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近义 1920年8月4日生。广东
揭西人。1944年毕业于湖南省国立师范学院(由北京师大、南京师大合并而成)理化系。曾任湖南师院附中教导主任、代校长。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历任广东法商学院
讲师、
副教授,华南师范学院化学系主任、副院长,
华南师范大学副校长,广东省自然辩证法研究会理事长。1958年加入
九三学社,任九三学社中央委员、常委,广东省主委。1989年任政协广东省第六、七届委员会副主席。是政协第六届全国委员会委员、第七届全国委员会常委。著有《
自然辩证法讲义》(1978)、《
自然辩证法总论》(1991)等。
1981年,经国务院学位办批准,华南师大科学技术哲学学科获硕士学位授予权;2000年,获博士学位授予权,该博士点现有三个研究方向:(1)系统理论与系统管理(导师颜泽贤教授、范冬萍教授),(2)科学哲学与科学方法论(导师陈晓平教授、董国安教授),3、科学技术史(导师黄世瑞教授)。
中国共产党优秀党员、久经考验的忠诚战士,六届、七届广东省政协副主席,九三学社原中央常委、广东省委原主任委员曾近义同志因病医治无效,于2011年2月24日20时15分在广州逝世,享年91岁。
曾近义 曾用名曾昭良,男,1920年8月生,汉族,广东揭西县人。1944年 9月毕业于
国立师范学院理化系,师承廖世承、孟宪承、刘佛年、董渭川、钱钟书、吴浩青等 著名学者,毕业时获理学士、教育学士学位。1944年至1949年任
国立师范学院附属中学教员、 教务主任、代校长等职。1950年上半年在广州南方大学研究部学习兼任分队长。1950年9月 任广东法商学院讲师、副教授兼院务委员会秘书。1951年11月至现在历任华南师范学院、华 南师范大学政治、历史、化学系主任、学院教务长、常务副院长,大学副校长等职,期间曾 在中央教育部举办的哲学研究班进修。教授,全国自然辩证法研究会副理 事长,全国政协常委、广东省政协副主席,
九三学社中央委员会常委、九三学社广东省委主 委。主要著作有《论教师的人生观》、《
自然辩证法总论》、《中西科学技术思想比较》等。在 担任学校领导期间,大力提倡多形式、多层次、多渠道、多规格的办学方针,从1982年起扩大函授教育,直至成立成人教育学院,创办干训班,亲任班主任,把干训班扩大为干训处,直至成立干部管理学院。1983年提出“一校变两校”的口号,在不增加人员编制的条件下扩大办学规模,大大提高了办学效益。在党的十四大前两年,就大力支持社会力量办学,先是兼任自学成才大学名誉校长,后又任国家教委备案的
私立华联学院董事长,培养了一批实用型科技和管理人才。在科技哲学研究中,40年代即发表了《酸与盐基的辩证法》等一批论文,解放后在广东筹建自然辩证法研究小组,撰编了《自然辩证法讲授纲要》一书,初步建立了有特色的自然辩证法理论体系。1977年参与编写了供全国理工科学生使用的第一本《
自然辩证法讲义》,1980年春受教育部委托在
华南师范大学举办了全国的自然辩证法师资进修班,28个省市自治区110所高校和研究机构148人参加了学习。1978年招收了第一届专业研究生,并被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为自然辩证法专业第一批硕士学位授予单位,迄今已培养了50多名硕士学位毕业生,他们活跃在科技哲学界,有的已被评为教授或研究员。1991年荣获国务院颁发对我国高等教育作出突出贡献证书并享受
政府特殊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