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喇·巴奇兰(?—1636),清朝满洲镶红旗人。官满洲正黄旗
调遣大臣。进封一等
梅勒章京。屡从军征伐,攻宁远、
旅顺、
虎尔哈诸地。封三等子。
天聪十年二月以伤发而死。
天聪七年(1633),跟随
贝勒岳托讨伐明朝,攻打
旅顺口,任
步军统领。巴奇兰率白奇超哈兵与
镶白旗都统萨穆什喀乘舟向前,敌军负崖顽抗,巴奇兰身中数创,冒着矢石奋击,且对众人大喊:“孰能先登,吾暴其功于上前!”于是佐领
雍舜、
珠玛喇跳跃登上山崖,巴奇兰督众兵上前,敌军殊死搏杀,清军退却。巴奇兰疾呼:“敌兵败矣!”士卒踊跃而入,攻克了旅顺口。九月,进三等
男爵。
天聪八年(1634)五月,清太宗亲征明朝,
贝勒济尔哈朗留守,巴奇兰作为副手。十二月,命和
萨穆什喀分率左右翼兵讨伐
虎尔哈部,即将出发,清太宗告诫巴奇兰说:“此行道殊远,慎毋
惮劳。得俘,抚以善言,与共甘苦。携以还,皆可为我用。汝曹当善体朕意。”
天聪九年(1635)五月,凯旋,清太宗御殿设宴,亲酌
金卮慰劳,分赏所获牲畜,命降人二千余户编籍安业,进一等男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