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与言
明朝南京右副都御史
朱与言(?~1455),字一鹗,江西万安人,明朝永乐九年(1411)进士,官至南京右副都御史
生平经历
永乐九年(1411)进士,授浙江道理刑,同监察御史事。
洪熙元年(1425),授湖广按察佥事
宣德五年(1430),升任四川按察副使合州(今重庆合川)盗起,朱与言督促吏目熊鼎斩六十余人,贼势遂衰。事迹上报朝廷,擢熊鼎为合州同知雅州妖人作乱,朱与言将他执送京师,境内得以安宁。
正统元年(1436),召为南京右副都御史,代替吴讷领院事。不久,因年老致仕
景泰六年(1455)六月,去世。
人物评价
明史》:与言刚方廉慎,为政务大体。数建白,多切时弊。家居门庭清肃,乡人有不善,惟恐与言知之。
国朝献征录》:刚方廉慎,不屈于物,务存大体,不事苛察,人谓其得大臣之体。
最新修订时间:2024-01-23 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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