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永茂(1601年-1648年),字孝源,号约生,今邓州市城郊乡大李宅人。生而
倜傥伟异,读书日积一寸。先后侍奉
崇祯、
弘光、
隆武、
永历四朝。
天启七年(1627年),中河南
乡试解元,崇祯十年(1637年),举
进士,授
大名府浚县知县。他为了免除家乡额外的赋税徭役,代拟了奏章,经帝批准把邓州原来的三十七里据实改为十二里,此举造福故里百余年。因政绩卓著,
崇祯帝特御书“洁己效忠”匾额,褒奖他为“豫南
国士无双,河北
循良第一”。
崇祯十五年(1642年),授
兵科给事中。所陈:“辩贤奸、审利弊、蠲税徭、治河恤民”等三十余事,朝廷均予采纳。
弘光元年(1645年)五月,南京陷落。朱由崧败亡,唐王
朱聿键即帝位于福州,号
隆武,诏永茂为
兵部侍郎,不久,又派永茂总督江楚,兼理粮饷。寻进
太子少保、
兵部尚书,并特赐
蟒玉尚方剑便宜行事。后因父病故,永茂去芜湖奔丧。
永历二年(1648年),
羊城失守,永历帝败走桂林。永茂同弟充茂,芒履道服避居廉白山中,历尽辛苦,四月病逝,终年四十八岁。永历帝赠永茂
武英殿大学士、少保兼太子太保,谥“文定”。永茂文才武略兼备,史称“尽有相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