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初三年(222年)曹丕封其子、弟为王,曹霖被立为
河东王。
黄初七年(226年),曹霖之父曹丕去世,曹霖之兄
曹叡即位。曹叡因为曹丕去世时的遗愿,对曹霖的宠爱超过了其他的
曹氏宗亲诸侯。但曹霖性情粗暴,对家中婢女媵妾等多加以残害。
太和五年(231年)八月,曹叡下诏,说自己已经十二年没有见到各位诸侯王了,令诸王和宗室的公侯每人带
嫡子一人入京觐见;日后若有幼主在位、母后在宫的情况,再按照曹丕的诏令办。曹霖应当在入京觐见之列。
嘉平二年十二月二十七日(251年2月5日),曹霖去世,谥号为“定”,其子
曹启继承东海王的爵位。
嘉平五年(254年),
曹芳被废,
曹丕诸子中曹霖与魏明帝曹叡的血统最近,曹霖之子高贵乡公曹髦(据《
魏略》记载为曹霖在世诸子中的长兄)遂被立为皇帝。曹叡曾于太和三年(229年)七月,下诏禁止入继大宗的小宗之子追尊亲生父母为帝后,而曹霖也的确没有获得追尊的记录。
曹霖一生屡次改封,爵位由郡王降为
县王,又回升为郡王,折射出曹魏宗室政策的特点及其调整。曹魏苛禁宗室:诸王分封,徒有国土之名而无社稷之实 ;诸王必须离京
就国 ,并受到防辅、
监国等的监视;诸王动辄获罪,不得聘问,任职受到禁锢。
陈寿:性粗暴。
魏氏王公,既徒有国土之名,而无社稷之实,又禁防壅隔,同於囹圄;位号靡定,大小岁易;骨肉之恩乖,《棠棣》之义废。为法之弊,一至于此乎。
《三国志·曹霖传》记载曹霖卒于嘉平元年(249年),但《三国志·
三少帝纪》则记载曹霖卒于嘉平二年十二月甲辰日(即该月二十七日,251年2月5日)。《
资治通鉴》采信《三少帝纪》的说法。
卢弼在《
三国志集解》中也指出,《三少帝纪》的记载精确到月和日,
可信度更高。
《三国志·曹霖传》记载曹霖性情粗暴,残害家中女眷。学者
黎东方认为,如果该记载属实的话,则可能是他没能继承魏明帝曹叡的皇位的一个因素。然而,黎东方质疑道:“奇怪的是,
魏朝管理宗室的法律很严,打了县吏都会治罪,何况‘残害’了‘婢妾’?怎么没有曹霖因此而被治罪的记载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