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黎县,辽宁境内历史政区。故地位于今辽西一带。汉朝时期始置昌黎县,位于今辽宁
义县境内。三国时期置昌黎郡。十六国时期昌黎郡迁治
龙城县,位于今辽宁
朝阳。北魏时期沿置昌黎郡,辖昌黎县,后废入
龙城县。 隋朝时期废昌黎郡。唐朝时期置昌黎县于
崇州,位于今辽宁朝阳市西南,后废。
东汉安帝元初二年(115年),改交黎县为昌黎县,为
辽东属国治所。三国
曹魏时期(220-265年)属幽州
昌黎郡,郡县同治。
十六国时先后属
前燕、
前秦、
后燕和
北燕昌黎郡。东晋太元五年(380年)前秦灭前燕,昌黎县仍属平州昌黎郡,郡治所迁至
龙城(朝阳市境);太元九年(384年)
慕容垂建后燕,
冯跋于东晋义熙五年(409年)灭后燕建北燕,都
龙城,昌黎县仍属平州昌黎郡。
昌黎,贞观二年,置北黎州,寄治
营州东北废杨师镇。八年,改为
崇州,置昌黎县。契丹陷营州,徙治于潞县之古潞城,为县。
昌黎郡,汉属辽东属国都尉,魏置郡。统县二,户九百:昌黎、宾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