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承(722—783年),字号不详,赵郡高邑(今河北省高邑县)人。唐朝时期大臣,国子司业
李畲第二子,宰相
李藩之父。
举明经进士,授大理评事,充河南采访使郭纳判官。
尹子奇围汴州,陷贼,拘送洛阳。李承在贼庭,密疏奸谋,多获闻达。两京克复,例贬抚州
临川县尉。数月,除
德清县令。旬日,拜
监察御史。淮南节度使
崔圆以为判官,累迁检校
刑部员外郎兼
侍御史。崔圆卒,历任抚江二州刺史,课绩连最。征拜
吏部郎中、
江南西道黜陟使,奏于
楚州置常丰堰以御海潮,屯田
瘠卤,岁收十倍,至今受其利处。
时襄州刺史
梁崇义纵恣倨慢,朝廷将加讨伐。淮西节度使
李希烈揣知之,上表数说梁崇义过恶,请率先诛讨。皇上悦之,每对朝臣多称希烈忠诚。李承自黜陟回,因奏之曰:“李希烈将兵讨伐,必有微勋,但恐立功之后,纵恣跋扈,不禀朝宪,必劳王师问罪。”皇上初未之信。无几,李希烈既平梁崇义,果有不顺之迹。皇
上思李承之言,先见之明,故骤加擢用。
建中二年七月,拜
同州刺史、河中尹、晋绛都防御
观察使。九月,转襄州刺史、
山南东道节度观察盐铁等使。希烈既破崇义,拥兵襄州,遂有其地。朝廷虑不受命,欲以禁兵送承,承请单骑径行。既至,希烈处承于外馆,迫胁万态,承恬然自安,誓死王事。希烈不能屈,遂剽虏阖境所有而去,襄、汉为之空。承治之一年,颇得完复。
初,李希烈虽归
蔡州,留将校等于襄州守当时所掠得财帛什物等,后使襄汉,往来不绝。李承亦使腹心臧叔雅往来许蔡,厚结李希烈腹心周曾、王玢、姚憺等。周曾等谋杀
李希烈,以众归朝,多为李承首建谋也。累赐密诏褒美之。承寻改检校
工部尚书,兼潭州刺史、
湖南都团练
观察使。
李承出身
赵郡李氏南祖,南祖李氏为唐代
赵郡李氏定著六房之一。赵郡李氏,自西晋以来家世非常显赫,北魏时期为“五姓”之一,世代冠冕不绝,人物辈出。唐显庆四年(659年),
唐高宗下达禁婚诏,禁止包括西晋李楷四子后裔在内的“
七姓十家”之间互相通婚。唐神龙年间,朝廷再次申明显庆四年旧诏,持续禁令“
七姓十家”间互相通婚。然而禁婚诏不但没有起到削弱其作用,反而扩大了他们的影响力,而且禁婚诏的执行力度并不理想,赵郡李氏的通婚圈子仍然以崔、卢、郑、王四姓高门为主,从而依旧在唐朝保持了兴盛繁荣的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