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乐郡,中国古代行政区名称。汉置乐昌县,属
东郡。后汉省。
后魏太和二十一年,复分
魏县置昌乐县,属
魏郡。永安初,置昌乐郡治焉。
东魏天平中,罢郡。
后周复置郡。隋初郡废,县属
魏州。大业初,省入繁水县。唐武德初,复置,属魏州。五代唐讳昌,改曰
南乐,属
兴唐府。
宋神宗元丰四年(1081年)九月,为避河患,敕令南乐县东迁今城,即今南乐县城。
后魏置昌乐郡,东魏废郡,北周复置。《
魏书》:昌乐,永安元年置昌乐郡。天平中罢郡。《
隋书·地理志》:繁水,旧曰昌乐,置昌乐郡。东魏郡废,后周又置。北周任昌乐郡守者见大唐太子少保颍川定公韩仲良之碑:父绍,周昌乐郡守。封昌乐郡者见《辨证论》十代奉佛篇:周太保柱国大将军吴武公尉迟安,父柱国大将军长乐公,夫人尚昌乐大长穆公主。按吴武公尉迟安,当作吴武公尉迟纲。
贵乡东魏置。又有平邑县,后齐废,开皇十六年又置。大业初置武阳郡,并省平邑县入焉。有惬山。元城后齐废。开皇六年复,又置马陵县,大业初废入焉。有沙麓山。繁水旧曰昌乐,置昌乐郡。东魏郡废,后周又置。旧有魏城县,后齐废。开皇初废郡,六年置县,曰繁水。大业初废昌乐县入焉。
南乐县府东南四十里。东至山东朝城七十里,北至山东冠县百十五里,东南至山东观城县五十里,西至内黄县七十里。汉置乐昌县,属东郡。高后封张敖子寿为侯邑。又宣帝封王武为乐昌侯,邑于此。后汉省。后魏太和二十一年,复分魏县置昌乐县,属魏郡。永安初,置昌乐郡治焉。东魏天平中,罢郡。后周复置郡。隋初郡废,县属魏州。大业初,省入繁水县。唐武德初,复置,属魏州。五代唐讳昌,改曰南乐,属兴唐府。宋仍属大名府。崇宁五年,改属澶州。金还隶大名府。元因之。
昌乐故城【在南乐县西北,《魏书·地形志》:昌乐县太和二十一年分魏置。《元和郡县志》:县北至魏州五十里。本汉旧县,属东郡,后汉省,后魏孝文帝于汉旧城置昌乐郡及昌乐县,周武徳改属魏郡,隋属魏州。《
旧唐书·地理志》:昌乐县,晋置,属阳平郡,后魏置昌州,今县西古城是也,隋废昌乐县入繁水,武徳五年复置,隶魏州,今治所武徳六年筑。《明统志》:五代唐改昌乐为南乐。《名胜志》昌乐故城在今治西北三十五里,俗讹为昌意城,谓黄帝子昌意所筑。按《水经注》以昌乐为即汉东郡属县。《元和郡县志》□之旧唐志又以为晋置,而晋志不载,各书参错不一。今考《汉志》,本作乐昌,名既不同,且地在黄河西,亦非东郡之界,疑本魏县地,惟地形志足据,诸书之说,恐皆有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