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冀亨(1660—1711),清代良吏。字瀛海,福建
永定人。康熙二十九年(1690)举人,康熙四十七年(1708年),授江苏
吴县知县,清廉有政声,康熙四十九年(1710)被人诬陷夺职。逾年,召为原官,称病不赴选,卒后,吴县民众将其牌位祭祀于百花书院。有《求可堂家训》及诗文传世,《
清史稿》有传。自廖冀亨始,其传下的7代(青坑廖氏19世至25世)人中,共考中6个进士、7个举人,有5人为翰林,造就了“一门四代五翰林六进士七举人”的“翰林世家”,构成了永定俗语“独中青坑”的清代科举奇迹。
人物生平
廖冀亨,字瀛海,生于清顺治十七年(1660年),于乾隆初年去世。康熙二十九年(1690年)参加乡试,以《诗经》中式23名,考中庚午科举人。苦等18年后,康熙四十七年(1708年)闰三月,廖冀亨前往千里之外的“鱼米之乡”苏州府吴县任知县。
“为官一任,造福一方。”廖冀亨在任三年,为官清廉,不贪私利,整顿吏治,不惧权贵,执法公正,亲民爱民,踏踏实实地为百姓谋利益。当廖冀亨走马上任之初,吴县大旱,庄稼颗粒无收,百姓食不果腹。他心系百姓的疾苦,想着百姓的温饱,冒着“乌纱帽”被摘掉的风险,将漕粮供给吴县的灾民充饥。然而,粮食远远不够,他又借钱买米,开办粥厂,赈济灾民。他的行为感动了当地社会各界人士。《清史稿》载:“士人感其诚,相率捐助,赈以无乏。”清乾隆《汀州府志》载:“值岁祲,赈饥宽赋,全活无算。”他的真诚实干赢得了吴县百姓的心。革弊惠民。廖冀亨力主减轻民众“火耗”的负担,采取发放“滚单”来征收赋税,即由官府发放催征田赋的通知,单上注明田亩数、应纳银米数和期限,一目了然,受到老百姓的欢迎。他还革除以往漕粮征收中存在的诸多弊端,对“拘不法者重治之”。经过整饬,吴县“凡留难、勒索、蹋斛、淋尖、高飏、重筛诸害,扫除一清”。实行宽政。在审理诉讼案件时坚持“少准、速决、从宽”。在吴三年,他随时收取百姓诉状,广泛掌握民情民意,吴县民风为之一清。《清史稿》载,有个秀才在盐商家做塾师,自杀而亡。有人告发盐商,甚至无中生有说廖冀亨受贿,有意包庇盐商。后来廖冀亨深入细致地查明真相,裁定秀才之死与盐商无关,将盐商无罪释放,从而避免了一起冤案。廖冀亨秉公执法,查办了两江总督噶礼的亲信,令噶礼怀恨在心。康熙四十九年(1710年),廖冀亨未经朝廷准许,又一次开仓赈灾。噶礼乘机公报私仇,以“亏帑”将廖冀亨革职。廖冀亨被罢官抄家时,官府仅从他的家中搜得19枚青铜钱。据《吴县志》记载,廖冀亨“出署之日,囊中青蚨十九枚而已”。因此,吴县百姓称赞他是“十九青钱大清官”。
被革职后,廖冀亨继续留在苏州,以看风水、算命为生,生活十分拮据。清乾隆初年,廖冀亨因为家里实在太穷,没钱返回老家福建永定,只好就近来到嘉定姓王的儿女亲家,从此定居嘉定。此时,廖冀亨去职吴县知县已20余年。当地百姓听说他要离开吴县时,纷纷结伴前去恭送他,并把给他的赠言结成《仁声集》,其中就有“谁说吴肠木石如,廿年爱戴尚如初”之句。
轶事典故
为官政绩
“为官一任,造福一方。”廖冀亨在任三年,为官清廉,不贪私利,整顿史治,不惧权贵,执法公正,亲民爱民,踏踏实实地为百姓谋利益,因而深得民众拥护和爱戴。
当他走马上任之初,老天有意要考验他。“值岁旱”,吴县大旱,庄稼颗粒无收,百姓食不果腹。此时,他没有一丝杂念,心系百姓的疾苦,想着百姓的温饱,冒着尚未戴热的“乌纱帽”被摘掉的风险,果断地截下了朝廷的漕粮,给吴县的灾民充饥。然而,粮食远远不够,他又借钱买米,开办粥厂,赈济灾民。他的行为感动了当地社会各界人士。《清史稿》载:“士人感其诚,相率捐助,赈以无乏。”清乾隆《汀州府志》载:“值岁祲,赈饥宽赋,全活无算。”他的真诚实干赢得了吴县百姓的心。
此后,他在吴县任上做的一桩桩事情,都让当地百姓念念不忘。
一是革弊惠民。据《清史稿》记载,康熙年间吴县的赋税十分繁重,其中“火耗”尤为沉重。“火耗”源于明代万历年间张居正推行的“
一条鞭法”。老百姓交赋税,有时会交银两和铜钱,官府便以熔锻碎银时有损耗为由,加征银两充抵之,这个加征的部分称为“火耗”。加征的火耗往往大于实际“火耗”,其差额就归官员所有,顺理成章成为他们的“灰色收入”了。从明朝到清朝康熙年间,“火耗”不断加重:一般州县的火耗,每两达二三钱,甚至四五钱,大大加重了百姓负担,引起百姓极为不满。廖冀亨到任后,他力主减轻民众“火耗”的负担,采取发放“滚单”来征收赋税,即由官府发放催征田赋的通知,单上注明田亩数、应纳银米数和期限,一目了然,受到老百姓的欢迎。他还革除以往漕粮征收中存在的诸多弊端,对“拘不法者重治之”。经过整饬,吴县“凡留难、勒索、蹋斛、淋尖、高飏、重筛诸害,扫除一清”。
当时,在太湖中的圩田上,有的百姓垦田种莲,有的百姓挖池养鱼。于是,有的官员向冀亨提议,对这些新增的田地进行丈量,可以增加官府的收入。冀亨对这些官员说:“百姓在湖里开垦、挖池,并不能稳定、持久,现在增加他们的赋税,其实朝廷所得的并不多,但是从此他们却要年年交税,必然增加他们的负担。”因此,没有官员敢向这些百姓增收赋税。
二是实行宽政。廖冀亨刚上任时,对吴县情况不甚了解。当地百姓告诉他:“吴俗健讼,然其人两粥一饭,肢体薄弱。”并向他建议要“少准、速决、从宽”。他认真地听从了当地人的建议,在审理诉讼案件时坚持这六字箴言。同时,他认为:处理诉讼关键在听,只有充分地听,才能对案情充分了解,才能迅速判决而不制造冤屈。在吴三年,他随时收取百姓诉状,广泛掌握民情民意,即使对大奸大恶之人行刑也不超过二十杖,结果吴县民风为之一清。
三是秉公执法。在吴县任上,廖冀亨注重调查,据实断案,避免了许多冤假错案。《清史稿》载,有个秀才在盐商家做塾师,自杀而亡。有人告发盐商,甚至无中生有说冀亨受贿,有意包庇盐商。后来冀亨深入细致地查明真相,裁定秀才之死与盐商无关,将盐商无罪释放,从而避免了一起冤案。
又一次,东山乡巡检官报告称,乡里有人“弑父屠嫂,未遂,自尽”。晚上,廖冀亨点燃蜡烛,细阅其词。室内无风,烛光却闪闪而动,于是怀疑有冤情。冀亨择日乘船渡湖前往检验,哪知到了湖中突然大风骤起,乘坐的船几乎倾覆,随从脸色一变,十分惊惶。冀亨却说:“县官是为伸冤理枉来的,神明必然保佑,有什么好害怕的!”抵达湖岸后经过现场勘察,审问得知其父故意杀子的实情,原来是这个巡检官受了他的贿赂而谎报案情,最后冀亨统统按法律定了他们的罪,终于还了乡人的清白。
四是不畏权贵。廖冀亨在吴县治理有方,一时名声大振。其他县里有疑难案件,也常常请他前往处理。一次,宜兴知县诬告典史故意审讯平民为盗匪,并对平民动用了夹刑,致其死亡。冀亨奉命调查此事。但是这个宜兴知县是两江总督噶礼的亲信,警告他“宜少假借”。冀亨不为所动,检查死者脚踝处并没有受夹刑的伤痕,原来的告发全无实据。案件上报之后,噶礼多次辩驳诘问。经过反复审问,最终还是按冀亨的意见议处,使典史得到平反,枉法的知县得到查办。冀亨因此触犯了总督噶礼,噶礼对他怀恨在心,总想找机会报复。
刚上任不久的江苏巡抚张伯行和布政使陈鹏年对廖冀亨都十分器重。张、陈两人分别被康熙皇帝称为天下“第一清官”和“第一能臣”,他们为官都勤于政事,为人正直,与两江总督大贪官噶礼矛盾十分尖锐。康熙四十九年(1710年),噶礼弹劾前任江苏布政使宜思恭亏空官银,也指责粮道贾朴建关开河都有侵吞公款的情况,并提到陈鹏年核实上报的情况不真实,导致陈鹏年被罢官。这一年,廖冀亨未经朝廷准许,又一次开仓赈灾,于是噶礼借机“以亏帑”将冀亨革职。
五是为官清廉。廖冀亨做人低调,以民为贵,勤政廉政,淡泊名利,深受吴县百姓的拥戴。康熙四十九年(1710年),被罢官抄家时,官府仅搜得19枚青钱,因此,人们称他为“十九青钱大清官”。被革职后,冀亨继续留在苏州,以看风水、算命为生,生活十分拮据,正如在雍正六年(1728年)他编纂的《子平四言集腋》序言所说的“迩年羁困苏城,借星平糊口”。清乾隆初年,因为家里实在太穷,没钱返回老家福建永定,只好就近来到嘉定姓王的儿女亲家,从此定居嘉定。尽管这时离他去职吴县知县已有二十余年,但是当地的百姓仍然没有忘记他。听说他要离开吴县时,千方挽留,万分不舍,纷纷结伴前去恭送他们敬重的父母官,一送就是几十里。还把给他的赠言结成《仁声集》,其中就有“谁说吴肠木石如,廿年爱戴尚如初”之句。等到冀亨过世后,为感其恩德,吴县百姓建造百花书院祭祀他。
科举世家
龙岩市永定区坎市镇清溪村(俗称青坑),明清时期属福建省汀州府
永定县太平里管辖。明朝正德、嘉靖年间,廖氏开基祖13世宗兴公由永定县溪南里黄竹隔(今城郊镇古一村)迁徙至此,到廖冀亨已传至19世。廖冀亨勤政爱民,不畏权贵,为官清廉,被百姓称为“十九青钱大清官”,其事迹被载入《清史稿·循吏传》。廖冀亨重视家风的培育和传承,自创廖氏家训,教导子孙有方,后代人才辈出。其传下至25世7代人中,共考中6个进士(即廖鸿章、
廖瑛、廖文锦、廖惟勋、廖寿丰、廖寿恒)、7个举人(即廖冀亨、廖守谦、廖琦、廖文耀、廖维嵘、廖世伦、廖世功),其中
廖鸿章、
廖文锦、
廖惟勋、
廖寿丰、
廖寿恒等4代5人为翰林,书写了“一门四代五翰林六进士七举人”的“翰林世家”的传奇佳话,造就了永定俗语“独中青坑”的科举奇迹,至今传为美谈。
廖冀亨不但为官清正廉洁,而且教育子孙颇有章法。廖冀亨生有四个儿子。长子廖鸿誉,生廖瑛。廖瑛,字璞完,与叔廖鸿章同登乾隆二年(1737年)丁巳科进士。廖瑛历任刑部郎中、户科给事中、京察一等浙江各道监察御史、江西按察使,官阶正三品,在主政任内严除盗贼,水陆肃清,商民感戴,且为政清廉正直,不避权贵,敢于除暴安良,为民昭雪,断狱如神。一代名吏廖瑛是个包龙图式的传奇人物,其“怒斩道台”曾被编为戏剧在舞台上长期演出。
廖氏家训
《求可堂家训》和《勉学歌》
廖冀亨十分重视“崇文重教、耕读传家”家风的培育和传承。他亲自撰写《求可堂家训》,强调道德修养,教育子孙要勤俭为本、耕读传家,成为著名的廖氏家训。他把读书列为第一等大事,要求子孙以读书和立品为先,认为“生意为求财之路,财为养命之源”,“礼义生于富足”;主张不必拘泥于读书、行医、为商等,“星卜为下,其余手艺即为糊口而已,然百姓百条路,肯学亦可”。提出四戒“戒使性、戒赌博、戒贪酒、戒游手”,四要“要勤俭、要谦恭、要慎言、要和气”,四慎“慎交游、慎起居、慎闺门、慎祭祀”,认为这是“人生立身行己,持家善世之务”。要求后人“凡我子孙,须一一恪遵。凡我子孙,毋忽毋违。至于量大,则尤为难学。然必福大之人,方能量大也”。
廖鸿章继承父风,善于教育儿孙。子守谦、孙文耀,均为顺天榜举人;孙文锦,曾孙维勋,礽孙寿丰、寿恒兄弟,皆为翰林。廖鸿章为激励后辈,特撰写了一首《勉学歌》,后来成为著名的客家家训。
东方明,便莫眠,沉心静气好读文。
盥洗毕,闭房门,高声朗诵不绝吟。
食了饭,便抄文,一行一直要分明。
听书后,莫撄情,书中之理去推寻。
过了午,养精神,还要玩索书中情。
沐浴毕,听讲文,文中之理须辨明。
食了夜,聚成群,不是读书便说文。
剔银灯,闭房门,开口一读到鸡鸣。
后生家,这般勤,何愁他日无功名。
廖鸿章写的《勉学歌》流传甚广,成为旧时永定客家人教育学子读书求学的经典名篇,激励了一代又一代后人。
史书记载
廖冀亨,字瀛海,福建永定人。康熙二十九年举人,四十七年,授江苏
吴县知县。值岁旱,留漕赈饥,不足,自贷金易米以济。士人感其诚,相率捐助,赈以无乏。吴中赋额甲天下,县尤重,冀亨减火耗,用滚单,民皆称便。知收漕弊多,拘不法者重治之,凡留难、勒索、蹋斛、淋尖、高飏、重筛诸害,埽除一清。太湖中有芦洲,或垦成田,或种莲养鱼,官吏辄假清丈增粮名以自利。冀亨曰:“湖荡偶尔成田,未可久持,今增其赋,朝廷所得几何,而民累无尽期。”一无所问。初,冀亨莅任时,有吴人语之曰:“吴俗健讼,然其人两粥一饭,肢体薄弱,凡讼宜少准、速决,更加二字曰‘从宽’。”冀亨悚然受之。收词不立定期,民隐悉达。尝自谓讼贵听,听之明,乃能速决而无冤抑。在吴三年,非奸盗巨猾,行杖无过二十,盖守此六字箴也。
有庠生授徒盐商家,自刎死,勘得实。或有谤其受贿者,冀亨无所避,卒释盐商勿罪。东山巡检报乡人弑父屠嫂,未遂,自尽。冀亨方秉二烛阅其词,烛无风齐灭,知有冤。克日渡湖往验,大风,舟几覆,从者色变。冀亨曰:“县官伸冤理枉而来,神必佑之,何惧!”须臾抵岸。讯得父故杀状,巡检得贿诬报,俱论如律。
冀亨既有声於吴,他县疑狱,往往令推治。会有宜兴知县诬揭典史故勘平民为盗,刑夹致死,冀亨奉檄按验。知县者总督
噶礼之私人也,或告宜少假借,冀亨不为动。检踝骨无伤,原揭皆诬。狱上,噶礼屡驳诘。再三审,卒如冀亨议,以是忤总督。时巡抚
张伯行以清廉著,深契冀亨,布政使
陈鹏年尤重之;而噶礼不怿於伯行,尤恶鹏年。
四十九年,鹏年被劾,并及冀亨,以亏帑夺职。逾年,噶礼败,冀亨始复原官,以病不赴选。及卒,吴人祀之百花书院。冀亨殁后,家留於吴,入籍嘉定。曾孙文锦,嘉庆十六年进士,由
翰林出为河南卫辉知府,有惠政,祀名宦。文锦子惟勋,道光十三年进士,亦由翰林为贵州镇远知府,抚苗有法,终
贵阳府。
亲属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