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经济
经济活动
“地下经济”(Underground economy)是指逃避政府的管制、税收和监察,未向政府申报和纳税,其产值和收入未纳入国民生产总值的所有经济活动。
概况
地下经济活动涉及生产、流通、分配、消费等各个经济环节,可谓无所不在,是当前世界范围内的一种普遍现象,被国际社会公认为“经济黑洞”。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估计,1998年全球地下经济规模约9万亿美元,占全球产出的23%。从表现形态看,地下经济大致可分为三大类:第一类被称为“灰色经济”或“影子经济”,主要是指未经工商登记、逃避纳税的个体经济,如没有营业执照的小商小贩、家居装修、私房建筑等;第二类被称为“黑色经济”,指抗税抗法的犯罪经济,包括走私贩毒洗钱赌博、制假、色情业、贩卖人口等;第三类是新型的网络犯罪,指在网上搞假公司和假投资骗取钱财等。
简介
地下经济,首先,它是一种经济活动,是指那些逃避政府监管和税收的各种经济活动的统称;其次,它是一种经济活动的结果,是指从事各种地下经济活动所产生的收入。
从经济活动及其结果是否合法的角度,可以将地下经济大致分为两类:一是合法的经济活动,非法收入所得;二是非法的经济活动,非法收入所得。
前者一般被称为灰色经济,是指其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本身是合法的,但因为逃避税收等原因没有从国家税务、工商、质检等部门获得相关的手续并拒绝国家监管,如无证照经营行为(如民间交易、现金交易、劳务交易、网络交易等),部分或全部收入隐匿不报而偷税、逃税、漏税(如隐性就业的隐形收入,公司企业通过做假帐逃避税收等),等等。
后者一般被称为黑色经济,如贪污受贿、侵吞国家财产、制假卖假、非法传销、走私贩毒、卖淫嫖娼、贩卖人口、非法融资、非法博彩网络诈骗洗钱、黑社会等。
发展现状
据中国公安部消息,当前非法集资等违法犯罪活动突出。2009年第一季度,中国各级公安机关针对非法集资违法犯罪活动共立案445起,涉及金额38.5亿元。
这两个看似毫无关联的社会现象,透露出的却是当前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一个信号:随着国际金融危机影响在中国加深,包括非法集资、高利贷传销和地下赌博等在内一些“地下经济”呈迅猛发展势头,相关案件也呈高发态势。
“地下经济”竞相发展
在当前“地下经济”中,非法集资的涉及面最广,社会影响也最大。2009年以来,以投资房地产为名的非法集资活动多发,以境外理财服务为名的集资活动屡打不止,借投资墓地获取高额利息及以代理转让墓穴为名的非法集资仍时有发生。
与“非法集资”吸收资金相对应的是,一些以牟取暴利为目的的民间高利贷也在民间兴起。民间高利贷生意火暴,70%的担保公司竟放弃主业,打着信用担保招牌,靠变相吸收存款、发放贷款搞“钱庄”生意,有的串通银行倒卖贷款,通过为企业提供短期高息融资牟取暴利。
与前两者一样,传销也频繁进入公众视界,各地都在想尽办法予以打击。中国南方9个省区广东、福建、江西、湖南、广西、海南、四川、贵州、云南等前不久在广州共同签署合作协议,联手打击传销,各成员方将共同立案查处跨省传销活动,联合打击跨省大规模传销组织。
非法集资、民间高利贷和地下赌博等“地下经济”的崛起,透露出当前国际金融危机大背景下,中国经济社会发展中一些深层次矛盾和问题,主要集中在中小企业融资困难、社会就业紧张和老百姓投资渠道有限等各个方面。
形成原因
(一)地上经济的供给水平、结构与需求水平、结构的矛盾为地下经济提供了广阔的市场空间
没有需求就没有供给,这是经济学的基本常识。改革开放之初,中国面临着严重的物质匮乏和产业结构重型化的双重困惑。体制的松动,首先造就了第三产业中以流通业为代表的地下经济的繁荣。最早在农村和城市边缘人群中涌现出来的“万元户”,以及后来出现的“官倒”、“私倒”就是这段历史的见证。
微观经济体制的改革和产业结构轻型化的调整,极大地缓解了短缺经济所造成的供需矛盾,但与此同时,在生产领域,80年代的中国出现了一股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多属低档货)的狂潮。从经济学的角度看,一是供给的短缺;二是收入的短缺。这两种短缺,尤其是后一种短缺,不仅能够解释80年代的假货横行,也能解释90年代的造假升级。
进入90年代以来,中国进入了“买方市场”,而“买方市场”的形成与中国高收入者寡、低收入者众的分配格局是密切相关的。由于历史的原因,中国在国际生产和贸易分工体系中仍处于劣势地位,产业水平处于较低的层次。这样,高端产品(如信息技术产品、时尚消费品等)供给不足,难以适应高收入人群的需求,中低端产品相对低收入人群的需求又供给过剩。
当然,地下经济也为一部分社会成员提供了公开经济不可能提供的特殊商品或劳务。黑色经济中的大部分行业都是因为能满足这部分人的畸形需求而赖于生存发展的。
(二)体制的缺陷为地下经济提供了滋生的土壤和发展的条件
中国的改革和发展是由政府主导的,渐进式的体制变革本质上是改变传统的行政权力,配置社会资源的方式为市场配置社会资源的方式。但是,在改革以后,行政权力并未退缩,也没有受到应有的限制,而是向市场方向扩张,创造出一个“权力与市场相结合”的模拟市场经济体制
一方面,权力的资本化、市场化一直伴随中国经济体制市场化改革的进程,导致了公共权力的腐败,各种寻租行为应运而生。80年代初期的发财和腐败途径主要来自于流通领域的市场化改革,“个体户”和国家垄断的贸易部门(内、外贸)获益。90年代初,金融领域的市场化改革启动。
原始股分配、上市资格的审批、证券市场操纵,到保险业、基金业、产权交易、计划利率与黑市利率长期并存,以及贷款权力的使用,每一次金融变革,都伴随着由权力支配的巨大的利益再分配。国有资产管理由于存在产权关系不清和产权主体缺位的体制漏洞,也成为国有企业负责人和相关管理部门大肆侵吞的对象,致使国有资产大量流失。
另一方面,由于行政权力的过度干预,市场的自发调节功能被扭曲,从而引发诸多地下经济活动进口配额,许可证,进出口垄断经营,高额关税,是诱发走私的重要原因。地方保护主义盛行,“假”打护“私”,致使“假”难除,“私”难禁。
在投资领域,民间资本投资面临许多政策壁垒,民间富裕资金被迫投向地下经济。在融资领域,一方面,不能反映市场供求关系的计划利率,无法吸引民间富裕资金;另一方面,民营企业仍然受到各种‘歧视’,正常的融资需求不能得到满足,民间非法金融市场成了他们无奈的选择。骗贷、非法集资、地下保险、地下钱庄、非法搏彩等地下金融活动屡禁不止,层出不穷。
地下经济
(三)税费负担过重的推力和税制缺陷的拉力,为地下经济提供了强有力的负激励
一般而言,在一个正常的经济体系中,税收因素是影响经济活动成本收益率的重要因素。当逃避税收成为可能时,地下经济的成本收益率会明显高于地上经济。因此税收是决定地下经济规模的一个重要因素。
中国现行的税收制度主要表现在:
(1)实际宏观税负水平偏高(行政性收费实际上是变相税收)。企业税费负担过重,是中国地下经济规模偏大的重要原因。
(2)税制设计存在较多漏洞。从总体上讲,我国现行税制的设计均存在过于复杂、不便操作,对不同纳税人差异较大,不够具体严密等问题,给纳税人偷逃税提供了可乘之机。例如,利用假合资、假国营、假集体逃税,开假发票逃税、骗税等等。
(3)税收征管水平较低。经济的发展和技术进步使得交易的规模、频率、方式都发生了巨大的变化,现行的税收征管模式、手段相对落后,难以适应复杂的征管环境。例如民间交易、现金交易、劳务交易、网络交易等偷逃税收,现有的税收征管水平对此都无能为力。
(4)税务机关对偷逃税行为打击不力。税务机关对偷逃税行为的惩罚构成了地下经济成本的重要组成部分,惩罚力度不够,纵容了更广泛的偷逃税行为。总体而言,税收因素是影响中国地下经济规模,尤其是地下经济规模的主要因素。
(四)收入分配不公为地下经济提供了强大的社会心理支撑
一般认为,基尼系数在0.2以下表示比较平均,0.2-0.3之间表示较为合理,0.3-0.5之间表示差距扩大,0.5以上表示收入差距相当悬殊或两极分化
有关专家估算,1997年中国的基尼系数已达0.4932,表明中国居民收入差距超出合理范围,正在扩大,且日趋严重。中国收入分配不公由两个方面的因素促成,一是权力资本化、市场化;二是市场竞争规律的作用。
短短20多年,中国已由一个平均主义盛行的国家变成一个贫富差距过大的国家。这必然引起经济主体的不平衡发展和打破这种收入不公格局的强烈愿望,不可避免地导致部分经济活动规避政府约束,以逃税甚至更严重的破坏法制的经济行为来改变收入分配格局,从而引起地下经济的迅速发展。
另外例如经济伦理畸变、法制不完备、腐朽没落思想侵蚀等,但总的来说,发展的不足,体制改革的不完善是关键主导因素。
中国状况
灰色经济通常被认为是贫穷国家的边缘地带才有的现象,如泰国乡村沿街叫卖的小贩。其实这是一种误解。尽管在贫穷国家,灰色经济占国民产出的份额要大一些,它在富国和穷国一样存在着。一些研究表明,灰色经济正逐步增长。有研究甚至认为,灰色经济的存在可能使发展中国家的整体经济增长步伐放缓。
从地下经济的特性来看,任何国家的地下经济规模都难以衡量。两年前,专门有学者劳力费神地探讨过,如何衡量地下经济规模的问题,这位学者是来自里兹开普勒大学的Friedrich Schneider。有两个基本途径。第一种是直接法,就是直接询问人们是否逃税,或者检查一下个人税收审计的结果。然而,人们一般不会承认逃避税收,并且税收监管部门一般不会从大量人口抽取一个样本进行检查。因而第二种方法,即间接法更为实用。例如,把现金交易或电力消耗的数据与官方的经济总产出数据做一比较。如果现金或电力的使用的增长比经济总产出增长高出许多,这或多或少表明,灰色经济占整个经济产出的份额在上升。
例如中国2003年GDP增长了9.1%,而全国用电量增长15.3%,远远高于经济增速,用电紧张现象仍不见缓解。按照西方发达国家电力增长率相对GDP增长率的比率(即电力弹性系数)大致为1的经验看,中国的电力紧张一方面是因为经济结构的变化,另一方面也说明地下经济的广泛存在。
运用类似的技术,Schneider先生估计2000年,发展中国家灰色经济的比重已经占到官方GDP的41%。在赞比亚,这一比重达到60%。而在巴西和土耳其,大约一半的非农业劳动人口在“非正式”的经济部门就业。而在经合组织国家中(OECD),灰色经济的比重要低得多,但也不可忽视,占到了经总量的18%。
灰色经济大量存在,其存在的原因很明了,因为在看不到的地方进行经济活动,有诸多好处。首先不要汇报收入,从而可以逃避所得税。其次不缴纳社会保障,降低了雇主的人力工资成本以自肥腰包,因为社会保障通常要从税后所得与工资单之间抽出一大块。此外,雇主还可以从压缩劳动保护、环保、以及职工健康保险的支出中,节省一笔钱,更别提知识产权的问题了。
的确,在国别对比研究中,一国的税法越是复杂,监管成本越是昂贵,其地下经济所占GDP的份额就越高。这解释了,在发达国家中,为什么西班牙、希腊、意大利和比利时的地下经济份额很大,而美国、加拿大和瑞士的地下经济份额相对较小的问题。到了21世纪,一些贫穷国家地下交易在上升,大部分是因为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推行严厉的援助项目,使税收增加,从而令一些企业家隐身遁迹。
几乎所有研究灰色经济的文献都认为,税收和社会福利保障开支的增加是导致灰色经济增长的主要原因。因为税收影响了人们在工作与休闲之间的选择,也刺激了灰色经济领域劳动力的供给。人力总成本与实际税后收入的差距越大,逃避这种差距而到灰色经济中工作的激励也越大。这些差距主要体现为社会福利保障支出和总税收负担
政府加强监管也会导致灰色经济的增加,因为政府监管通常带来人力成本的增加,而这通常被转嫁给个人,从而促使个人选择从事灰色经济活动。
灰色经济的膨胀意味着政府收入的损失,随之带来政府公共产品供给的不足,而政府收入的不足进一步导致公司和个人的税率提高,从而进一步刺激了灰色经济的昌盛。
扩大税基、削减税率以及增大执法力度会有所帮助。法瑞尔认为,如果土耳其政府成功地把增值税的征收范围由64%提高到90%,那么增值税的税率就可以从 18%下降到13%,并保持税收不减少。如果税率仍然保持高水平,而被发现逃税的概率很低,那么灰色经济行为必将具有难以抵制的诱惑。
世界相关
几十年来,经济学家一直强调地下经济的消极面。华盛顿智囊机构全球发展中心经济学家伯德塞尔说,拥有庞大的地下经济并不是什么值得高兴的事。如果每个人都向别人兜售苹果,就没法创造新的财富,这不是一个显示一切良好的积极信号。
眼下这轮衰退的可怕深度和广度迫使一些分析人士重新思考这个问题。据联合国下设机构国际劳工组织预计,在这波全球经济危机中,可能会有5,200万人失去工作。如果没有地下经济的存在,许多人将无处可去。
世界银行(World Bank)经济学家马罗尼说,未来一年,地下经济将吸纳许多人,并给他们提供一个收入来源。国际货币基金组织首席经济学家约翰逊(Simon Johnson)说,的确,正是由于地下经济的存在,那些极度贫困国家的状况才没变得像人们预计的那么糟糕。
在美国和其他富裕国家也有一些从事地下经济的人,比如未登记的女仆、园丁或开无照出租车的司机,不过,这种现象不像在发展中国家那么普遍。分析师称,地下经济的总规模有可能占到美国经济总量的10%,而且,随着企业纷纷裁员、迫使更多人尝试自己开办小生意或从事一些兼职工作,这个比例或许会上升。
印度研究机构Gujarat Institute of Development Research经济学家Jeemol Unni说,要改变这种状况,印度经济将需要维持飞速增长。经济学家说,聘用全职雇员需要的成本比临时雇员要高很多,因此,印度大企业只在资金非常充足的时候才会这么做。因此,印度很多地方都在积极发展‘地下经济’。
问题分析
中国目前有4000多万家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尽管它们创造了全国GDP总量的近6成、纳税额近5成,吸纳城镇90%的就业,但长期以来中小企业备受融资服务冷落。而国际金融危机又让这些企业雪上加霜。
2008年以来,金融危机导致外部需求急剧萎缩,给中国的出口产品造成冲击,东部许多中小企业十分困难。从2009年一季度贷款结构看,货币主要在国有大项目与银行间流动,中小企业融资问题没有解决。
公安部在分析房地产业非法集资活动多发原因时认为,在全球金融危机的影响下,国内一些房地产企业出现经营困难、效益下降的不景气局面。在这个背景下,一些人鼓吹房地产项目处于“低谷”,正好介入投资,特别是一些打着政府项目的旗号,什么民政局办公楼的土地开发项目、军队保健中心建设项目、省新闻大厦的承包工程、政府接待中心装修工程、大学的建设投资或大学的搬迁工程等等。欺骗群众,引诱群众上当受骗。
如果说非法集资、高利贷透露的是中小企业资金问题,那么非法传销、赌博等在某种程度上就是反映了当前中国紧张的就业状况。
在就业压力成为一个突出的社会问题的背景下,一些违法犯罪分子打着找工作的旗号,很容易诱骗并组织大学生和其他无业人员从事传销活动牟利。而一些返乡农民工或失业人员,在长期找不到工作的情况下,很容易染上赌博恶习,将赌博牟利当成一项新“职业”。
建议对策
针对这些正在崛起的“地下经济”,有关人士分析认为,解决这些问题必须标本兼治,一方面有针对性地加大打击力度,根据不同行业特点进行打击;另一方面还需从根源上解决当前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深层次问题,从体制上解决融资难、就业难等问题。
由于非法集资传销、民间高利贷等“地下经济”违法活动,一般都是单线联系,资金传递没有凭证,取证十分困难。各地司法机关对证据的认识也不统一,如同样是以养蚂蚁为名进行传销犯罪活动,辽宁营口法院认定为集资诈骗罪,江西萍乡法院认定为合同诈骗罪,而山东临沂法院则认定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一些工商、公安界人士认为,21世纪的法律体系对非法集资传销的处理仍显太轻,起不到应有的威慑作用。山东一名杨姓传销组织者,发展下线近万人,获利3000万元,仅被法院判刑3年,缓刑5年。与其犯罪所得相比,太轻的处罚使犯罪成本太低,这也是“地下经济”屡打不绝的重要原因。
公安机关提醒,群众要有自我防范意识,提高甄别能力。要摒弃暴富心理和贪念,树立正确的理财观念,不要被违法者的承诺和花言巧语所引诱和蒙蔽。对社会上的投资项目要多渠道、多方位了解,特别要注意一些所谓的“零风险”、“高回报”的集资方式,不要心存幻想。
经济全球化,通讯技术的进步和边境开放使黑色经济活动超越国界,取消外汇管制助长洗黑钱,而消除贸易壁垒也使黑色经济活动有机可乘。地下经济的治理已经成为世界性的难题。中国现代化之路还很漫长,有效治理地下经济将是中国面临的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3-12-19 14:50
目录
概述
概况
简介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