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症状感染者
无临床症状,核酸检测或抗体检测呈阳性者
无症状感染者(asymptomatic patient),是指无相关临床症状(如发热、咳嗽、咽痛等可自我感知或可临床识别的症状与体征),呼吸道等标本新冠病毒病原学(通常指核酸检测)或血清特异性免疫球蛋白M(IgM)抗体检测阳性者。
症状分类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六版)》,无症状感染者实际上包括两部分人群:第一部分是隐性感染者,全过程没有症状或者症状很轻微;另一部分人群是感染以后处于潜伏期,未来可能会出现症状。
无症状感染者可分为两种情形:一是感染者核酸检测呈阳性,经过14天潜伏期的观察,均无任何可自我感知或可临床识别的症状与体征,始终为无症状感染状态;二是感染者核酸检测呈阳性,采样时无任何可自我感知或可临床识别的症状与体征,但随后出现某种临床表现,即处于潜伏期的“无症状感染”状态。
发现途径
2020年3月26日,中央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会议指出,发现无症状感染者主要有四种途径:一是对新冠肺炎病例的密切接触者医学观察期间的主动检测;二是聚集性疫情调查中开展的主动检测;三是新冠肺炎病例的传染源追踪过程中对暴露人群的主动检测;四是对部分有新冠肺炎病例持续传播地区的旅行史和居住史人员的主动检测。
传播风险
无症状感染者存在着传播风险。
一是传播的隐匿性。由于无症状感染者无任何明显的症状与体征,其在人群中难以被发现,其导致的传播也难以预防。
二是症状的主观性。症状轻微或不典型者可能认为自己没有感染新冠病毒,不主动去医疗机构就诊,在日常的诊疗工作中难以被发现。三是发现的局限性。由于存在检测窗口期,采用核酸检测和血清学检测方法难以发现全部无症状感染者,有部分无症状感染者难以被发现。
处置措施
2020年1月28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的《新冠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方案(第三版)》中将新型冠状病毒无症状感染者纳入防控管理,在其后的修订过程中均对无症状感染者的报告、管理等提出了明确具体的要求。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发现无症状感染者,应于2小时内进行网络直报。县(区)级疾控机构接到无症状感染者报告后,24小时内完成个案调查,并及时进行密切接触者登记,将个案调查表或调查报告及时通过传染病报告管理信息系统进行上报。无症状感染者应集中隔离14天,原则上集中隔离满14天且两次连续标本核酸检测阴性者(采样时间至少间隔24小时)可解除隔离;如果核酸检测仍为阳性者,则继续隔离医学观察。隔离医学观察期间如出现临床表现,应及时转归为确诊病例,进行规范治疗。无症状感染者密切接触者也要进行14天的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2020年4月1日起,国家卫健委在每日疫情通报中公布无症状感染者的报告、转归和管理情况,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2022年12月8日,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发布《新冠病毒感染者居家治疗指南》。其中提到,无症状者无需药物治疗。
2022年12月14日起不再公布无症状感染者数据。
2022年12月26日,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发布《关于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的总体方案》。其中提到,未合并严重基础疾病的无症状感染者、轻型病例,采取居家自我照护;普通型病例、高龄合并严重基础疾病但病情稳定的无症状感染者和轻型病例,在亚定点医院治疗。无症状感染者和轻型病例落实居家自我照护,减少与同住人接触,按照相关指南合理使用对症治疗药物,做好健康监测,如病情加重及时前往医疗机构就诊。
公众防护
公众要加强自我保护和健康文明意识,强化环境卫生及个人卫生防护,养成勤洗手、戴口罩、讲究手卫生、一米线、开窗通风、清洁消毒、分餐制、生病时减少去人员聚集场所和科学戴口罩等健康生活行为方式。要广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本着既保护自己,也要保护他人健康的理念,将健康知识传播到每个家庭和个人,形成良好卫生习惯和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提升心理健康水平和健康素养水平。如个人核酸检测阳性后不必恐慌,要主动配合医疗卫生机构做好健康监测和隔离医学观察,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后及时报告,接受医疗机构规范诊治。
疫情现状
最新修订时间:2024-11-04 18:02
目录
概述
症状分类
发现途径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