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法租界,为近代中国4个在华法租界之一(另外3个是
上海法租界、
天津法租界和
汉口法租界)。同时也是
广州的2个租界之一,与
广州英租界同在
沙面岛上。今位置为广州市
荔湾区沙面街道。
广州法租界仅供
法国来华做外贸生意的
洋人居住,不允许
华人入居。
法国将沙面法租界内空余土地进行拍卖,并开始大兴土木进行市政建设,除兴建洋楼馆舍外,还设有公园、医院、教堂等公共设施。到
19世纪末,已形成井然有序的独立街区,俨然一座独立于广州城之外的法国小城。
1943年5月18日,法国维希政府派人与汪伪政府官员褚民谊、夏奇峰等接收委员签订了“交还广州、天津、汉口法租界的《实施细目条款》”,同意放弃在华租界。
6月5日,
汪精卫政权同日“收回”
天津法租界、
汉口法租界和广州法租界。汪伪南京政府派伪广东省长陈耀祖于是日“接收”沙面法租界。在沙面广场,法国维希政府驻广州领事在日本驻广州总领事石川的监督下,将沙面法租界“交还”伪广东省长。
二战结束后,新成立的法国戴高乐政府亦宣布将沙面法租界交还
中华民国,广州沙面法租界终于以条约的形成,回归中国政府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