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府
中国古代行政区
绍兴府,中国古代行政区划,即是继汉、三国、晋、南北朝时期的会稽郡隋唐、五代、北宋的越州之后,从公元1131年至公元1912年今绍兴地区的一个行政单元体系,袭越州、辖一府八县。治所山阴、会稽两县。
历史发展
南宋建炎四年(1130年),高宗驻跸越州,以“绍奕世之宏休,兴百年之丕绪”之意,次年改为绍兴元年,升越州为绍兴府。府治所在地山阴、会稽两县同城而治,领会稽、山阴、萧山、诸暨余姚上虞嵊县新昌八县。
元至元十三年(1276年)改为绍兴路,辖境属县未变。
明洪武二年(1369)复称为绍兴府,治所不变,领山阴、会稽、上虞、萧山、嵊县、新昌、诸暨、余姚八县。
清继明制。
民国二年(1912年)废府。山阴会稽合并为绍兴县。
1983年设地级绍兴市。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4-04-26 1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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