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有利得[holding gain],拼音chí yǒu lì de,是指掌管或保有物或权
衍生所得。
一种是直接计入当期
利润的利得。该利得是指应当计入
当期损益、会导致
所有者权益发生增减变动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利得,主要包括
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
债务重组利得、
政府补助、
盘盈利得、
捐赠利得等。计入“
营业外收入”科目。
另一种是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该利得是指由企业非日常活动所形成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
经济利益的流入。包括
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在持股比例不变的情况下,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增加变动,企业按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的份额;处置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应结转原记入
资本公积贷方的相关金额;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换取职工或其他方提供服务的,应按照确定的金额;自用房地产或存货转换为采用
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
投资性房地产、将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或将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重分类为
持有至到期投资的,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时贷记入资本公积的金额;将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重分类为采用成本或
摊余成本计量的
金融资产的,对于原记入资本公积的相关金额,按规定贷记资本公积的金额;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中,按相关规定应计入资本公积的金额;
资产负债表日,满足运用
套期会计方法条件的
现金流量套期和
境外经营净投资套期产生的利得等。涉及到的
会计科目为“资本公积-
其他资本公积”科目。
一度被大家热议的“
资本利得税”中的“利得”通常是指对主体出售或转让资本性资本而实现的收益。从性质上来看,该“利得”是指在
证券投资、期货交易、
基金等
资本经营形式中产生的一种特定的收益。对于企业来说,可能涉及“
应收股利”、“
投资收益”等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