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大经(1110年-1198年)字彦文,宋南城(今江西省
南城县)人。礼部尚书。宋代名臣。
绍兴十五年(1145年)进士。初为吉林龙泉府地方官,颇有政声,调江苏仪真知县。当时,两淮监司、帅守大都靠劳民兴事,以捞取“政绩”。而张大经却能体察民情,爱护百姓,深得民心。其后,任湖南常平提举、湖北刑狱提点,调江南东路。有一土豪犯法,官吏碍于情面,久不结案。上司将此案移交给张大经审理,土豪凭借权势,希求解脱。张大经不为所动,依法治罪,民心大快。 当时,孝宗对掌管风纪法度人员的选拔,非常重视,令吏部推荐,孝宗从10人中选中张大经,任监察御史。张大经上任后,锐意整顿吏治,建议朝廷大力根除吏治中存在的“掊克、偷惰、诞谩、浮虚”四大弊端。不久,升任
大理寺少卿、守
殿中侍御史。孝宗多次采纳了张大经的建议,减苛敛,宽民力,对有“董阎罗”之称的
宦官董琏和用苛捐杂税盘剥百姓的郝政给予降职外调,不予任用等处分,正气得以申张。调任谏议大夫兼侍讲,升礼部尚书兼侍读。后以
徽猷阁学士知建宁、
绍兴府,不久升龙图阁学士,告老,以通奉大夫致仕。
绍熙五年(1194年),宁宗即位,升张大经为正议大夫,并下旨慰问,赏赐有加。庆元四年(1198年),张大经病逝。宁宗赠其为银青光禄大夫(秩二品),谥“简肃”。
张大经,字彦文,建昌南城人。绍兴十五年,中进士第,宰吉之龙泉,有善政。诸司列荐,赐对便殿,出知仪真。时两淮监司、帅守多兴事邀功,大经独以平易近民,民咸德之。提举湖南常平,提点湖北刑狱,寻移江东。他路有巨豪犯法,狱久不竟,命移属大经。豪挟权势求脱,大经卒正其罪。孝宗重风宪之选,命条上部使者十人,上独可大经,召见,上曰:“朕十人中得卿一人,以卿风力峻整。”遂除
监察御史,命下,中外耸叹。
大经首陈士风掊克、偷惰、诞慢、浮虚四弊。时理官间多居外,大经奏非便,乃作舍守庭。迁大理少卿,守
殿中侍御史。言:“今日不治,由大臣不任责。”又言:“诸路荒政不实,飞蝗颇多。愿益加恐惧,申饬大臣,俾内而百官有司输忠谠、修厥职,外而监司守臣察贪理冤、去苛敛、宽民力。”上皆嘉纳。因论近习韩俣荐士,上曰:“此亦无害。昔
杨得意为狗监,亦尝荐
司马相如。”大经奏:“彼何人斯,使得荐士,将恐无廉耻者望风希旨,伤毁士俗。”后数日,上谓大经曰:“卿前所论韩俣,朕思之诚是也。”又论宦者董琏暴横,将命淮甸,所至诛求,且自号“董阎罗”。上曰:“然,人皆言之。”即依奏镌罢,窜南康军。除侍御史。上宣谕曰:“卿论事得体,且详练。”大经遂言:“士风未厚,吏治未肃,民力未苏,和气未应,皆由人心未正。愿察公正,明义利,以彰好恶,抑浮薄,去贪刻,则莫不靡然洗濯,一归于正。”上称善再三。又言:“监司治民之本,不可限以资格。”上纳其言,即选四寺丞同时临遣。试右
谏议大夫兼侍讲。请通漕臣之计,以补州郡之有无;拘户绝之租,以广常平之储彳侍;严脏罪改正法,以惩贪黩;收外路辟阙归吏部,以杜私谒而通孤寒。
秋旱,诏
求言。大经极言:“人心不和有以致之。民力竭而愁叹多,军士贫而怨嗟众,二者当今大弊。州县之间,绢帛多折其估,米粟过收其赢,关市苛征,榷酤峻禁。中外兵帅多出贵幸之门,营利自丰,素召众怨,教阅灭裂,军容不整。且近习甲第名园,越法逾制,别墅列肆,在在有之,非赂遗何以济欲?愿陛下疏斥憸腐,抑绝幸门,垂意人主之职,责成宰辅,一提其纲,则天下事必有能办之者。”俄而池司郝政降充统制官,殿帅补外,盖用其言也。
除
礼部尚书兼侍读。大经屡请祠,上曰:“卿公廉必能为朕牧民。”以
徽猷阁学士知建宁府。未几,移镇绍兴,辞不拜,予祠。进龙图阁学士,告老,以通奉大夫致仕。方主眷未衰,抗疏引去,人方之
孔戣。寿逾八袠,
绍熙五年,宁宗即位,进正议大夫,降诏抚问,赐银奁药茗。庆元四年七月,疾革,语诸子曰:“吾目可暝,吾爱君忧国之心不可泯。”无一语及私。卒,年八十九。讣闻,上甚悼之,赠银青光禄大夫,谥简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