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幼敏慧,在邑中
里塾读书。
正统初年,
吏部侍郎魏骥出使四川,途径
宝鸡,里塾老师率
诸生拜见。魏骥考试诸生文章,看到张抚的文章大惊,于是命为邑学生,说:“张童子奇可大用也。”初治《
尚书》没有考中
举人。景泰元年(1450)春,治《
礼记》,同年秋,考中举人。后又改治《
周易》。
成化十一年(1475),授
刑部湖广司
主事,历任山西司
员外郎、山东司
郎中。耿正廉明,不畏强御。
都督同知王义、刘宁,广宁侯刘铨,山西
镇守太监石岩,各犯重罪,慑于这些人的权势地位,无人敢去审判定案。张抚秉公而断,很快审讯判决了这几个案子。浙江
按察副使张蕙恶迹昭彰,朝廷派去惩治的官员,个个噤若寒蝉,不敢深究。张抚前去审讯,使张蕙在罪责面前不得不低首伏法。
进四川
按察副使,弘治元年(1488),四川遇上饥荒,张抚以自己的俸银,购买大米三百斛(一斛合十斗),赈济饥民。四年后,升湖广
按察使,时值境内强盗横行,张抚布告境内:“获盗者予金”。有人抓了盗贼,张即以布告规定的数目,于已俸银内支付。经此一番治理,湖广境内的盗贼很快绝迹。历任云南右
布政使、贵州左布政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