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书舍人,
官名。
魏晋时于中书省内置中书通事舍人,掌传宣诏命。
南朝沿置,至梁,除“
通事”二字,称中书舍人,任起草诏令之职,参与机密,权力日重。
产生背景
“
舍人”一词见于《
周礼》,据称掌理王宫中用谷之政务,计其人数多寡、爵秩高下,以定禄食用谷之多少。从史料上看,战国时期,达官贵人的门客中受主人信用者,一般称为舍人,如李斯为秦相吕不韦舍人,毛遂为赵国平原君舍人,蔺相如为宦者令缪贤舍人,此即《汉书·高帝纪》颜师古注所谓:“舍人,亲近左右之通称也。”也有观点认为,这些舍人是战国、秦时贵戚官僚属员,类似宾客,为主人亲近私属,说法不一。至汉代演变为正式职官。太子太傅、少傅属官及皇后、公主属官皆有之。同时,大臣仍有私养舍人者。卫青即有舍人百余人。
至东汉,桓帝延熹二年(公元159年)置
秘书监,掌典图书,古今文字,考核异同,属太常。因其执掌禁中图书秘记,故称秘书,后省。
曹操为魏王时置秘书令,典尚书奏事,兼掌图书秘记。两汉以后,随着
尚书台地位的提高,尚书专权的现象开始出现。曹魏初年,魏文帝为了牵制日益发展的
尚书令的权力,将原有的秘书监改为
中书省,其首长称
中书令,负责审理章奏,草拟诏旨,执掌机要,甚至有时皇帝密诏下州郡及边将,不再通过尚书省,直接由中书省发出。这样,原属于尚书省的出纳王命、敷奏万机之权,逐渐移向中书省。
历史沿革
魏晋
一种说法认为,三国魏首先在
中书省设置了“中书通事舍人”,其具体过程,则是先设置了中书通事,至
曹髦时在“通事”下加“舍人”二字。但也有一种说法认为,在曹魏,舍人与通事是两个不同的官职。西晋时,于中书省置舍人、通事各一人,东晋时方才合舍人、通事谓之通事舍人,掌呈奏案章,后亦罢废。
南北朝
据《通典》记载,南朝宋初,复置中书通事舍人四人,入直阁内,出宣诏命,凡有陈奏,皆舍人持入,参决于中,实权日重,中书侍郎之任遂轻。南齐永明初年,中书通事舍人四人各住一省,当时称之为“
四户”,权势较重,
中书监令反倒成了清闲之职。不过,按《旧唐书》的说法,魏晋南朝至
梁武帝之前,诏诰均出自中书监或中书令之手,中书通事舍人只负责呈奏,只不过若中书通事舍人长于文字,则皇帝可能特别敕令他参与诏诰的起草。
南朝梁时,令中书通事舍人专掌诏诰起草,并在官名中除通事二字,直称中书舍人。此后,中书舍人参预机密,权势日重。大体在同一时期,北魏、北齐均设有
舍人省,置中书舍人,掌署敕行下、宣旨劳问等,亦以中书舍人掌制诰。
隋唐
隋唐时,
中书舍人在中书省掌制诰(拟草诏旨),多以有文学资望者充任。隋先改称内史,
隋炀帝时曾改称内书
舍人。
唐初称内史舍人,不久改中书舍人,掌起草诏令、侍从、宣旨、劳问、接纳上奏文表,兼管中书省事务。《
新唐书·百官志二》:“[中书]舍人六人,
正五品上。掌侍进奏,参议表章。武则天时称凤阁舍人。简称舍人。凡诏旨制敕、玺书册命,皆起草进画。”
贞观元年。
中书舍人
高季辅上封事曰。时已平矣。功已成矣。然而刑典未措者。何哉。良由谋献之臣。不宏简易之政。台阁之吏。昧于经远之道。执宪者以深刻为奉公。当官者以侵下为益国。未有坦平恕之怀。副圣明之旨。伏愿随方训诱。使各扬其职。敦朴素。革浇浮。使家识孝慈。人知廉耻。杜其利欲之心。载以清净之化。自然家肥国富。祸乱何由而作。上善之。特赐锺乳一剂曰。卿进药石之言。故以药石相报。
咸亨元年二月二十一日。
西台舍人徐齐聃上奏曰。
齐献公。陛下外氏。虽子孙有犯。不合上延于祖。今周忠孝公庙甚修。而齐献公庙毁坏。不审陛下将何以垂示
海内。以彰孝治之风。上纳之。
其年三月十九日敕。令突厥酋长子弟。事东宫。齐聃又上疏曰。昔姬诵与伯禽同业。晋储以
师旷为友。匪唯专赖师资。故亦详观近习。皇太子自可招寻园绮。寤寐应刘。陛闼小臣。必采于
端士。驱驰所任。并归于正人。方流好善之风。永播崇贤之美。今乃使裘之子。解辫而事春闱。冒顿之苗。削衽而陪望苑。在于道义。臣窃有疑。诗云。敬慎威仪。以近有德。书曰。任官惟贤才。左右惟其人。盖殷勤于此。防微之至也。
天授元年。
寿春郡王成器兄弟五人初出阁。同日受册。有司撰选仪注。忘载册文。及百僚在列。方知阙礼。宰相相顾失色。
中书舍人王教。立召小吏五人。各令执笔。口授分写。同时须臾俱毕。词理典赡。时人叹服。
大足元年。则天常引中书舍人陆
余庆入。令草诏。余庆回惑至晚。竟不能裁一词。由是转左司郎中。
景龙四年六月二日。初定内难。唯中书舍人
苏颋。在太极殿后。文诏填委。动以万计。手操口对。无毫厘差误。
主书韩礼。谈子阳。转书诏草。屡谓颋曰。望公稍迟。礼等书不及。恐手腕将废。中书令李峤见之。叹曰。舍人思若涌泉。峤所不测也。
开元二年十二月二十日。紫微令
姚崇奏。
中书舍人六员。每一人商量事。诸舍人同押联署状进说。凡事有是非。理均与夺。人心既异。所见或殊。抑使雷同。情有不尽。臣令商量。其大事执见不同者。望请便作商量状。连本状同进。若状语交互。恐烦圣思。臣既是官长。望于两状后略言二理优劣。奏听进止。则人各尽能。官无留事。敕曰。可。
五年。
高仲舒为中书舍人。侍中
宋璟。每询访故事。时又有中书舍人
崔琳。达于政治。璟等亦礼焉。尝谓人曰。古事问高仲舒。今事问崔琳。又何疑也。
十三年。行封禅之礼。
中书令张说。自定升山之官。多引
两省录事
主书。及己之所亲。摄官而上。中书舍人张九龄言于说曰。官爵者。天下之公器。德望为先。劳旧次焉。若颠倒衣裳。则诅谤起矣。今
登封霈泽。千载一遇。清流高品。不沐殊恩。胥吏末班。先加
章绂。但恐制出之后。四方失望。今进草之制。事犹可改。唯审筹之。不可贻后悔也。说曰。事已决矣。悠悠之谈。何足虑也。后果为
宇文融所劾。
建中二年六月六日。
门下侍郎卢杞奏。六典云。
中书舍人。
给事中。充监中外考使。重其事也。今者有知考使。无监考使。既阙相临。难令详拣。请依旧置监使。敕旨。令依。其年十月。旧制。
中书舍人分押尚书
六曹。以凭奏报。开元初。废其职。至是。门下侍郎卢杞请复之。
中书侍郎杨炎。固以为不可而止。
贞元初。中书舍人五员皆缺。在省唯高参一人。未几。亦以病免。唯库部郎中
张蒙独
知制诰。宰相
张延赏李泌。累以才可者上闻。皆不许。其月。蒙以姊丧给假。或须草诏。宰相命他官为之。
中书省案牍。不行者十余日。
四年二月。以
翰林学士职方郎中吴通微。
礼部郎中
顾少连。
起居舍人吴通元。
左拾遗韦执谊。并知制诰。故事。舍人六员。通微等与库部郎中张蒙凡五人。以他官知制诰。而六员
舍人皆缺焉。
十八年八月。
中书舍人
权德舆。独直禁垣。数旬一归家。尝上疏请除
两省官。诏报曰。非不知卿劳苦。以卿文雅。尚未得如卿等比者。所以久难其人。德舆居西掖八年。其间独掌者数岁。及以本官知礼部贡举。事毕仍掌命书。
元和十三年二月敕。旧制。刑宪皆
大理寺刑部详断闻奏。然后至中书裁量。近多不至两司中书。使自处置。今后先付法司。具轻重闻奏。下
中书令舍人等参酌。然后据事例裁断。
十五年闰正月。上曰。中书舍人职事。准故事。合分押
六司。以佐宰臣等判案。沿革日久。顿复稍难。宜渐令修举。有须慎重者。便令参议。知关机密者。即且依旧。
长庆二年七月敕。自今已后。
员外郎知制诏。敕复授本官。通计二周年。然后各依本行转。郎中亦依二周年与正除。如是中行后行郎中。仍更转前行一周年。即与正除。如更是卑官知诰。合转员外者。亦以二周年为限。
谏议大夫知者。同前行郎中。
给事中并
翰林学士别宣。并不在此限。
其年六月。
武儒衡以谏议大夫
知制诰。
膳部郎中元稹。继掌命书。稹常通结
内官魏宏。简约车仆。自诣其家。不由宰臣而得掌诰。时人皆鄙之。莫敢言者。独儒衡一日会食公堂。有青蝇入瓜上。忽发怒命掣去之曰。适从何所来。而遽集于此。一座皆愕然。儒衡神气自若。
太和四年七月。
中书门下奏。伏以制诰之选。参用高卑。迁转之时。合系劳逸。顷者。缘无定制。其间多有不均。准长庆二年七月二十七日敕。始令自员外以上及卑官知者。同以授职满一年后。各从本秩。递与转官。如至前项正郎。即以周岁为限。皆计
在职日月。以为等差。不论本官年考。颇协通理。凡是因职转叙。皆与此文相当。其有本官已是前行郎中。年月已深。方被奖用。即授官数月。合正除。比类旧制。却成侥幸。将垂永久。须有商量。自今以后。从前行郎中知者。并不许计本官日月。但约
知制诰满一周年。即与正授。其从谏议大夫知者。亦宜准此。即迟速有殊。比类可遵。并请依
长庆二年七月二十七日敕处分。敕旨。依奏。
其年十月二十二日敕。今后大理寺结断。行文不当。刑部详覆。于事不精。即委
中书舍人。举书其轻重出入所失之事。然后出。
会昌四年十一月。
中书门下奏。请复中书
舍人。故事。伏见
天宝以前。中书舍人六员。除枢密迁授之后。其它政皆得商量。宰臣
姚崇奏云。事有是非。理均与夺。人心既异。所见或殊。抑使雷同。情有不尽。臣既居官长。望于状后略言事理优劣。奏听进止。自艰难以来。务从权便。政颇去于台阁。事多系于军期。决遣万机。事在宰弼。伏以陛下神武功成。昧旦思治。精核庶政。在广询谋。诗云。不愆不忘。率由旧章。前汉魏相。好观故事。以为古今异制。方今务在奉行故事而已。数条汉兴以来国家便宜行事。奏请施行。臣等商量。今日以后。除枢密及诸镇奏请有司支遣
钱谷等。其它台阁常务。关于沿革。州县奏请。系于典章。及刑狱等。并令中书舍人依故事商量。臣等详其可否。当别奏闻。敕旨从之。
大中六年六月敕。太和中敕旨。条流制诰改转事。颇为得中。实重官业。自后因循不守。有紊典章。遂便迁转频繁。近日却成壅滞。自今以后。宜举太和四年旧敕。便永遵行。仍每选
知制诰。于尚书六行郎中官。精择有文学行实。公论显著者。以备擢用。不得偏取前行正郎。余准太和四年七月十三日敕处分。
景福二年十月。以
翰林学士礼部尚书李磎为
中书侍郎
平章事。宣制日。水部郎中知制诰
刘崇鲁。抱其麻哭之。奏云。李磎奸邪。协附权幸。不合为相。乃左授太子少师。时宰相
薛昭纬与磎不协。密遣崇鲁沮之。
宋辽
宋初亦设此官,实不任职,另置
知制诰及直舍人院起草诏令。
中书保为为迁转之阶。元丰改制后,始仍掌其事。如主官中书省
六房(吏、户、礼、兵、刑、工),起草有关诏令。辽属中书舍人院。
明清
明朝
舍人分为
中书科舍人、直文华殿东房中书舍人、直武英殿西房中书舍人、内阁诰敕房中书舍人、内阁制敕房中书舍人5种,均为从
七品。其中,
中书科本不称科,因与六科均在
午门之外,官署相联,时人习惯称之为科。署中设20人,不分长贰,以年长者一人掌印,称“印君”。中书科舍人掌书写
诰敕,制诏,银册,铁券等事。文华殿舍人,掌奉旨书写书籍。武英殿
舍人,掌奉旨篆写
册宝,图书,
册页。内阁诰敕房舍人,掌书办文官诰敕,翻译敕书,并外国文书、揭帖,兵部纪功、勘合底簿。制敕房舍人,掌书办制敕、
诏书、诰命、册表、宝文、玉牒、讲章、碑额、
题奏、揭帖等机密文书,以及各王府敕符底簿。总之,这些舍人实际任务只是照例书写诰敕而已,此外并没有什么重要职权。
从其沿革看,
洪武间,置承敕监、司文监、考功监,参掌给授诰敕之事。
永乐初,命
内阁学士典机务,诏册、制诰皆属之。誊副、缮正皆
中书舍人入办,事竣辄出。宣德初,始选能书者处于阁之西小门,谓之西制敕房。诸学士掌诰敕者居阁东,具稿付中书缮进,谓之东诰敕房。至于直文华殿东房、武英殿西房的中书
舍人,最初为
内官之职,继而以中书分直,最后则选择能书者充任。
中书舍人来自两方面:由进士部选者,得迁科道部属,其直两殿,两房舍人,不必由部选,自甲科、
监生、生儒、布衣能书者,俱可为之;不由科甲者,初授序班,及试中书舍人,不得迁科道部属,后虽加衔九列(卿),仍带衔办事。
明代中书舍人属
内阁中书科,掌书写诰敕、制诏、银册、铁券等。明清时于内阁中的中书科,亦设有中书
舍人,掌书写诰敕、制诏、银册、铁券等,非前代可比。明代时,中书舍人已为
从七品。中书舍人这一官,性质十分难辨,明代制度,富家子弟,尽管一无所能,但可用资捐得一中书舍人,再加一卿衔,便俨然成为高官显爵。如与唐、宋之舍人相较,则有天渊之别。沿至
清代,虽不至如此之滥,而
中书科中书(删去“
舍人”二字)只以
荫生,
贡监补授,至于
内阁中书,则几乎是非进士不可补。
清
顺治初年,设中书科,专司缮写册文、诰敕等文书。官员称
中书科中书,去掉“舍人”二字,但人们仍习惯旧称。雍正时隶属于内阁。乾隆十四年(1749年),设置满
中书2人、汉中书4人、
笔帖式10人、供事8人。乾隆三十六年(1771年),又设管中书科汉
内阁学士1人。次年,改“管”为“稽查”,增满内阁学士1人。
清人赵翼《陔余丛考》卷二十六《中书舍人》(中华书局,1963年4月第1版,第535页至534页)中考据:
中书舍人其始甚微,孙资既老致仕,齐王芳特为置舍人官骑,是本供中书监令之役使者也。六月以来,渐为宠要。《通考》云:宋初置通事舍人四员,入直阁内出宣诏命,凡有陈奏,皆舍人持入,参决于中。……又按唐制,有由中书舍人而为翰林学士者,如陆贽为中书舍人权兵侍郎,得为翰林学士是也。又有由翰林学士迁为中书舍人者,沈传师、吴融、常袞是也。故中书舍人之职,常其上。五代及宋初犹然。……前明则中书舍人之官已轻……
历代评价
杜佑:①自永淳已来,天下文章道盛,台阁髦彦,无不以文章达。故中书舍人为文士之极任,朝廷之盛选,诸官莫比焉。②开元二年十一月,
紫微令姚崇奏……因是舍人唯知撰制,不复分知机务。既文书填委,遂令书录,委之堂后人,其权势倾动天下,姚竟因主书赵诲赃犯所累罢相。姚诚多才,而隳政擅权,以成斯弊,可哀哉。
刘昫等《旧唐书》:①自魏、晋、齐、梁,诏诰皆出于中书令、中书侍郎,中书通事舍人但掌呈奏而已。或通事有文字者,别敕知诏诰。至梁武,制诰专令舍人掌之,兼去“通事”二字,但云中书舍人。②舍人掌侍奉进奏,参议表章。凡诏旨敕制,及玺书册命,皆按典故起草进画;既下,则署而行之。其禁有四:一曰漏泄,二曰稽缓,三曰违失,四曰忘误;所以重王命也。
李俊:中书舍人实居宰相之任。(指南朝陈代)
祝总斌:它可能符合整个封建统治的需要,那么以后便会逐渐转化和固定为正式制度。然而也有可能经验并不成熟,仅仅为了满足一时需要,皇帝随意而为,事过境迁,或皇帝一换,这些权力便又被取消。对于这样一些“天子所拔”的官吏,如属后一种情况,固然不应视为宰相,历代“势倾天下”的宦官、恩幸所担任的中常侍、中书通事舍人等,便是如此;即便前一种情况,如汉代的尚书长官,魏晋南北朝的中书监、令,门下侍中等,也不应视为宰相。
著名人物
朱孔易
朱孔易,名寅,字行,后更字廷辉。以擅长楷书并能书写方丈大字闻名于世。明永乐初,明成祖
朱棣登基后,因书写朝廷文书和
圣旨的需要,下诏征召书法精妙之士,朱孔易被地方官员层层推荐,选入
翰林司。此时,明成祖为了巩固北方边防,决定迁都北京。永乐五年,开始征集全国工匠,修筑北京城,并建造内城、
皇城和紫禁城。
明成祖听说朱孔易“方丈字”写得好,遂专门召见,命他当场书写“大善殿”
匾额,朱孔易当着皇帝的面,手执巨笔,
不慌不忙,濡墨挥毫,不一会功夫,一副“矩度风韵,伟然杰出”的大字匾额就呈现在皇帝面前,成祖龙颜大喜,即日封他为“
中书舍人”,成为我国以书法精妙而获得官职的第一人。永乐十八年,北京宫殿全部建成,许多匾额是由
朱孔易书写的,他为故乡
朱泾镇留下了永恒的骄傲。
萧嵩
萧嵩:(公元668~749年),著名唐朝
丞相、军事家。
唐玄宗开元十六年(公元728年)拜相,为萧氏唐朝拜相第三人,
后梁明皇帝
萧岿玄孙,高祖武德宰相萧瑀曾侄孙。开元十七年(公元729年)晋封
徐国公。开元二十四年(公元736年)加拜太子大师。
后三迁官职,出任
尚书左丞,以
兵部尚书节度河西,以破
吐蕃功,入为
中书令,遥领河西节度,终
太子太师,终年年八十余岁。有子衡,尚新昌公主。以三品就养,时论荣之。诗二首。
苏轼
苏轼(1037年1月8日-1101年8月24日),字子瞻,又字和仲,号“
东坡居士”,世人称其为“
苏东坡”。汉族,眉州(今四川眉山,北宋时为眉山城)人,祖籍栾城。
北宋著名文学家、书画家、词人、诗人,美食家,唐宋八大家之一,豪放派词人代表。
宋哲宗即位,高太后听政,以王安石为首新党被打压,司马光重新被启用为相。苏轼于是年以礼部郎中被召还朝。在朝半月,升起居舍人,三个月后,升中书舍人。
史料记载
《通典·职官三·中书令·中舍人》、《晋书·职官志·中书舍人》、《
魏书·官氏志》、《隋书·百官上、中》、《新唐书·百官二·中书省》、《宋史·职官一·中书省·舍人》、《明史·职官三·中书科》、《清史稿·职官一·内阁·中书科》等等。
文学引申
初罢中书舍人
自惭拙宦叨清贵,还有痴心怕素餐。或望君臣相献替,
可图妻子免饥寒。性疏岂合承恩久,命薄元知济事难。
分寸宠光酬未得,不休更拟觅何官。
答谢中书书
山川之美,古来共谈。高峰入云,清流见底。两岸石壁,五色交辉。青林翠竹,四时俱备。
晓雾将歇,猿鸟乱鸣;夕日欲颓,沉鳞竞跃。实是欲界之
仙都。自
康乐以来,未复有能与其奇者。
奉和中书舍人贾至早朝大明宫
鸡鸣紫陌曙光寒,莺啭皇州春色阑。金阙晓钟开万户,玉阶仙仗拥千官。
花迎剑佩星初落,柳拂旌旗露未干。独有凤凰池上客,阳春一曲和皆难。
贺叶司业兼中书舍人
【作者:吕声之】
【年代:宋代】
【诗文】:
英妙才华四十年,山林朝市姓名傅。
何妨万斛横江上,不碍千帆过目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