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脚递是我国
宋代快速军邮制之称谓。它是在北宋同辽、金、西夏作战的特殊环境中,逐步建立和发展起来的,初期只是在全国重点地区和线路上设置。现存史籍中关于急脚递的最早记载是
宋真宗景德二年(1005年)三月,“诏西北两路急脚铺军士,除递送真定总管司及雄州文书外,它处不得承受”(《
永乐大典》卷一四五七四)。当时宋在边境上设立急脚递,以日行400里的速度,“传送边(关)上机宜切要文字”,直达首都
汴梁。至
宋神宗时,又有金字牌急脚递。
金字牌是一种通信檄牌,牌长尺余,木制,上刻“御前文字,不得入铺”,其传递速度比一般急脚递还要快。这种通信方式的特点是:由御前直接发下,不经
枢密院或
门下省,减少了不必要的交接手续,又可保守机密,沿途接力传送,昼夜不停,而且不入递铺交接,减少了在递铺的停留时间,宋人形容金字牌“光明眩目”,传递时“过如飞电,望之者无不避路”,“日行五百里,不以昼夜鸣铃走递,前铺闻铃,予备人出铺交受”(
沈括《
梦溪笔谈》卷十一)。金字牌急脚递如同古之羽檄,中国历史上有关其最著名的一段史实是
南宋绍兴十一年(1141年),
秦桧以宋高宗名义一天内连发12道金字牌传达命令,勒令在抗金前线作战的岳飞退兵。
沈括《
梦溪笔谈》卷一一:“驿传旧有三等:日步递、马递、急脚递。急脚递最速,日行四百里,惟军兴则用之。熙宁中又有金字牌急脚递,如古之羽檄也。以木牌朱漆黄金字,光明炫目,过如飞电,望之者无不避路,日行五百余里。有军前机速处分,则自御前发下,三省、枢密院莫得与也。”
沈括《梦溪笔谈》官政一:驿传的公文传递旧时有三个级别,分别叫做
步递、
马递、急脚递。急脚递是最快的,每天要行四百里,只在军队行动有战事时才使用。熙宁年间,又有金字牌急脚递,如同古代插羽毛的紧急军事文书。这种急脚递用红漆黄金字的木牌,光亮耀人眼目,随驿马飞驰有如闪电,望见的行人无不躲避,每天能行五百多里。如果有军事前线需要紧急处置的机密事项,则金字牌自皇帝御前直接发出,三省、枢密院也不能参与。
相传
岳飞一日接到12道金牌,当即此金字牌急脚递。另有雌黄
青字牌,日行350里,军期限急速则用之,当为马递。又有黑漆
红字牌,为步递。
金、元时称“急递铺”。金泰和六年(1206),“初置急递铺,腰铃转递,日行三百里,非军期、河防不许起马”(《
金史·章宗纪》)。元承金制,“设急递铺,以达四方文书之往来”(《
元史·兵志》)。
元世祖中统元年(1260)自
燕京(今
北京市)至开平(今内蒙古
正蓝旗东
闪电河北岸),复自开平至
京兆(今陕西
西安市)立急递站铺,每10里或15里、25里不等。每铺置铺丁5人,由各州县在所管内不能当差的贫户及漏籍户内选派充役。文书至,铺卒皆腰系革带、悬铃、持枪、挟雨衣、赍文书以行,闻者皆避道,铺兵一昼夜行400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