员时说:“朕思金太祖、太宗法度详明,可垂久远。至熙宗哈喇和完颜亮之世尽废之,耽于酒色,盘乐无度,效汉人之陋习。世宗即位,奋图法祖,勤求治理,唯恐子孙仍效汉俗,预为禁约,屡以无忘祖宗为训,衣服语言悉遵旧制,时时练习骑射,以备武功。虽垂训如此,后世之君,渐至懈废,忘其骑射。至于哀宗,社稷倾危,国遂灭亡。”
在清朝统治者眼中,前代少数民族政权中,前期基本上都是抵制汉化,保持本民族风俗,所以强盛。但后继者往往羡慕汉文化,而进行汉化改革或者自上而下提倡汉俗,导致数世而亡。乾隆帝曾说:“北魏、辽、金、元凡必汉衣冠者无不一再世而亡。后之子孙能以朕志为志者,必不惑于流言,于以绵国祚,承天佑,于万斯年勿替引之。可不慎乎,可不戒乎。”为了保护满族的统治地位,就必须在禁止本民族汉化的同时,通过强制手段要求汉民族移风易俗,剃发易服,就是手段之一。
满族人在刚入关时只有十余万八旗军,在辽东、辽西的满族人迁入关内后,也只有五十多万人口,并很快随着战争和“圈地令”的下达而散往中原、南方各地,而各地的汉人(还有西南地区的苗人)人口在5000万以上,这对实行“投充法”,“逃人法”等暴政的清朝政权来说,就产生了一个严重问题。“剃发易服”就是一个极其有效的方法,强迫关内各族人民剃成满洲发式,使得人难以辨别之,达到其他民族不知道本地有多少通过“圈地”、“投充”的满族人。
清朝统治者希望通过剃发保持满族的统治地位,保持满族不被汉族同化之后,让汉人习惯了满族的发式。到辛亥革命推翻清朝,号召民众剪去辫子时,仍然有许多人不愿意剪,其中原因之一就是害怕剪去辫子后被官府杀头,可见“留头不留发,留发不留头”的“剃发”暴政对汉族以及汉文化的迫害极深。
宋代期间金朝人高压强迫占领区的汉人剃发。1129年(宋建炎三年,金天会七年),当时的金太宗就下过这样的强硬命令:“禁民汉服,及削发不如式者,死!”
早前辽东汉民早已深受剃发之荼,满洲建国时期,满洲统治者就强令投降的汉人效法满洲人的发式,把剃发作为归顺的标志。如天聪五年,清太宗在大凌河之役胜利时令“归降将士等剃发”,崇德三年又下令:“若有效他国衣帽及令妇人束发裹足者,是身在本朝,而心在他国。自今以后,犯者俱加重罪。”清军入关后继续推行这个政策。要求“投诚官吏军民皆着剃发,衣冠悉遵本朝制度”。
但是这一政策遭到汉族人民的强烈反对,多尔衮见满洲贵族的统治还不稳固,有些操之过急,被迫宣布收回成命。顺治元年(1644年)五月二十日谕旨,意思是允许百姓保留旧时发型。
满洲统治者认为天下大定之时,立刻以征服者的姿态,悍然下令全国男性官民一律剃发。顺治二年(1645年)六月初五日,在接到攻占南京的捷报之时,多尔衮即遣使谕给在江南前线的总指挥豫亲王多铎命令“各处文武军民尽令剃发,倘有不从,以军法从事”。同年七月,又下令“官民既已剃发,衣冠皆宜遵本朝之制”。
剃发令在清初各地引起的震动极为重大,它激起了汉族各阶层人士的反对,反抗以至于大规模的武装斗争几乎遍及全国,导致了长期政局不稳。
顺治元年(1644年)五月初三日,摄政王多尔衮在给故明内外官民的谕旨中下令:“凡投诚官吏军民皆著剃发”,是为剃发令,强制汉人剃发,强行改变民族习俗。
服发标准
秦世祯《抚浙檄草》:“小顶辫发”每个炎黄子孙,都被迫把以前“受之父母不敢毁伤”的头发屈辱地剃去,只留下铜钱大一点,梳成一根小辫,叫“金钱鼠尾”式。将四周头发全部剃去,仅留头顶中心的头发,其形状一如金钱,而中心部分的头发,则被结辫下垂,形如鼠尾。
清稗类钞》之“容止类”、“发作金钱式”条云:“董志学为江西巡按,按部吉安,饬守令礼请缙绅子弟及举贡监生饮宴。酒酣,起而言曰:‘当朝重剃发,式当如金钱,请脱帽验之。’因尽去其帽,则皆略去鬓发,余顶结如故,惟一人如式,得放出,余悉系之于狱。”
《清稗类钞》“三圣不剃发”云:“满俗剃发,自世祖入关定鼎,汉人亦遵行之,有不从者,辄置重典。然热河行宫所藏世祖、圣祖、世宗三代御容皆不剃发,诚可异矣。”
《榕城纪闻》云:“剃发,只留一顶如钱大,作辫,谓之金钱鼠尾。”
万历二十三年(1595年)《建州纪程图记》载:“女真习俗都剃发,只留脑后少许,上下二条结辫以垂。除上唇胡须只留左右十余根外,其余都镊去”。海外散人著《榕城纪闻》:“剃发,只留一顶如钱大,作辫,谓之金钱鼠尾”。
清中叶后,出现了留发越来越多的趋势,如日本《清俗纪闻》一书,其中《冠礼》卷的绘画中,一侧背站立的教书先生头顶蓄发,编一长辫垂于后背,其长度已达腰部,辫尾有发带系结,其中蓄发部分从清初的一个铜钱大增加到了四五个铜钱大,但仍然远少于清末及清装剧留半头的发型。
根据乾隆五十八年(1793年)访问中国的英国使团随团画师威廉-亚历山大的写实画稿,可知迟至1793年(乾隆五十八年)时,清朝所留头发仍然极细极少,与现今清装戏中的发型不同。
清廷在顺治九年(1652年)确立官服的最终标准,见于《服色肩舆永例》。凡汉人官民男女,穿戴要全照满洲式样,男人不许穿大领大袖,女人不许梳头缠足。
满族服饰特点:满族男女都穿直统式的宽襟大袖长袍。女性旗袍下摆至小腿,有绣花卉纹饰。男性旗袍下摆及踝,无纹饰。20世纪40年代后,受国内外新式服饰新潮的冲击,满族男性旗袍已废弃,女性旗袍由宽袖变窄袖,直筒变紧身贴腰,臀部略大,下摆回收,长及踝。
事件经过
关外时期
万历四十六年(1618年),努尔哈赤攻陷辽阳,“驱辽民聚城北,奴家聚城南,谴三骑持赤帜,传令自髡剃不杀。”。
天启二年(1622年),后金攻下辽阳,“生擒御史张铨,其余官民皆剃发降”。不久辽东各地大小城池尽入金人手中,“官民皆剃发降”。
崇祯二年(1629年),后金攻至汉儿庄城外,明副将标下官李丰“率城内民剃发出降”。同年,金军进攻遵化,明中军臧调元被擒投降,“遂令剃发”。
崇祯三年(1630年),后金军降沙河驿,“招降城中人,皆令剃发”。
崇祯九年(1636年),皇太极称帝,改国号为“清”,并且继续推行剃发易服政策。“凡汉人官民男女,穿戴要全照满洲式样,男人不许穿大领大袖,女人不许梳头缠足。”三年,(1638年);“有效他国(指明朝)衣冠,及令妇人束发裹足者,俱加重罪。”
崇祯十七年(1644年)闯王李自成率领大顺兵入北京,中国东北兴起的清朝在明朝降将吴三桂协助下占领地区,而后对其他民族强制实行剃发措施,摄政王多尔衮鉴于全国局势尚未明朗,暂缓汉人剃发。顺治二年(1645年)清军平定南京,清廷遂下定决心,相继颁布了“剃发令”和“易服令”。
顺治二年(1645年)6月28日,清廷再次传谕:“近者一月,远者三月,各取剃发归顺。”剃发成了绝对命令。
上书剃发
顺治时,朝廷仪节尚未成规制。上朝时,满族官员和汉族官员互不掺和,满臣身着满服,汉臣皆着明朝官服,彼此相安无事。孙之獬为讨清廷欢心,有意打破这个“潜规则”。一日上朝时,众人发现他剃发留辫,改穿满族官服,还上疏说:“臣妻放足独先,合家剃发效满制。”
随后,他竟自然地退到满族大臣的行列。满族大臣眼高于天,哪能容忍既是下属又是汉臣的孙之獬与他们同班?遂将他逐出。孙之獬自讨没趣,悻悻回撤汉班。汉臣恨他趋炎附势,逢迎求宠,一个个紧挨着,毫不松动,不让他入班。徘徊于两班之间的孙之獬进退不得,狼狈不堪。
恼羞成怒的孙之獬在退朝后,回家又疾书奏折说:“陛下平定中国,万事鼎新。而衣冠束发之制,独存汉旧。此乃陛下从中国,非中国从陛下也。”
多尔衮采纳了这一提议,于顺治二年(公元1645年)六月间,下令再次颁发“剃发令”,规定:“全国官民,京城内外限十日,直隶及各省地方以布文到日亦限十日,全部剃发。”
强行推广
清朝入关之前,为了易于辨识顺逆,便已强迫异己剃发易服。如1631年(明崇祯四年,后金天聪五年)皇太极在大凌河之役胜利时令“归降将士等薙发”;明天启三年(后金天命八年,1623年),即规定了官民帽顶制度;崇祯五年(后金天聪六年,1632年),规定了服色制度;明崇祯九年(后金崇德元年,1636年),皇太极明令:“凡汉人官民男女,穿戴要全照满洲式样……”。清朝入关前的剃发政策,主要是指努尔哈赤和皇太极统治时期的剃发政策。
顺治元年(1644年)四月二十二日,清军在一片石打败李自成大顺军,进入山海关,即令城内军民薙发。即入关的第一天就下令剃头。五月一日,摄政王多尔衮率兵过通州,知州投降,多尔衮“谕令薙发”。五月初二,多尔衮进北京,要求“投诚官吏军民皆着薙发,衣冠悉遵本朝制度”,正式下达剃发令易服令。此后数日又多次颁布命令,要求华夏关内各民族薙发易服作为效忠的标志。此令引起汉人极大的反抗,如京东三河民众就起事反对剃发。多尔衮随即在五月二十四日下令暂缓薙发易服令。迫使清朝统治者暂缓剃发衣服的主要原因是当时天下未定,抵抗者众多,南明政权仍在,故而暂时妥协。
顺治二年(1645年)五月,清军进军江南,占领弘光政权首都金陵,统治初步巩固,多尔衮于五月二十九日重颁薙发令。六月初五日,多尔衮给江南前线总指挥多铎下达指令:“各处文武军民,尽令剃发,傥有不从,以军法从事”。要求在江南推行剃发令。六月十五日,通告全国军民剃发。下令各地限公文到达的十日内完成剃发,违令者死。地方官员如果上奏反对,“杀无赦”。六月,多尔衮颁布薙发令时,对于人们的衣帽装束,也要求更换,但未严令实施期限,“许从容更易”。然而没过多久,在七月初九日时,又下谕“官民既已剃发,衣冠皆宜遵本朝之制”。
此外,关于剃发令的推广,还有以下文献:
康熙六年(1667年)到北京的朝鲜使者回国之后,在其向朝鲜国王的报告中感叹道“汉仪不复见,何日变中华?”他并且说,当时的北京居民,见到他的衣服,低头哭泣,神情悲惨。“见臣等着冠耳,指示其儿曰,此乃明朝旧制,垂头而泣,见来惨然矣。”
镇压事件
事件结果
汉族包括除满族外其他民族为了文明和自由进行了此起彼伏的斗争。清朝对此进行了暴力镇压。1645年发生的嘉定三屠即与“剃发易服”有关。“剃发易服”是清初主要的社会矛盾之一。陈名夏曾说过:“留发复衣冠,天下即可太平。”最后由于多个原因反而加速了满人的汉化
史料记载
《清史稿·太宗本纪二》:“往者巴克什·达海等屡劝朕易满洲衣服以从汉制。朕惟宽衣博鮹,必废骑射,当朕之身,岂有变更。恐后世子孙忘之,废骑射而效汉人,滋足虑焉。尔等谨识之。”
《清史稿·太宗本纪二》:“昔金熙宗循汉俗,服汉衣冠,尽忘本国言语,(金)太祖、太宗之业遂衰。……诸王贝勒务转相告诫,使后世无变祖宗之制。”
《清世祖实录》卷十七、蒋良骐《东华录》卷五:“若不画一,终属二心……自今布告之后,京城内外限旬日,直隶各省地方自部文到日亦限旬日,尽令剃发。遵依者为我国之民,迟疑者同逆命之寇,必置重罪;若规避惜发,巧辞争辩,决不轻贷。该地方文武各官,皆当严行察验,若有复为此事读进章奏,欲将已定地方之民,仍存明制,不随本朝制度者,杀无赦。”
《明清史料·丙编》第五本:“自今后不论新旧,一概剃头,以遵国制。如有抗命不遵,即系二心,岂是本朝人民?此等顽钝,许地方捉拿前来,以军法重处,不论一省一城,(凡)不剃头者,即开列册藉,明白详报,发兵进剿……”
将良骐《东华录》卷五“于众人未剃发之前,即行剃发,举家男妇皆效满装。”
鲁迅《呐喊》:清军在街道、路口搭个棚子,旁边竖一根旗杆,上面悬挂着‘薙发令’圣旨,谁要敢不剃头,割下头颅挂在旗杆上;剃发匠人被命令游行于市,见蓄发者,不问青红皂白,按住脑袋就剃,稍有反抗,即杀之。”
鲁迅《病后杂谈之余》:“这辫子,是砍了我们古人的许多头,这才种定了的,到得我有知识的时候,大家早忘却了血史,反以为全留乃是长毛,全剃好像和尚,必须剃一点,留一点,才可以算是一个正经人了。……住在偏僻之区还好,一到上海,可就不免有时会听到一句洋话:pigtail——猪尾巴。”
陈确:“不剃发者以违制论斩。令发后,吏诇不剃发者至军门,朝至朝斩,夕至夕斩。”
杜车别《明末清初清朝屠杀人口总数之初步考察》:整个明末清初(从万历四十六年到康熙二十年)死于清朝屠杀的总人数最保守的估计也在两亿以上。(明末人口总量在三亿到四亿)
张怡《搜闻续笔》:“清朝轻中国矣,前得高丽,亦欲剃发,丽人以死争之曰,我国衣冠相传数千年,若欲去发宁去头耳!清朝亦止。我堂堂天朝,不如属国耶?我来迟,误尔等矣。”
清初《榕城纪闻》:“剃发,只留一顶如钱大,作辫,谓之金钱鼠尾。”
朝鲜李㴭《燕途纪行》:“市肆行人见使行服着,有感于汉朝(汉族朝代——引者注)衣冠,至有垂泪者,此必汉人,诚可惨怜”;“华人见东方衣冠,无不含泪,其情甚戚,相对惨怜”。
朝鲜闵镇远《燕行录》:“每念剃头之痛,直欲无生云矣!”“老爷们所着衣冠,不胜钦羡,吾之所着,即与牛马何异?”
朝鲜李坤《燕行纪事》:头发尽剃,无梳栉之劳,上下均服,无名分之别,制度简易,执事服役无所相碍。”
历史影响
辛亥剪辫
1911年,辛亥革命推翻了清朝。1912年1月,中华民国临时政府在南京成立,孙中山下剪辫子令。剪除辫子成为去旧图新的标志。汉人恢复长衫、对襟褂子、大襟衫、旗袍等新式的中国服饰。许金城在《民国野史》“记述道无数的汉人都兴高采烈地剪去这条奴隶标志的辫子。
遗留问题
尽“剃发易服”政策早已退出历史舞台,然而它的影响一直延续到现代。清代风格的服饰早已深入人心,旗袍唐装等满族或满族元素甚至“走向世界”,被误认为是中国服饰的象征。
争议
发型演变时间和特点
发饰争论统治者在颁布剃发令所要求的剃发标准,并非影视作品中的人们常常看到的剃半个头,而是将头颅四周的头发都剃掉,只留一顶如钱大,结辫下垂,俗称金钱鼠尾
质疑观点
网上传闻清初剃发有“金钱鼠尾”之说,当时的确这一词“金钱鼠尾,乃新朝之雅政”,是袁彭年湖北公安县人袁彭年(崇祯七年进士,历仕崇祯、弘光、隆武三朝,降清后随佟养甲李成栋入粤,任广东学政署布政使)起草告示。
金时女真人“妇人辫发盘髻,男子辫发垂後,耳垂金环,留脑後发以色丝系之,富者以珠玉为饰。”
大金国志》:“辫发垂肩,与契丹异(契丹皆削顶重发),垂金环,留颅后发,系以色丝。”
2006年5月,在北京石景山玉泉路某施工现场意外挖掘出一具清代龙袍干尸。棺头上所载为:皇清诰授中宪大夫拙吾黄公之灵柩。干尸的身份为清康熙时期的“中宪大夫黄拙吾”清代发式为前面坤发,后面辫子,而干尸的这种“发髻”发式与清规“剃发令”不符,经过专家考证,黄拙吾死后其家人将其发辫挽成发髻,依然保持明朝发式入葬,以示慰藉。
CCTV曾解释(中宪大夫黄拙吾):干尸是明朝遗民,还穿龙袍,本来就很蹊跷。如果以这个干尸来否认金钱鼠尾,岂不是还可以否认清朝的辫子吗?因为这具干尸是明朝汉人的束发,不是辫子。
1793年英国访清使团随团画师威廉·亚历山大(William Alexander)的纪实画稿证明,乾隆时期还是金钱鼠尾。上海科技文献出版社中译本为《大清帝国城市印象》。
1644年日本商人竹内藤因海难在北京旅居一年,著成《鞑靼漂流记》一书。书中这样描写清朝的发式:“他们的人都剃头,把头顶上的头发留下来,分成三绺编成辫子。他们男子把唇上的胡须留下来,把下面的剃掉。无论是大官、小官和老百姓都一样。”对于满洲“留头不留发”的标准发式“金钱鼠尾”,当时人也都有描述。1648年七峰道人《七峰遗编》叙明末常熟福山陷落前后事,记载满人发式,是所谓“金钱小顶”。
评价
1647年清军攻占广州剃发易服令:“金钱鼠尾,乃新朝之雅政;峨冠博带,实亡国之陋规。”
福州遗民所撰《思文大纪》写道:“时剃头令下,闾左无一免者。金钱鼠尾,几成遍地腥膻。”
顾炎武《断发》诗:“一旦持剪刀,剪我半头秃,华人髡为夷,苟活不如死!”。
当时有“留头不留发,留发不留头。”之谚,此举是所以摧挫中国民族气节,其用意极为深刻酷毒。缘中国地大而人总,政治上统治宽松,人民和当地的政府关系已浅,和中央政府则几乎毫无直接关系,所以朝代的移易,往往刺激不动人民的感情。
至于汉家衣冠,看似无关紧要,然而民族相沿就是一种文化的表征,用兵力侵略的异族,强使故有的民族放弃其民族的服饰而仿效自己,就不啻摧毁其文化,而且强替加上一种屈服的标识。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4-12-16 1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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