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春(1565年—1641年),字景和,号泰宇、明夷子,陕西同州(今
大荔)人。举人出身。历官至永平兵备道,晋太仆寺少卿。崇祯四年(1631年)奉命以监军兵备道率兵奔赴辽西,以解救大凌河城,于
大凌河之战中被后金俘虏,拒不投降,被羁沈阳三官庙凡十年。被拘期间,始终“着汉服”,“不为剃头”,坚持明朝衣冠,坚守明臣气节。并积极沟通明廷与后金(清)间之议和。后因议和无望而绝食自杀。有《不二歌集》传世。
天启二年(1622),辽东西尽失,明廷议急边才,擢张春为山东佥事,永平、燕建二路兵备道。关外
难民云集,春运筹有方,事理而民不病。累转副吏、
参政,仍故官。
天启七年(1627),蒙古哈剌慎部长汪烧饼拥众窥
桃林口,张春督守将擒三人。汪烧饼叩关愿受罚,张春等责数之,誓不敢叛。
崇祯三年(1630)正月,永平失守,起任张春为永平兵备参议。张春言:“臣身已许此城,不敢少规避。但必求济封疆,此臣区区之忠,所以报圣明而尽臣职也。”因言兵事不可预泄,乞赐陛见,面陈方略。帝许之。既入对,帝数称善,升张春为
参政。不久偕诸将收复永平诸城,论功加
太仆少卿,仍涖兵备事,候巡抚缺推用,以无援于朝也。永平当
兵燹之余,
闾阎困敝,张春尽心
抚恤,百姓益怀之。
崇祯四年(1631),张春以监军
兵备道之职和总兵
吴襄、宋伟等率兵四万奔赴
辽西,以解救
祖大寿所守的大凌河城,于
大凌河(今
辽宁凌海)遭遇
后金军,杀后金
副都统绰和诺、
备御多贝。后金军以骑兵出击明军,吴襄兵先败,率先逃跑。张春收溃兵立营,风起黑云见,张春纵火,风顺火炽,又杀死后金军
佐领卓纳、管武备院事达穆布、二等
轻车都尉朱三、
佐领拜桑武、
骑都尉尼马禅、
护军校爱赛、
云骑尉瓦尔喀。天忽雨,反风,后金军乘之,宋伟败走,张春及参将张弘谟、杨华征,游击薛大湖等三十三人俱被俘。诸将见皇太极皆行臣礼,只有张春独立不跪。曰:“忠臣不事二君,礼也。我若贪生,亦安用我!”令剃发,不从。
张春被羁
沈阳三官庙凡十年。被拘期间,始终“着汉服”,“不为剃头”,坚持明朝衣冠,坚守明臣气节。并积极沟通明廷与后金(清)间之议和。他认为明清议和有利于国家,所以含辛茹苦坚强地活下来,“只为讲和”,他“一息尚存,一隙之明不泯,死不瞑目者此也”,这是在特殊环境下为国效忠。后议和不成,明清战争升级,明军溃败于松山,他苦苦追求的希望破灭,乃于崇祯十三年十二月十三日(1641年1月23日)绝食而死。死前留下一首《不二歌》,中有“之死誓靡它,苦节傲冰霜”,“俯仰能不愧,至大而至刚”之句,以明艰贞不二、视死如归的心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