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阳县,汉朝至隋朝行政区划名,建县始于汉。汉文帝十六年(前164),置
庐江王国,领县十二,有寻阳,此为寻阳县名见于史册之始,面积7938平方公里,包括今
黄梅县全部,
武穴市绝大部分,
宿松县湖区以南
望江县华阳沿江一带,
九江县大部分,湖口、彭泽两县北部沿江一带。
建安十三年(208年),孙权分江夏郡置蕲春郡,领寻阳隶
荆州。同年,改武昌郡为江夏郡,寻阳还隶扬州
蕲春郡。
咸和(326年~334年)中寻阳郡、县移治柴桑鹤问寨。
齐
永明四年(486年),原由寻阳划归蕲春之地置永兴县,隶豫州
齐昌郡,县治今
大河镇白花畈。
开皇初(581年),改永兴县为新蔡县。九年(589年)平陈,省寻阳,南新蔡二
郡及汝南、柴桑、新蔡3县,复置寻阳县(治
湓口城),隶江州。十八年(598年),改寻阳县为
彭蠡县,直隶江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