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北仑区商务局
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根据中共北仑区委、北仑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关于印发〈北仑区(开发区)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仑委发〔2011〕28号),设立宁波市北仑区商务局,宁波市北仑区粮食局与其合署办公。
职责调整
(一)增加的职责
1.增加酒类流通管理职责。
2.增加家庭服务体系建设职责。
3.增加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职责。
4.增加粮食收购资格行政许可及监管职责。
5.增加原粮的质量和卫生安全监督检查职责。
(二)划出和取消的职责
1.将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的行业管理职责划给区供销社。
2.将煤炭经营的行业管理职责和拟订全区第三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的职责划给区经济发展局。
3.将民爆物资的监管职责划给区发展和改革局(经济和信息化局)。
4.取消已由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公布取消的粮食行政审批事项。
(三)加强的职责
1.加强促进商务领域消费工作的职责。
2.加强推进国内市场的开拓,促进市场信息平台和营销网络建设的职责。
3.加强全区粮食流通管理,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职责。
4.加强粮食供需平衡统计调查、粮食供求和价格监测,建立健全粮食市场监测预警和应急管理机制,提高全区粮食供应保障能力的职责。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有关商贸经济和粮食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研究起草商贸经济和粮食工作的有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提出全区粮食总量平衡和政府调控政策意见;保障军队粮油供应;建立健全粮食应急供应机制。
(二)拟订商贸经济和业态发展规划、全区粮食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制定市场调控政策并组织实施;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和重要商品的供求状况;提出重要商品的储备计划并实施监督管理。
(三)负责全区商贸流通业促进体系建设,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推进流通业态和流通组织的创新;指导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负责全区粮食流通的行业指导;开展粮食流通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四)负责全区商品市场、商业网点的建设布局;负责专业商品市场、菜市场(菜篮子超市)的审核和管理;指导全区粮食仓储和现代物流建设,管理有关粮食流通设施的政府投资项目;负责粮食收购资格监管,依法审批粮食企业收购资格。
(五)负责商贸批发、零售和餐饮、旅馆等服务行业的行业指导和管理;负责“菜篮子”商品流通的行业指导和管理;指导家庭服务业和社区商业发展;指导商贸行业协会工作。
(六)组织实施“菜篮子”工程建设,负责落实“菜篮子”商品购销扶持政策、产销衔接和市场管理;落实主要“菜篮子”商品的应急储备、市场调控措施。
(七)负责生猪定点屠宰、酒类流通、典当、拍卖、废旧机动车经营、旧货经营等特殊流通行业的监督管理;负责制定成品油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成品油经营许可初审及市场运行和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
(八)负责对粮油经营活动的监督检查,维护正常的流通秩序;拟订“订单粮食”收购政策,指导粮食收购工作;承担地方储备粮管理职责,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地方储备粮的规模、品种结构和轮换计划;管好、用好地方储备粮油;负责全区国有粮食企业信息汇编和分析工作。
(九)指导市场中心经营和管理,督促所属菜市场履行举办者职责;推进菜市场升级改造,创新菜市场管理模式;加强菜市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设菜市场检测体系、追溯体系和诚信体系。
(十)督促粮食结算中心严格执行粮食财会制度,与粮食收储企业间的资金往来实行封闭运行、独立结算;协调做好粮食收储企业与财政间的费用结算。
(十一)负责全区“菜篮子”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各类商贸发展扶持资金的申报和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粮食财政补贴、风险基金、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政策。
(十二)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区商务局(粮食局)设4个职能科室:
(一)综合科
综合协调局机关日常政务;负责文秘、会务、机要、档案、信息、保密、保卫、信访、政务公开、宣传、后勤保障等工作;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议案)和政协提案;负责内部规章制度建设;负责局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组织人事、党群、教育培训、劳动工资、队伍建设、纪检监察和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等工作;承办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局管干部的考核、任免、调配、奖惩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的国有资产和财务管理。
(二)商贸管理科
统筹商务领域消费促进工作;推进国内市场开拓,促进市场信息平台和营销网络建设;组织起草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等商贸服务业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商贸企业营销工作;牵头负责市场商品运行统计工作,监测、分析全区市场运行和商品供求状况;负责商品市场设置布局和商业网点的管理工作;指导城乡商业网点规划制定、实施和社区商业建设,培育特色街、区;协调重大节日市场供应;组织实施应急商品市场调控和储备管理,承担全区突发公共事件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的有关工作;承担全区加油站(点)发展规划的制定并实施,承担成品油零售经营许可活动的监督管理;承担商贸服务业(含餐饮、家庭服务、住宿、理发、洗涤、照相等)的行业管理;指导餐饮、旅馆、酒店的分等定级;监督管理拍卖、典当、旧货流通等特殊流通行业;培育老字号等商贸品牌;承担百货业等传统流通业态行业管理;负责商贸系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推进流通领域节能减排工作;指导全区商贸行业协会的管理工作。
(三)粮食管理科(挂行政审批科牌子)
负责全区粮油商业统计,研究提出总量平衡和政府调控政策建议;负责全社会粮食流通管理,开展粮食产销合作,保障军队粮油供应;负责拟订“订单粮食”收购政策并做好收购工作;负责地方储备粮油管理和购销、保管、调拨、轮换工作;组织开展粮食仓储规范化管理工作;负责粮食收购资格行政许可审批;负责粮食供求和市场价格监测及安全预警,健全粮食供给安全应急机制;协同有关部门做好粮油质量、价格和卫生安全的监管;负责对粮食收购资格进行核查监管;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粮食财政补贴、粮食风险基金和粮食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政策;负责制定粮食补贴资金拨补办法;负责酒类流通备案登记;承担区粮食安全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协调各成员单位对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指标的确定和检查考核。
(四)蔬菜副食品管理科
组织指导“三绿工程”(绿色消费、绿色市场、绿色通道);负责“菜篮子”商品流通的行业指导和管理;组织实施全区“菜篮子”工程的规划和建设工作;负责区级“菜篮子”基地建设管理工作,促进科技兴菜;组织落实“菜篮子”流通政策;指导主要“菜篮子”商品产销对接;实施重要“菜篮子”商品应急储备和市场调控;负责全区生猪定点屠宰的监督管理;建设主要“菜篮子”商品检测监管网络和追溯体系,保障“菜篮子”商品质量安全;组织实施菜市场规划、建设和管理,开展市场诚信文明体系建设;负责酒类流通监督检查;指导全区“菜篮子”行业协会的管理工作。
现任领导
局长:马鹰
最新修订时间:2022-04-03 19:46
目录
概述
职责调整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