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潮[唐]
杜甫(七一二-七七o)甥。善八分
小篆,奄有
韩择木、
蔡有邻之长。小篆逼
李斯。八分一字值百金。杜甫有
李潮八分小篆歌。其书石刻者绝少,惟唐惠义寺弥勒像碑与彭元曜墓志两种。《杜工部集、金石录》
事迹:大历初年,杜甫在巴东与李潮相遇,潮求杜甫歌扬其字,遂作《李潮八分小篆歌》,诗云:峄山之碑野火焚,枣木传刻肥失真。苦县光和尚骨立,书贵瘦硬方通神。书名当在杜甫作是诗盛赞之后。诗中言“惜哉李(斯)蔡(邕)不复得,吾甥李潮下笔亲”,“况潮小篆通秦相,快剑长戟森相向,八分一字直百金,蚊龙盘拿肉屈强”。对李潮篆隶评价之高,所谓“快剑长戟,蚊龙屈强者,俱形容瘦硬,而书已通神矣”(《杜诗详注》王奭),然视其传世书迹《唐慧义寺弥勒像碑》八分书及《彭元曜墓志》,笔法亦绝不工。
苦县光和尚骨立,书贵瘦硬方通神。惜哉李蔡不复得,吾甥李潮下笔亲。
吴郡
张颠夸
草书,草书非古空雄壮。岂如吾甥不流宕,丞相中郎丈人行。
巴东逢李潮,逾月求我歌。我今衰老才力薄,潮乎潮乎奈汝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