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从(761年~832年),字子乂,清河郡
东武城县(今河北省故城县)人。唐朝时期大臣,渠州刺史崔异第五子。
元和十二年(817年)八月,出为兴元尹、
御史大夫、山南西道节度观察使等职。宪宗欲任其宰相,监军使(宦官)揣知此事,向崔从为朝中权贵求取贿赂,崔从不肯,由此不得为相。
唐穆宗即位,召拜
尚书左丞。
长庆二年(822年),检校
礼部尚书、
鄜州刺史、鄜坊丹延节度等。其属地之内,
神策军镇相望,骄横犯法者甚众,历届节度使皆不敢治;崔从到任后,皆绳之以法,由此境内肃息。其属地内又常有
党项、
羌族等携带羊马前来互市,历届节帅皆受其贿赂;崔从到任后,概不收受,党项也不敢兴兵犯境。长庆四年,崔从入为
吏部侍郎,改太常卿。
大和四年,拜检校左仆射、扬州大都府长史、御史大夫、充淮南节度副大使,知节度事。按旧制,扬州境内凡交易资产、奴婢皆须按值纳税,百姓养羊须按口纳税,官府还通过酒曲专卖以获利,崔从到任后皆罢之。大和六年(832年)病卒,赠司空,谥号为“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