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法减分”是针对持有
驾驶证的驾驶人,因交通
违法行为被
记分,参加网上交通安全学习并考试合格后,予以减免记分的措施。“学法减分”是
公安部交通管理局统一部署的交管便民措施。
简要介绍
机动车驾驶人参加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组织的
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
知识学习并经考试合格的,或者在机动车
驾驶证核发地参加交通安全
公益活动并达到相关要求的,可以申请减免
交通违法记分。
活动背景
湖南作为公安部交管局确定的全国首批实施“学法减分”改革措施的试点省份之一,承担着先行先试、开局探路责任。2020年9月10日,“学法减分”系统在
株洲、湘潭两个先行试点交警支队成功上线运行以来,全省其他市州交警支队“学法减分”工作快速推进,“学法减分”系统陆续上线试运行,截至2020年9月18日,全省申请学习人数达11167人次,成功减分人数达2744人,合计减分6175分。
主办单位
公安部交管局
活动内容
2020年3月1日起
重庆在全国率先试点“学法减分”。“学法减分”是针对持有
重庆市核发驾驶证的驾驶人,驾驶重庆市或外省市机动车,在全国范围
内因交通违法行为被记分,参加网上交通安全学习并考试合格后,予以减免记分的措施。
2020年7月,
广西已在试点。登录
交管12123可“学法减分”。
2020年9月20日起,
湖南全面推行“学法减分”改革措施。
2021年12月,上海启动试点交通违法学法减分 一年最多可减免6分。
活动动态
2020年,重庆、四川、广东深圳三地自3月1日起试点接受教育减免
交通违法记分以来,已有15.8万人次通过互联网学法减分系统申请
网上学习,其中有12万人次完成了学习考试,减免了交通违法记分。
2021年1至12月,山东
济南全市累计受理学法减分申请81万人次,33.6万余人次成功减分。
法律依据
根据2020年1月14日公安部
关于印发《接受交通安全教育减免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公交管〔2020〕14号)第五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申请参加接受交通安全教育减免交通违法行为记分的,应当按照其最高准驾车型参加相应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考试或者交通安全公益活动。
申请条件
根据《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规定
机动车驾驶人处理完交通违法行为记录后累积记分未满12分,参加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组织的交通安全教育并达到规定要求的,可以申请在机动车驾驶人现有累积记分分值中扣减记分。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计最高扣减6分。
机动车驾驶人申请接受交通安全教育扣减交通违法行为记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受理。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一)在本记分周期内或者上一个记分周期内,机动车驾驶人有二次以上参加满分教育记录的;
(二)在最近三个记分周期内,机动车驾驶人因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或者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校车标牌,或者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行驶证,或者
买分卖分受到过处罚的;
(三)机动车驾驶证在实习期内,或者机动车驾驶证逾期未审验,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扣留、暂扣期间的;
(四)机动车驾驶人名下有安全技术检验超过有效期或者未按规定办理注销登记的机动车的;
(五)在最近三个记分周期内,机动车驾驶人参加接受交通安全教育扣减交通违法行为记分或者机动车驾驶人满分教育、审验教育时,有弄虚作假、冒名顶替记录的。
学习考试
学习考试方法和内容:申请“学法减分”网上学习,连续学习满5分钟的,计入累计学习时间,3日内累计学习满30分钟为一次,学习时间达标后7个工作日内可以申请参加网上考试,考试未通过的可以在
24小时内补考,补考以2次为限。考试由系统从题库中随机抽取20题,每题答题时间最长60秒,答错或者超时未答累计3题的,考试不合格并退出考试。现场学习每次不得少于1小时,学习后参加考试。学习考试的主要内容有:交通违法行为判断与案例分析;
交通事故案例警示教育;
道路交通事故自行协商处理、快处快赔相关规定;常见
交通标志、标线和
交通警察手势辨识;安全行车常识;
高速公路驾驶常识;
恶劣天气和复杂道路驾驶常识;
紧急避险常识等。
减免规则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
参加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组织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网上学习三日内累计满三十分钟且考试合格的,一次扣减1分。
参加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组织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现场学习满一小时且考试合格的,一次扣减2分。
参加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组织的交通安全公益活动的,满一小时为一次,一次扣减1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