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与言
明朝南京右副都御史
朱与言(?~1455),字一鹗,
江西
万安
人,明朝永乐九年(1411)
进士
,官至南京右
副都御史
。
生平经历
永乐九年(1411)
进士
,授
浙江道
理刑
,同
监察御史
事。
洪熙元年(1425),授
湖广
按察佥事
。
宣德五年(1430),升任
四川
按察副使
。
合州
(今
重庆
合川
)盗起,朱与言督促
吏目
熊鼎斩六十余人,贼势遂衰。事迹上报朝廷,擢熊鼎为合州
同知
。
雅州
妖人作乱,朱与言将他执送京师,境内得以安宁。
正统元年(1436),召为南京右
副都御史
,代替
吴讷
领院事。不久,因年老
致仕
。
景泰六年(1455)六月,去世。
人物评价
《
明史
》:与言
刚方
廉慎
,为政务大体。数
建白
,多切
时弊
。家居门庭清肃,乡人有不善,
惟恐
与言知之。
《
国朝献征录
》:刚方廉慎,不屈于物,务存大体,不事苛察,人谓其得大臣之体。
参考资料
明史 卷一百五十八 列传第四十六
.国学导航.
國朝獻徵錄卷之六十四
.国学导航.
最新修订时间:2024-01-23 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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