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制图是为
建筑设计服务的,因此,在建筑设计的不同阶段,要
绘制不同内容的设计图。在建筑设计的
方案设计阶段和初步设计阶段绘制初步设计图,在技术设计阶段绘制技术
设计图,在
施工图设计阶段绘制施工图。
历史变迁
中国隋代已使用百分之一比例尺的图样和模型进行建筑设计。宋代《
营造法式》一书,绘有精致的
建筑平面图、
立面图、轴侧图和
透视图等,可以说是中国最早的建筑制图著作。清代主持宫廷建筑设计的
样式雷家族绘制的大量建筑图样,是中国古代建筑制图的珍品。1799年,法国数学家G.
蒙日出版《
画法几何》一书,奠定了工程制图的理论基础。后人又著有《建筑阴影学》和《建筑透视学》等。上述三本著作确立了现今建筑制图的基本理论。当前在世界范围内已逐渐普遍利用电子计算机制图以提高效率。
初步设计
通常要画出
建筑总平面图、
建筑平面图、
建筑立面图、建筑剖面图和建筑
透视图或建筑
鸟瞰图(图[大型化肥厂鸟瞰图])
初步
设计图要求能表现出建筑中各部分、各使用空间的关系和基本功能要求的解决方案,包括建筑中水平交通和垂直交通的安排,建筑外形和内部空间处理的意图,建筑和周围环境的主要关系,以及结构形式的选择和主要技术问题的初步考虑。这个阶段的设计图应能清晰、明确地表现出整个设计方案的意图。
在研究制订建筑方案时,建筑师习惯使用半透明的草图纸进行绘制,这种作图方法有利于设计的构思和方案的探讨。
此外,在绘制初步设计图的同时还常常制作建筑模型,以弥补图纸的不足。
技术设计图
对初步设计进行深入的技术研究,确定有关各工种的技术作法,使设计进一步完善。这一阶段的设计图纸要绘出肯定的度量单位和技术作法,为施工图纸的制作准备条件。
施工图
按照
施工图的制图规定,绘制供施工时作为依据的全部图纸。施工图要按国家制定的制图标准进行绘制。一个建筑物的施工图包括:
建筑施工图、
结构施工图,以及给水排水、供暖、通风、电气、动力等施工图。其中建筑施工图包括:①
总平面图,表示出构想中建筑物的平面位置和
绝对标高、室外各项工程的标高、
地面坡度、排水方向等,用以计算
土方工程量,作为施工时定位、放线、土方施工和
施工总平面布置的依据。工程复杂的,还应有给水、排水、供暖、电气等各种管线的布置图、
竖向设计图等。②
建筑平面图,用
轴线和尺寸线表示出各部分的尺寸和准确位置,门窗洞口的做法、标高尺寸,各层地面的标高,其他图纸、配件的位置和编号及其他工种的做法要求。建筑平面图是其他各种图纸的综合表现,应详尽确切。③
建筑立面图,表示出建筑外形各部分的做法和材料情况,建筑物各部位的可见高度和门窗洞口的位置。④建筑
剖面图,主要用标高表示建筑物的高度及其与结构的关系。⑤
建筑施工图,包括建筑外檐剖面详图、楼梯详图、门窗等所有建筑装修和构造,以及特殊做法的详图。其详尽程度以能满足
施工预算、施工准备和施工依据为准。
规定
图线规定
图线的宽度B,应根据图样的复杂程度和比例,按《
房屋建筑制图统一标准》中(图线)的规定选用。绘制较简单的图样时,可采用两种线宽的线宽组,其线宽比宜为B:0.25B。
平面图画法
1
平面图的方向宜与
总图方向一致。平面图的长边宜与横式幅面图纸的长边一致。
2 在同一张图纸上绘制多于一层的平面图时,各层平面图宜按层数由低向高的顺序从左至右或从下至上布置。
4 建筑物平面图应在建筑物的门窗
洞口处水平剖切俯视(
屋顶平面图应在屋面以上俯视),图内应包括
剖切面及投影方向可见的建筑构造以及必要的尺寸、标高等,如需表示高窗、洞口、通气孔、槽、地沟及起重机等不可见部分,则应以虚线绘制。
5 建筑物平面图应注写房间的名称或编号。编号注写在直径为6MM
细实线绘制的圆圈内,并在同张图纸上列出房间名称表。
6 平面较大的建筑物,可分区绘制平面图,但每张平面图均应绘制组合示意图。各区应分别用大写拉丁字母编号。在组合示意图中要提示的分区,应采用阴影线或填充的方式表示。
8 为表示室内立面在平面图上的位置,应在平面图上用内视符号注明视点位置、方向及立面编号。符号中的圆圈应用细实线绘制,根据图面比例圆圈直径可选择8~12MM。立面编号宜用拉丁字母或阿拉伯数字。
立面图画法
2
建筑立面图应包括投影方向可见的建筑外轮廓线和墙面线脚、构配件、墙面做法及必要的尺寸和标高等。
3 室内立面图应包括投影方向可见的室内轮廓线和装修构造、门窗、构配件、墙面做法、固定家具、灯具、必要的尺寸和标高及需要表达的非固定家具、灯具、装饰物件等(室内立面图的
顶棚轮廓线,可根据具体情况只表达吊平顶或同时表达吊平顶及
结构顶棚)。
4 平面形状曲折的建筑物,可绘制展开立面图、展开室内立面图。圆形或多边形平面的建筑物,可分段展开绘制立面图、室内立面图,但均应在图名后加注“展开”二字。
5 较简单的对称式建筑物或对称的构配件等,在不影响构造处理和施工的情况下,
立面图可绘制一半,并在对称轴线处画对称符号。
6 在建筑物立面图上,相同的门窗、阳台、外檐装修、构造做法等可在局部重点表示,绘出其完整图形,其余部分只画轮廓线。
7 在建筑物立面图上,外墙表面分格线应表示清楚。应用文字说明各部位所用面材及色彩。
8 有
定位轴线的建筑物,宜根据两端定位轴线号编注立面图名称。无定位轴线的建筑物可按
平面图各面的朝向确定名称。
9 建筑物室内立面图的名称,应根据平面图中内视符号的编号或字母确定。
剖面图画法
1 剖面图的剖切部位,应根据图纸的用途或设计深度,在
平面图上选择能反映全貌、构造特征以及有代表性的部位剖切。
3 建筑剖面图内应包括
剖切面和投影方向可见的建筑构造、构配件以及必要的尺寸、标高等。
5 画室内立面时,相应部位的墙体、楼地面的剖切面宜有所表示。必要时,占空间较大的设备管线、灯具等的剖切面,应在图纸上绘出。
不同比例画法
不同比例的
平面图剖面图其抹灰层楼地面材料
图例的省略画规定:
1 比例大于1:50的平面图、剖面图,应画出抹灰层与楼地面、屋面的面层线,并宜画出材料图例;
2 比例等于1:50的平面图、剖面图,宜画出楼地面、屋面的面层线,抹灰层的面层线应根据需要而定; 3 比例小于1:50的平面图、剖面图,可不画出抹灰层,但宜画出楼地面、屋面的面层线;
4 比例为1:100~1:200的平面图、剖面图,可画简化的材料图例(如砌体墙涂红、
钢筋混凝土涂黑等),但宜画出楼地面、屋面的面层线;
5 比例小于1:200的平面图、剖面图,可不画材料图例,剖面图的楼地面、屋面的面层线可不画出。
尺寸标注规定
英文词条名:[CENTER][/CENTER]
1 尺寸分为总尺寸、
定位尺寸、细部尺寸三种。绘图时,应根据设计深度和图纸用途确定所需注写的尺寸。
2 建筑物平面、立面、剖面图,宜标注室内外地坪、楼地面、地下层地面、阳台、平台、
檐口、屋脊、女儿墙、
雨棚、门、窗、台阶等处的标高。
平屋面等不易标明
建筑标高的部位可标注
结构标高,并予以说明。
结构找坡的平屋面,屋面标高可标注在结构板面最低点,并注明
找坡坡度。有屋架的屋面,应标注
屋架下弦搁置点或柱顶标高。有起重机的厂房剖面图应标注轨顶标高、屋架下弦
杆件下边缘或
屋面梁底、板底标高。梁式
悬挂起重机宜标出
轨距尺寸(以米计)。
3 楼地面、地下层地面、阳台、平台、檐口、屋脊、女儿墙、台阶等处的高度尺寸及标高,宜按下列规定注写:
②
立面图、剖面图及其详图注写完成面标高及高度方向的尺寸。
④标注
建筑平面图各部位的
定位尺寸时,注写与其最邻近的轴线间的尺寸;标注建筑剖面各部位的定位尺寸时,注写其所在层次内的尺寸。
⑤ 室内设计图中连续重复的构配件等,当不易标明定位尺寸时,可在总尺寸的控制下,定位尺寸不用数值而用“均分”或“EQ”字样表示,如下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