旱灾自咎,贻七县宰
唐朝元稹诗作
《旱灾自咎,贻七县宰》是唐朝元稹所作的一首诗。
诗作原文
旱灾自咎,贻七县宰
年代:【唐】 作者:【元稹
吾闻上帝心,降命明且仁。臣稹苟有罪,胡不灾我身。
胡为旱一州,祸此千万人。一旱犹可忍,其旱亦已频。
腊雪不满地,膏雨不降春。恻恻诏书下,半减麦与缗。
半租岂不薄,尚竭力与筋。竭力不敢惮,惭戴天子恩。
累累妇拜姑,呐呐翁语孙。禾黍日夜长,足得盈我囷。
还填折粟税,酬偿贳麦邻。苟无公私责,饮水不为贫。
欢言未盈口,旱气已再振。六月天不雨,秋孟亦既旬。
区区昧陋积,祷祝非不勤。日驰衰白颜,再拜泥甲鳞。
归来重思忖,愿告诸邑君。以彼天道远,岂如人事亲。
团团囹圄中,无乃冤不申。扰扰食廪内,无乃奸有因。
轧轧输送车,无乃使不伦。遥遥负担卒,无乃役不均。
今年无大麦,计与珠玉滨。村胥与里吏,无乃求取繁。
符下敛钱急,值官因酒嗔。诛求与挞罚,无乃不逡巡。
生小下里住,不曾州县门。诉词千万恨,无乃不得闻。
强豪富酒肉,穷独无刍薪。俱由案牍吏,无乃移祸屯。
官分市井户,迭配水陆珍。未蒙所偿直,无乃不敢言。
有一于此事,安可尤苍旻。借使漏刑宪,得不虞鬼神。
自顾顽滞牧,坐贻灾沴臻。上羞朝廷寄,下愧闾里民。
岂无神明宰,为我同苦辛。共布慈惠语,慰此衢客尘。
作者简介
元稹(779年-831年),唐朝洛阳(今河南洛阳)人,唐朝著名诗人。父元宽,母郑氏。为北魏宗室鲜卑族拓跋部后裔,是什翼犍之十四世孙。25岁与白居易同科及第,并结为终生诗友。28岁列才识兼茂明于体用科第一名,授左拾遗。举明经书判入等,补校书郎。元和初,应制策第一。元和四年(809年)为监察御史长庆元年(821年)迁中书舍人,充翰林院承旨。大和三年(829年)为尚书左丞
元稹与白居易共同倡导新乐府运动,世称“元白”,诗作号为“元和体”。其诗辞浅意哀,仿佛孤凤悲吟,极为扣人心扉,动人肺腑。元稹的创作,以诗成就最大。其乐府诗创作,多受张籍、王建的影响,而其“新题乐府”则直接缘于李绅。名作有传奇《莺莺传》、《菊花》、《离思五首》、《遣悲怀三首》、《兔丝》、《和裴校书鹭鸶飞》等。现存诗八百三十余首,收录诗赋、诏册、铭谏、论议等共100 卷。
作品鉴赏
这是一首唐朝著名诗人元稹的五言诗,是一首罕见的为当时旱灾肆虐而自责的诗篇,表现了诗作者难得的人文情怀。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3-11-21 21:56
目录
概述
诗作原文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