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黎县
辽宁省境内历史政区
昌黎县,辽宁境内历史政区。故地位于今辽西一带。汉朝时期始置昌黎县,位于今辽宁义县境内。三国时期置昌黎郡。十六国时期昌黎郡迁治龙城县,位于今辽宁朝阳。北魏时期沿置昌黎郡,辖昌黎县,后废入龙城县。 隋朝时期废昌黎郡。唐朝时期置昌黎县于崇州,位于今辽宁朝阳市西南,后废。
历史沿革
西汉(前206-25年)设交黎县(今辽宁义县境内),为辽西郡东部都尉治所。
东汉安帝元初二年(115年),改交黎县为昌黎县,为辽东属国治所。三国曹魏时期(220-265年)属幽州昌黎郡,郡县同治。
晋武帝泰始十年(274),析幽州的昌黎郡(领昌黎县,宾徒县柳城县3县)、辽东国、玄菟郡带方郡乐浪郡5郡国而设立平州。昌黎县遂属平州昌黎郡。
十六国时先后属前燕前秦后燕北燕昌黎郡。东晋太元五年(380年)前秦灭前燕,昌黎县仍属平州昌黎郡,郡治所迁至龙城(朝阳市境);太元九年(384年)慕容垂建后燕,冯跋于东晋义熙五年(409年)灭后燕建北燕,都龙城,昌黎县仍属平州昌黎郡。
439年,北魏灭北燕,昌黎县属北魏营州昌黎郡。隋初废。
唐朝时期,复置昌黎县于崇州,位于今辽宁朝阳市西南,后废。
文献记载
《旧唐书·志第十九·地理二·河北道》记载崇州昌黎县:
昌黎,贞观二年,置北黎州,寄治营州东北废杨师镇。八年,改为崇州,置昌黎县。契丹陷营州,徙治于潞县之古潞城,为县。
《魏书·志第五·地形二上》记载昌黎县并入龙城县:
龙城。真君八年并柳城、昌黎、棘城属焉。
《晋书·志第四·地理志上》记载昌黎郡昌黎县:
昌黎郡,汉属辽东属国都尉,魏置郡。统县二,户九百:昌黎、宾徒。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4-04-20 12:35
目录
概述
历史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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