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经营是对现有森林进行科学培育以提高森林产量和质量的
生产活动总称。主要包括
森林抚育、林木改造、采伐更新、
护林防火及副产品利用等。广义的森林经营还包括林木
病虫害防治、林场管理、
产品销售、狩猎等。在
林业生产中,森林经营
工作范围广,持续时间长,要求在生态学基础上妥善解决森林中的种种矛盾,及时恢复森林,扩大
森林资源,
保护森林环境,促进森林生长,提高森林质量和各种有益效能,缩短培育林木时间,合理控制
采伐量,逐步实现越采越多,越采越好,青山常在,
永续利用。
基本介绍
在中国通常指为获得林木和其他林产品或森林生态效益而进行的营林活动,包括
更新造林、森林抚育、
林分改造、
护林防火、林木
病虫害防治、
伐区管理等。广义的森林经营则是指以森林为经营对象的全部管理工作,除营林活动外,还包括
森林调查和规划设计、林地利用、木材采伐利用、林区动植物利用、林
产品销售、
林业资金运用、林区建设和劳动安排、林业企业
经营管理以及
森林生态效益评价等。
经营方式
按经营目的可划分为两大类:①生产性经营。主要是为了生产木材、柴炭和各种林产品,如
用材林、
薪炭林、竹林、经济林的经营。②生态性经营。主要是为了发挥森林的生态效益,改善人们的生产、
生活环境条件,如
防护林、
水源涵养林、
水土保持林、
防风固沙林、
风景林、自然保护区的森林经营。
生产性经营中又有掠夺经营与永续经营,
粗放经营与
集约经营的区别。掠夺式经营是对森林只顾采伐利用,不顾育林,仅靠
天然更新成
次生林的
经营方式。永续经营是在遵循
森林采伐量不超过生长量的原则下利用森林,并注重人工培育,使森林资源越采越多,能持久发挥生态效益的经营方式。粗放经营主要依赖森林的自然更新与生长能力。集约经营是在一定的林地面积上,投入较多的
生产资料和
活劳动,采用先进
技术措施,获得较高的林木产量和较大的生态效益的经营方式。
中国森林资源人均数量少,木材供需矛盾较大,改变这种状况需实行永续经营,并由粗放经营向集约经营转化。
按
生产关系划分,在中国有国家经营、
合作经营和个体经营三种基本类型。
东北、
内蒙古和西南的大林区主要是由国家设立林业企业进行森林经营。
长江以南的
浙江、
安徽、
江西、
福建、
湖北、
湖南、
贵州、
广西、
广东等省、自治区的森林以合作经营为主,其中有的是集体
统一经营,有的是由
家庭承包经营全民所有和集体所有的山林。
个体经营的主要是
农村居民自有的、种植在房前屋后和
自留山上的林木。
作用
目的与指导原则
人类经营管理森林的目的,是为了利用森林的功能满足人类生产和生活的需要。森林的功能主要有三方面:①生产木材和
林产品;②涵养水源、保持水土、
防风固沙、净化大气、调节气候、防止噪音、为
野生动植物的栖息和繁殖提供场所等,目的是为了保护
生态环境;③为旅游、卫生保健提供良好环境。各国和各地区的自然、经济情况有所不同,对森林各种功能所需要的方面与程度也不尽相同。过去人们经营森林多以利用木材为主,森林的生态功能已愈来愈为人们所认识,发挥森林的多种效益也愈来愈为人们所重视。例如横贯中国东北、华北、西北的防护林(习称“
三北防护林”),森林经营的目的主要是为发挥森林保护生态环境的功能。
森林经营的指导原则主要是:①
经济原则,通过经营森林,取得
经济收益。②生态原则,保持森林生态效益持久发挥。③永续原则,坚持
森林资源的
消耗量不大于生长量,保持
森林资源永续利用。这三项原则互相制约、互相促进,缺一不可。
措施与考核指标
森林经营的措施以森林经营的指导原则和国家制订的森林法规为依据。在中国,主要措施是:①在
国有林区施行科学的
林价制度;②对森林资源进行经理调查,掌握资源消长变化情况;③根据林业长远规划,编制森林经营方案,制定林业计划;④根据用材林的消耗量低于生长量的原则控制森林年
采伐量,在森林资源增长的基础上增加木材产量;⑤森林采伐的当年或次年内完成更新造林,更新造林的面积和株数必须大于采伐的面积和株数;⑥防护林、
国防林、
母树林、风景林只进行抚育、更新伐,不进行主伐;⑦不采伐自然保护区的森林,保护珍贵的动、植物;⑧进行护林防火,禁止毁林开垦和其他毁林行为;⑨建立和完善林业生产的
管理体制,充分调动群众经营林业的积极性;⑩加强林业企业的
科学管理,提高
劳动生产率,
降低成本,增加收益;?积极开展
集体林森林经营的辅导工作,使群众通过经营林业获得持久的较多的收益。
考核森林经营好坏的主要指标是
森林面积、
森林蓄积量(森林中林木的
材积总量)和
森林生长量。采用这些指标有利于森林资源的扩大,为林业的扩大再生产提供坚实的物质基础。
异同
森林经营与森林经理两词在英文中都是Forest management,这样易把内涵实际存在很大差异的二者等同起来,进而使得各自的工作、研究方向变得扑朔迷离,不利于它们的发展。但是,除了差别外,二者间同样存在千丝万缕的联系,再加上都又处在不断的发展之中,所以长期以来,二者的模糊叠加性一直困惑着许多人,因此,有必要对二者进行分析界定。
森林经营与森林经理区别
(1)概念不同
森林经理指根据
森林永续利用的原则,对
森林资源进行详细调查和
规划设计,制定
森林经营方案,是
林业生产的
全面调查和规划设计工作,内容包括林业
生产条件的
调查研究、检查和分析森林
经营活动,清查森林资源,组织和划分
森林经营单位、设计森林主副产品利用及各种森林经营措施,最后编成
森林施业案(即森林经营利用规划方案),以指导林业生产工作。
森林经营是各种
森林培育措施的总称。通常指为获得林木和其他林产品或森林生态效益而进行的营林活动,包括更新造林、森林抚育、林分改造、护林防火、林木病虫害防治、伐区管理等。广义的森林经营则是指以森林为经营对象的全部管理工作,除营林活动外,还包括森林调查和规划设计、林地利用、木材采伐利用、林区动植物利用、林产品销售、林业资金运用、林区建设和劳动安排、林业企业经营管理以及森林生态效益评价等。
(2)范围不同
森林经理是根据林业部门的四大特点,即林业任务的多样性、林业
生产周期的
长期性、经营面积的辽阔性和森林永续
再生性,对某一现实森林进行科学的经营,以便发挥森林的不断再生产和森林的多种效益,所进行一系列的专门工作,森林经营应该是在森林经理的指导思想下的森林经理工作的延伸和深入,也就是对某一现实森林进行调查分析,然后确定合理的经营原则以及合理经营和合理采伐技术进行规划设计,提出经营利用案,最后才进行森林经营,分别不同的
林种、不同的树种,不同的小班或不同的
经营类型,把相应的经营技术落实到各个山头地块,采取不同的作业式。所以,不管是从时间尺度还是从地域范围上,森林经理工作都超越森林经营。地域上,森林经理的工作对象可以是一个
林业局、一个林场或一大片森林;而森林经营的范围往往小得多,一般针对
林分、一个小班,大至一个经营类型。时间上,森林经理必须考虑林业生产的全过程,
保持时间上的
连续性,周而复始,永续利用;森林经营仅是在造林抚育以后对森林采取的全部活动。
(3)任务不同
伴随着社会和科学的发展,特别是国际环发大会以来,林业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同森林经理密切相关的是可持续发展林业思想的确定。持续林业肩负着优化环境与促进发展的双重使命,是林业发展的
新阶段,在这个阶段森林经理的任务要有相应的转变和丰富,具体包括:1.森林调查及
森林区划,2.编制森林经营方案,3.方案执行后的检查、修订和监督,4.
森林资源管理。森林经营是一整套经营技术的综合,是以现有的单个林分为出发点,所以,相比之下任务差异很大,同时显得更为具体。一是培育有生长潜力符合经营要求的中
幼龄林;二是改造低质劣林;三是提高
林地利用率;四是合理利用森林资源;五是提高
林地生产力;六是开展综合利用,
多种经营。
(4)学科性质不同
森林经理从学科性质上讲,即
森林经理学,是一门兼理论与实践于一体,涉及生物、技术、管理的综合性同时在林学中已属于开拓性的学科。既有经营性质,又有管理性质,但是又不是二者的简单相加,从历史和现状考察,以及从这门学科的问世及其发展历程来分析,森林经理学是一门偏重于技术性具有
硬科学和
软科学的综合体。
森林经营学和森林经理学相比,不管是研究范围还是研究内容都要简单得多,特别是在软科学性质方面,也就是在组织、管理、协调等工作方面,它是一门较为单纯的技术性学科。
森林经营与森林经理相同点
(1)根本目的的一致
森林经营的思想是合理的多向
森林利用,其目的是提高森林质量和
有林地单位面积的产量,充分利用发挥林地的
生产潜力,提高林地的
占有率,从而提高林地的生产力;保护和扩大森林资源;提高森林的
生态功能和
社会效益作用。核心是提高单位面积的
生长量,提高林地的占有率,只要森林多了,质量也就提高了,就能实现越经营越好,青山常在,永续利用的总目的。森林经理的目的是研究如何在时间和空间上保证森林永续利用的实现,因此必须研究森林经理对象的结构,各
森林类型的空间布局及相互关系、作用,从时间、空间上安排林业生产措施后对经理对象产生的变化,也就是把现有森林经过科学
经营管理,特别是调整之后达到永续利用以及最大限度地发挥
经济效益和
生态效益的状态为目的。从上述可知,二者虽然身处不同层次其目的存在着合作又分工的差异,但在更高层次、更远的方位来分析,它们的根本目的是一致的,就是实现森林资源的永续利用,以及森林资源和
人类社会的可持续发展,青山不老,细水长流。
(2)主体的一致
森林不仅是个复杂的
森林生态系统,并且是一个错综的
生态经济系统。
实践证明,
自然状态下的森林发挥不了其最大潜力和功能,也就满足不了人们日益高涨的各种效益的需求。森林经理和森林经营-学科以研究森林为中心,但十分强调人在其中的参与作用,强调以人为本,注重人的
主观能动性的发挥,因此它们的主体是一致的,就是人,林业工作者。特别是当前
森林可持续经营的概念已拓宽到包括运用行政的、经济的、法律的、社会的以及科学技术等手段的综合行为,同时还是一种有计划的人为
干预措施。所以把森林经营有关的
组成要素、目标、结构组成,以及在特定环境下
结构功能转换的过程有机地结合起来,把过去的森林经理中“以物为中心”转换到“物理、人理、事理”
有机结合的“以过程为中心”的轨道上来,形成一种开放的、动态的功能耦合过程。那么
森林经营管理工作者正是这种功能的
组织者。