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高等学校名单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发布的全国高等学校统计数据
全国高等学校名单,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发布的全国高等学校统计数据。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名单历程
截至2014年7月9日,全国高等学校(不含独立学院)共计2542所,其中:普通高等学校2246所(包括民办普通高校444所);成人高等学校296所(包括民办成人高校1所)。
截至2015年5月21日,全国高等学校共计2845所,其中:普通高等学校2553所(含独立设置民办普通高校447所,独立学院275所,中外合作办学7所),成人高等学校292所。
截至2016年5月30日,全国高等学校共计2879所,其中:普通高等学校2595所(含独立学院266所),成人高等学校284所。
截至2017年5月31日,全国高等学校共计2914所。其中:普通高等学校2631所(含独立学院265所),成人高等学校283所。
截至2019年6月15日,全国高等学校共计2956所,其中:普通高等学校2688所(含独立学院257所),成人高等学校268所。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全国高等学校共计3005所,其中:普通高等学校2740所,含本科院校1258所、高职(专科)院校1482所;成人高等学校265所。(未包含港澳台地区高等学校)
截至2022年5月31日,全国高等学校共计3013所,其中:普通高等学校2759所,含本科院校1270所、高职(专科)院校1489所;成人高等学校254所。本名单未包含港澳台地区高等学校。
截至2023年6月15日,全国高等学校共计3072所,其中:普通高等学校2820所,含本科院校1275所、高职(专科)院校1545所;成人高等学校252所。本名单未包含港澳台地区高等学校。
截至2024年6月20日,全国高等学校共计3117所,其中:普通高等学校2868所,含本科学校1308所、高职(专科)学校1560所;成人高等学校249所。名单未包含港澳台地区高等学校。
重点大学
“双一流”建设高校
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简称“双一流”,建设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是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亦是中国高等教育领域继“211工程”、“985工程”之后的又一国家战略,有利于提升中国高等教育综合实力和国际竞争力,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支撑。
2015年8月18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审议通过《统筹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总体方案》,对新时期高等教育重点建设做出新部署,将“211工程”、“985工程”及“优势学科创新平台”等重点建设项目,统一纳入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并于同年11月由国务院印发,决定统筹推进建设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2017年1月,经国务院同意,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统筹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实施办法(暂行)》。
2017年9月21日,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发布《关于公布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的通知》,正式确认公布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首批双一流建设高校共计140所,其中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42所(A类36所,B类6所),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98所;双一流建设学科共计465个(其中自定学科44个)。
2022年2月11日,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了关于公布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的通知。
注:211工程985工程相关文件已经失效,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双一流建设高校名单
注:名单排序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文件为准。
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名单
截至2024年6月18日,香港特别行政区共22所高等学校,澳门特别行政区共10所高等学校。
截至2024年6月20日,全国高等学校共计3117所,其中:普通高等学校2868所,含本科学校1308所、高职(专科)学校1560所;成人高等学校249所。本名单未包含港澳台地区高等学校。
北京市
截至2025年2月21日,北京市共92所普通高等学校,其中本科院校69所,高职(专科)院校23所。
天津市
截至2024年6月20日,天津市共56所普通高等学校,其中本科院校30所,高职(专科)院校26所。
河北省
截至2024年6月20日,河北省共129所普通高等学校,其中本科院校63所,高职(专科)院校66所。
山西省
截至2025年2月21日,山西省共85所普通高等学校,其中本科院校35所,高职(专科)院校50所。
内蒙古自治区
截至2025年2月21日,内蒙古自治区共54所普通高等学校,其中本科院校18所,高职(专科)院校36所。
辽宁省
截至2024年6月20日,辽宁省共114所普通高等学校,其中本科院校64所,高职(专科)院校50所。
吉林省
截至2025年2月21日,吉林省共67所普通高等学校,其中本科院校40所,高职(专科)院校27所。
黑龙江省
截至2024年6月20日,黑龙江省共78所普通高等学校,其中本科院校40所,高职(专科)院校38所。
上海市
截至2024年6月20日,上海市共69所普通高等学校,其中本科院校40所,高职(专科)院校29所。
江苏省
截至2025年2月21日,江苏省共172所普通高等学校,其中本科院校79所,高职(专科)院校93所。
浙江省
截至2024年6月20日,浙江省共109所普通高等学校,其中本科院校62所,高职(专科)院校47所。
安徽省
截至2024年6月20日,安徽省共125所普通高等学校,其中本科院校47所,高职(专科)院校78所。
福建省
截至2025年2月21日,福建省共89所普通高等学校,其中本科院校40所,高职(专科)院校49所。
江西省
截至2025年2月19日,江西省共111所普通高等学校,其中本科院校47所,高职(专科)院校66所。
山东省
截至2025年2月21日,山东省共161所普通高等学校,其中本科院校72所,高职(专科)院校89所。
河南省
截至2025年2月21日,河南省共174所普通高等学校,其中本科院校62所,高职(专科)院校112所。
湖北省
截至2025年2月21日,湖北省共134所普通高等学校,其中本科院校70所,高职(专科)院校64所。
湖南省
截至2025年2月21日,湖南省共144所普通高等学校,其中本科院校54所,高职(专科)院校90所。
广东省
截至2024年6月20日,广东省共165所普通高等学校,其中本科院校73所,高职(专科)院校92所。
广西壮族自治区
截至2025年2月21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共89所普通高等学校,其中本科院校41所,高职(专科)院校48所。
海南省
截至2024年6月20日,海南省共25所普通高等学校,其中本科院校9所,高职(专科)院校17所。
重庆市
截至2024年6月20日,重庆市共73所普通高等学校,其中本科院校28所,高职(专科)院校45所。
四川省
截至2024年6月20日,四川省共139所普通高等学校,其中本科院校54所,高职(专科)院校85所。
贵州省
截至2024年6月20日,贵州省共80所普通高等学校,其中本科院校30所,高职(专科)院校50所。
云南省
截至2025年2月21日,云南省共91所普通高等学校,其中本科院校34所,高职(专科)院校57所。
西藏自治区
截至2025年2月21日,西藏自治区共7所普通高等学校,其中本科院校5所,高职(专科)院校2所。
陕西省
截至2024年6月20日,陕西省共97所普通高等学校,其中本科院校58所,高职(专科)院校39所。
甘肃省
截至2025年2月21日,甘肃省共50所普通高等学校,其中本科院校26所,高职(专科)院校24所。
青海省
截至2024年6月20日,青海省共13所普通高等学校,其中本科院校6所,高职(专科)院校7所。
宁夏回族自治区
截至2024年6月20日,宁夏回族自治区共22所普通高等学校,其中本科院校8所,高职(专科)院校14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截至2025年2月21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共64所普通高等学校,其中本科院校24所,高职(专科)院校40所。
香港特别行政区
截至2024年6月18日,香港特别行政区共22所高等学校。
注:其中,东华学院、岭南大学、香港大学、香港中文大学、香港城市大学、香港树仁大学、香港科技大学、香港恒生大学、香港都会大学、香港高等教育科技学院、香港浸会大学、香港理工大学、香港教育大学、香港演艺学院、香港珠海学院等15所高校获教育部批准可面向内地招收本科生或研究生。
澳门特别行政区
截至2024年6月18日,澳门特别行政区共10所高等学校。
注:其中,澳门大学、澳门理工大学、澳门旅游大学、澳门城市大学、澳门镜湖护理学院、澳门科技大学等6所高校获教育部批准可面向内地招收本科生及研究生,圣若瑟大学获教育部批准自2021年起可面向内地试点招收研究生。
全国成人高等学校名单
截至2025年2月19日,全国成人高等学校251所。本名单未包含港澳台地区高等学校。
北京市
截至2024年6月20日,北京市共23所成人高等学校。
天津市
截至2025年2月19日,天津市共12所成人高等学校。
河北省
截至2024年6月20日,河北省共5所成人高等学校。
山西省
截至2024年6月20日,山西省共8所成人高等学校。
内蒙古自治区
截至2024年6月20日,内蒙古自治区共2所成人高等学校。
辽宁省
截至2024年6月20日,辽宁省共18所成人高等学校。
吉林省
截至2024年6月20日,吉林省共14所成人高等学校。
黑龙江省
截至2024年6月20日,黑龙江省共16所成人高等学校。
上海市
截至2024年6月20日,上海市共12所成人高等学校。
江苏省
截至2024年6月20日,江苏省共8所成人高等学校。
浙江省
截至2024年6月20日,浙江省共8所成人高等学校。
安徽省
截至2024年6月20日,安徽省共6所成人高等学校。
福建省
截至2024年6月20日,福建省共3所成人高等学校。
江西省
截至2024年6月20日,江西省共4所成人高等学校。
山东省
截至2024年6月20日,山东省共11所成人高等学校。
河南省
截至2024年6月20日,河南省共10所成人高等学校。
湖北省
截至2024年6月20日,湖北省共13所成人高等学校。
湖南省
截至2024年6月20日,湖南省共11所成人高等学校。
广东省
截至2024年6月20日,广东省共14所成人高等学校。
广西壮族自治区
截至2024年6月20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共4所成人高等学校。
海南省
截至2024年6月20日,海南省共1所成人高等学校。
重庆市
截至2024年6月20日,重庆市共3所成人高等学校。
四川省
截至2024年6月20日,四川省共11所成人高等学校。
贵州省
截至2024年6月20日,贵州省共3所成人高等学校。
云南省
截至2024年6月20日,云南省共1所成人高等学校。
陕西省
截至2024年6月20日,陕西省共14所成人高等学校。-
甘肃省
截至2024年6月20日,甘肃省共4所成人高等学校。
青海省
截至2024年6月20日,青海省共2所成人高等学校。
宁夏回族自治区
截至2024年6月20日,宁夏回族自治区共1所成人高等学校。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截至2024年6月20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共6所成人高等学校。
参考资料
2020年全国高等学校名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网.
2014年全国高等学校名单(截至2014年7月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2014-08-07
2015年全国高等学校名单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2015-06-12
最新修订时间:2025-03-28 09:21
目录
概述
发布机构
名单历程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